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开发商售楼处那里买了一套房子,交完钱签了购房合同,合同上约定的是18年12月份交房,现在也一直拖着没交房,还没有给我开具发票,这是不是违法的行为?我现在听说房子是被开发商抵押给建筑公司所以没办法交房,那我和开发商的合同还有效吗?

浙江 - 台州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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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方案指导团

地区:浙江 - 台州


1、房屋被开发商抵押给建筑公司,建筑公司同意的,你可以购买该房屋。
2、你与开发商已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该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并按时交房。
3、开发商未按约定开具发票、交房的,属于违约行为,你可以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也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开发商退款并支付违约金。

2019-03-28 22:29:0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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