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和房屋证上的姓名必须一致的,但是房屋证解决之后能够进行过户或者是加名,以房屋证上加姓名为例:
1、赠与:到公证部门解决房屋的赠与公证,然后到财税部门解决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国土房管局的测绘部门出具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赠与公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
2、买卖:能够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
3、析产:需要先到公证部门解决房屋的夫妻析产公证手续,然后到财税部门解决完税或免税手续,再到市国土房管局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最后持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完税或免税证明、夫妻析产协议书、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再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屋析产登记。
2019-03-16 08:33:4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