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山东律师 > 泰安律师 > 宁阳县律师 > 宁阳县死刑辩护律师
  • 宁阳县死刑辩护律师-徐征律师
    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 泰安市泰山区玉都国际大厦八楼
    5.0
    帮助人数:146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139-5382-7796
    更多> #律师简介:徐征律师,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自2006年执业以来,徐征律师曾先后被省律协评为优秀刑事专业律师,被泰安市司法局、泰安市律协评为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律师、优秀专业律师(刑事类),多次被律师事务所评为先进个人。2016年徐征律师应邀赴香港参加第六届两岸四地青年律师论坛,2017年担任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法律实训专家库专家,2019年参加山东省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2021年担任泰安市党政一体法律专家库成员、泰安市委市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泰安市仲裁委仲裁员。徐征律师法学理论扎实,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务经验,致力于复杂疑难的刑事案件处理和企业合规业务:在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代理中,徐征律师以独特的法律观点多次为职务、金融类犯罪、人伤涉财、毒品类犯罪及死刑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被害人进行精细化、有效的辩护或代理,且部分案件取得了突破性的效果。在非诉讼领域,徐征律师先后担任数十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根据企业等单位性质、业务和主要经营风险,利用律师团队和专业化分工优势,打造企业专项合规计划、构建有效的合规组织管理体系、健全合规风险防范报告机制。 “努力做到委托人单边合法利益最大化”是徐征律师的工作格言和执业理念。工作经历与获得荣誉:2005年-2009年,山东嘉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9年-至今,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曾先后获得省优秀刑事律师、市优秀青年律师、市优秀律师、市优秀专业律师(刑事类)荣誉称号。工作业绩:执业期间,徐征律师利用成熟的律师团队合作模式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承办了部分社会影响面较大的案件:2007年:代理梁某某与某公司银行密码防窥器专利权纠纷案件、担任某大型机床有限公司某总经理受贿案件辩护人。2008年:代理某公司上岛咖啡商标权纠纷案件、山东省某集团下属置业公司数百起房地产纠纷案。2010年:担任某县质监站站长受贿案件辩护人,担任质监站站长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辩护人。2011年:担任泰安“1.04”特大杀人袭警案某被告人的辩护人、担任市房管局某被告人(局级)贪污受贿案辩护人。2012年:担任某医疗机构科室主任受贿案件辩护人、担任某公司副总经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辩护人,担任某被告人强奸案件辩护人(缓刑)。2013年:担任泰安“闹伴娘”案件(强制猥亵妇女)某被告人辩护人。2014年:担任2.4亿元骗取贷款案件某被告人的辩护人、为捷克籍某被害人合同诈骗案提供咨询服务、担任泰安市泰山区某村支部书记贪污受贿案件辩护人(贪污数额降低)、担任泰安市岱岳区某支部书记贪污案件辩护人,代理某公司与石膏股份不正当竞争案件。2015年:担某未成年人过失致人死亡案件辩护人(缓刑);担任某驻泰高校在校大学生强奸案件辩护人(免于刑事处罚);担任某国企办事员贪污、滥用职权案件辩护人(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担任某公司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著作权纠纷案代理人。2017年担任某未成年人强奸案件辩护人(不起诉),担任某公司员工敲诈勒索案辩护人(撤销案件),担任某县公务员醉驾案件辩护人(免于刑事处罚)。2017年:担任黑社会组织性质案件某被告人的辩护人。2018年:担任某公职人员徇私舞弊案件辩护人(免于刑事处罚),担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非法买卖易制毒案件辩护人(撤销案件),担任某嫌疑人敲诈勒索案件辩护人(不起诉),担任某嫌疑人销售假药案件辩护人(不起诉)。2019年:担任“一元购”开设赌场案某被告人辩护人(案值24亿),担任某被告人非法经营案件辩护人(缓刑),担任某法院院长受贿案件辩护人,担任某嫌疑人破坏生产经营秩序案件辩护人(不起诉)。2020年:担任黑社会组织性质案件某被告人的辩护人。2021年:担任栖霞笏山金矿某被告人辩护人、担任某商业银行董事长受贿案件辩护人。
    咨询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泰安律师 宁阳县律师 宁阳县死刑辩护律师
  • 雇主注意:《刑法》规定,盗窃或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者,最高可判五年以下或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刑期可达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特别严重可能面临十年以上甚至死刑。枪支、弹药、爆炸物盗窃抢夺按第一百二十七条严惩。 #刑事辩护 1031次阅读
  • 《刑法》第一百二十十七条指出,非法获取或夺取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以及威胁公共安全的毒害性、放射性或传染性物质,将处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情节严重者,可能面临十年以上乃至死刑的严惩。 #刑事辩护 1043次阅读
  • 死刑执行须依法执行,严禁拖延。遇以下情况需暂停:原判决可能有误;罪犯自首或重大立功;执行前处于孕期。遇此类问题,应及时上报法院裁决。如需专业法律咨询,请寻求律师帮助。 #刑事辩护 1426次阅读
  • 当他人先挑衅,攻击者可能获轻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根据伤害程度,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可判三年以下徒刑(包括拘役和管制)。情节严重致重伤,刑期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造成重伤残废或致死,可能面临十年以上乃至死刑,视具体法条而定。特殊情况下按特别规定处理。 #刑事辩护 1109次阅读
  • 死刑缓期执行减刑需遵守法定程序:1)死刑缓期执行期从核准之日起算;2)减刑申请依法上报裁决;3)减为无期徒刑,无期刑期自法律文书生效时计,政治权利终身剥夺不变;4)减为有期,刑期从缓期期满算,政治权利改为五年至十年剥夺。 #刑事辩护 1344次阅读
  • 敲诈犯罪一般不致死刑,根据刑法,情节轻者处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管制并罚金;数额大或情节恶劣者,刑期升至三至十年,必附罚金;金额巨大或情节极严重,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罚金。死刑裁量仅限于极少数极端情况。 #刑事辩护 1122次阅读
  •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轻伤触犯刑法,可判三年以下徒刑(拘役、管制);重伤情节,刑期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恶劣手段致残甚至死刑。刑法还考虑特殊情况,最低三年,最高十年。对重伤受害者的加重处罚体现公正严惩原则。 #刑事辩护 1151次阅读
  • 律师信息完善
    108项真实律师信息,助力律师筛选
  • 亲办案例丰富
    律师亲办案例一键查询,放心靠谱
  • 平台服务数据齐全
    服务信息数据化呈现,律师服务一目了然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