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量刑准则(一)三年以下: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不满200克
2、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三年至七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140克至200克
2、其他数量相当毒品的(三)七年至十五年: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200克至1000克
2、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四)十五年、无期、死刑: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1000克以上
2、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违法拥有毒品量刑准则 (一)三年以下:
1、违法拥有200克至1000克
2、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
(二)三年至七年;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七年以上;
1、违法拥有1000克以上
2、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三、容留他人吸毒罪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二)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违法拥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限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2019-03-08 16:47:35 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