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在网上造谣损害我的名誉权,而且很屡次,还打电话侵扰我,胁迫我的人生安全,未成年,如果报警会怎样处置

福建 - 宁德 刑事犯罪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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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维权顾问

地区:福建 - 宁德

名誉损害,如果不构成犯罪的隶属民事侵权做法:按照《民法总则》限定,公民享有名誉权,既然依法享有名誉权,该权利就受法律保护,不容任何人肆意侵犯。《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2019-03-06 10:42: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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