我是某小区的业主,由于房子富余,将其中一套房屋进行了转租,租客在租房前,我已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半年,租客在租住期间,未及时缴纳物业费,致使物业将我房屋的水,电等私自断掉,屋内某些电器不能正常工作了,这种情况下,小区物业有权利私自断掉住户得水,电等的供应吗?

福建 - 漳州 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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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福建 - 漳州


一,业主或者房屋的承租人与物业公司形成的是合同关系。物业公司的义务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而承租人的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物业费。对于物业费是否已经缴纳,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该由主张已经缴纳的一方提供证据进行证明。也就是说,您主张物业费已经缴纳的,应该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明。如果票据丢失了无法证明的,那么您还需要再行向物业缴纳物业费。当然,对于您向物业缴纳的物业费,您可以向之前的租客要求返还。第
二,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停水、停电。按照法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只是接受委托收取水电等费用。在业主未缴水费、电费时,物业服务公司可以根据供水、供电等单位的授权停止对业主的水电供应。但仅限于业主未缴水电费的情况,与物业费缴纳与否无关。业主没有缴纳物业费的,物业公司不能停水、断电,否则如果物业公司擅自停水、断电给您造成损失的,您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进行赔偿

2019-04-10 18:55:31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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