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孕妇,马上4月初与公司合同到时.前段时间公司给了我一份续约/终止协议书,可是无复印.现在人事改了说我勾的是终止,而且拒却给我看那份协议书.我想问下,公司内部的这份协议在法律上是认可的吗?

江苏 - 泰州 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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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答疑法务

地区:江苏 - 泰州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两方商定的劳动合同终止要求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根据两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甲方)按以下合同条款之一()原由决定解除、终止与乙方订立的劳动合同。
1、合同时限期满,不再续订新的劳动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训练或者调整工作职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3、乙方得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按排的工作。
4、乙方严重违背劳动纪律或者甲方规章规则。乙方犯错对甲方利益导致重大损害。
5、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招致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经甲乙两方商量认可终止合同。
6、其它劳动合同商定的条款:

2019-02-26 12:15:2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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