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两种情形,如果是行政拘捕,隶属行政处罚,不能用刑事强制措施来代替;如果是刑事拘捕,也符合监视寓居要求,能够依法变换为监视寓居的强制措施。法律依据:《刑诉法》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监视寓居: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孩子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解决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寓居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时限期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寓居措施的。对符合取保候审要求,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议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能够监视寓居。监视寓居由公安机关执行。
2019-03-08 20:14:23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