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昊律师主办律师
北京市盈科(海淀区)律师事务所
擅长:合同事务,房产纠纷,刑事辩护
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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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期内,房东对房屋进行老屋改造,但是现在房东不愿意承受违约职责支付违约金,也不愿意承受小孩的医疗费和大人的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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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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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期内,房东对房屋进行老屋改造,但是现在房东不愿意承受违约职责支付违约金,也不愿意承受小孩的医疗费和大人的误工费。

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背合同时应当向另一方支付的肯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违约职责是违背合同的民事职责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商定所应承受的民事职责。租房合同未商定违约金的要怎样办,
一、租房合同未商定违约金的要怎样办租房两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有了租房商定,需要严格实行商定。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商定的,无商定的能够商量增加商定,另外另一方退租的是隶属违约的,能够要求另一方承受违约金以及事实上损失赔偿,与另一方商量不成的情况下能够到法院诉讼
二、租房违约怎样赔付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受违约职责时,如果商定的违约金“低于”事实上发生的损失,守约方能够诉讼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商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事实上损失,违约方能够诉讼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量根据合同的相关商定违约金来计量,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量。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量又因情况的分别二分别。
三、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确定(1)违约金由两方商量确定,无数额的限制,通常是根据两方预测的因一方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大小来确定的。
(2)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受违约职责时,如果商定的违约金“低于”事实上发生的损失,守约方能够诉讼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商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事实上损失,违约方能够诉讼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
四、违约金
1、依分别准则,违约金可分为:(1)法定违约金和商定违约金;
(2)惩罚性违约金和赔偿性(赔偿性)违约金。合同法施行之前,中国的违约金规则兼容以上各种形态,合同法则干了全新的限定。
2、根据现行合同法的限定,违约金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是在合同中预先商定的(合同条款之一);
(2)是一方违约时向另一方支付的肯定数额的金钱(定额损害赔偿金);
(3)是对承受赔偿职责的一种商定(分别于通常合同义务)。

2019-03-10 14:16: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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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昊律师,中共党员,法律硕士。自2009年起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现为执业律师,拥有十余年一线法务与诉讼实战经验,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与刑事辩护领域,累计办理案件标的额高达数十亿元,深受客户信赖。在民商事诉讼与仲裁方面,擅长处理各类合同纠纷,覆盖买卖合同、借贷、服务合同、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实务经验丰富,具备出色的法律分析与应对策略能力。同时,在婚姻家事领域也具有扎实办案基础,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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