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住的两间小房要拆迁,但是房屋证上写的是我爱人爷爷的姓名,请问之前写的遗愿证明还有效吗?他们能够平均分配吗?

吉林 - 白山 土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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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答疑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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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奏效的遗愿特征:
1、遗愿是一方法律做法。即遗愿是基于遗愿人一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做法。
2、遗愿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做法本领。限制做法本领人和无民事做法本领人不具有遗愿本领,不能设立遗愿。
3、设立遗愿不能进行代理。遗愿的内容必须是遗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愿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愿,也必须由本人在遗愿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表面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证明人在场证明,危急情况解除后,遗愿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愿的,所立表面遗愿因此失效。
5、遗愿是遗愿人丧命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做法。因为遗愿是遗愿人生前以遗愿方式对其丧命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罚,丧命前还能够加以变换、撤销,所以,遗愿必须以遗愿人的丧命作为奏效的要求。如果遗愿人无事实丧命,而是在具有相关的法律要求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丧命后,遗愿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能够处罚遗愿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愿人再次出现,那相应的财产能够退还遗愿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出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不能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愿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2019-04-08 10:50: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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