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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阳县强奸辩护律师-陆森律师
    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科山路玉都国际写字楼8楼。
    5.0
    帮助人数:168
    #律师标签: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156-5007-6186
    更多> #律师简介:陆森律师,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主要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等民事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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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阳县强奸辩护律师-徐征律师
    山东公允(泰安高新区)律师事务所 泰安市泰山区玉都国际大厦八楼
    5.0
    帮助人数:146
    #律师标签: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139-5382-7796
    更多> #律师简介:徐征律师,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自2006年执业以来,徐征律师曾先后被省律协评为优秀刑事专业律师,被泰安市司法局、泰安市律协评为优秀青年律师、优秀律师、优秀专业律师(刑事类),多次被律师事务所评为先进个人。2016年徐征律师应邀赴香港参加第六届两岸四地青年律师论坛,2017年担任中国海洋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法律实训专家库专家,2019年参加山东省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2021年担任泰安市党政一体法律专家库成员、泰安市委市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泰安市仲裁委仲裁员。徐征律师法学理论扎实,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办案实务经验,致力于复杂疑难的刑事案件处理和企业合规业务:在刑事案件的辩护与代理中,徐征律师以独特的法律观点多次为职务、金融类犯罪、人伤涉财、毒品类犯罪及死刑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被害人进行精细化、有效的辩护或代理,且部分案件取得了突破性的效果。在非诉讼领域,徐征律师先后担任数十家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同时根据企业等单位性质、业务和主要经营风险,利用律师团队和专业化分工优势,打造企业专项合规计划、构建有效的合规组织管理体系、健全合规风险防范报告机制。 “努力做到委托人单边合法利益最大化”是徐征律师的工作格言和执业理念。工作经历与获得荣誉:2005年-2009年,山东嘉孚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09年-至今,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曾先后获得省优秀刑事律师、市优秀青年律师、市优秀律师、市优秀专业律师(刑事类)荣誉称号。工作业绩:执业期间,徐征律师利用成熟的律师团队合作模式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承办了部分社会影响面较大的案件:2007年:代理梁某某与某公司银行密码防窥器专利权纠纷案件、担任某大型机床有限公司某总经理受贿案件辩护人。2008年:代理某公司上岛咖啡商标权纠纷案件、山东省某集团下属置业公司数百起房地产纠纷案。2010年:担任某县质监站站长受贿案件辩护人,担任质监站站长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辩护人。2011年:担任泰安“1.04”特大杀人袭警案某被告人的辩护人、担任市房管局某被告人(局级)贪污受贿案辩护人。2012年:担任某医疗机构科室主任受贿案件辩护人、担任某公司副总经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辩护人,担任某被告人强奸案件辩护人(缓刑)。2013年:担任泰安“闹伴娘”案件(强制猥亵妇女)某被告人辩护人。2014年:担任2.4亿元骗取贷款案件某被告人的辩护人、为捷克籍某被害人合同诈骗案提供咨询服务、担任泰安市泰山区某村支部书记贪污受贿案件辩护人(贪污数额降低)、担任泰安市岱岳区某支部书记贪污案件辩护人,代理某公司与石膏股份不正当竞争案件。2015年:担某未成年人过失致人死亡案件辩护人(缓刑);担任某驻泰高校在校大学生强奸案件辩护人(免于刑事处罚);担任某国企办事员贪污、滥用职权案件辩护人(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担任某公司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著作权纠纷案代理人。2017年担任某未成年人强奸案件辩护人(不起诉),担任某公司员工敲诈勒索案辩护人(撤销案件),担任某县公务员醉驾案件辩护人(免于刑事处罚)。2017年:担任黑社会组织性质案件某被告人的辩护人。2018年:担任某公职人员徇私舞弊案件辩护人(免于刑事处罚),担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非法买卖易制毒案件辩护人(撤销案件),担任某嫌疑人敲诈勒索案件辩护人(不起诉),担任某嫌疑人销售假药案件辩护人(不起诉)。2019年:担任“一元购”开设赌场案某被告人辩护人(案值24亿),担任某被告人非法经营案件辩护人(缓刑),担任某法院院长受贿案件辩护人,担任某嫌疑人破坏生产经营秩序案件辩护人(不起诉)。2020年:担任黑社会组织性质案件某被告人的辩护人。2021年:担任栖霞笏山金矿某被告人辩护人、担任某商业银行董事长受贿案件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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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法律对强奸未遂者参照既遂罪处罚,减轻或从轻,依据《刑法》第二十三条,因不可预见原因未完成犯罪。对于强奸、奸淫幼女行为,根据情节严重性,如致重伤、公共场所施暴、心理创伤深重等六种情形,量刑更重。强奸幼女尤其严惩。司法实践中,未遂罪犯的判罚参照既遂犯同等条件。 #刑事辩护 1474次阅读
  • 中国法律视强奸为严重犯罪,凡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对女性施暴,最低三年,最高十年徒刑。对幼女(十四岁以下)性侵按强奸论处,情节恶劣如对象年龄小、多人受害、公共场所作案、共犯、伤及幼童身心或引发严重后果者,处罚加重。报案时限无明确规定。 #刑事辩护 1062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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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国法律规定,知情不阻可能构成强奸共犯嫌疑,特殊情况下还可能涉及窝藏、包庇罪。共同犯罪限于故意行为,多人疏忽不算。窝藏、包庇罪行,如提供避难、财产支持或伪证,最高可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事先预谋者视为共同犯罪。 #刑事辩护 1431次阅读
  • 中国刑法对强奸罪严惩不贷,对强制与女性特别是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定罪。情节恶劣如恶劣手段、受害者众多、公共场所施暴、轮奸、奸淫幼女(尤其未发育成熟)或致严重后果者,将面临十年以上至死刑的刑罚。对未成年人性侵犯定强奸罪,从重处罚。 #刑事辩护 1253次阅读
  • 儿子成年且有行为能力时,打人事件父亲无需担责,儿子自负法律责任。如儿子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父亲需对儿子的暴力行为负责,承担民事侵权,但监护失职可减轻责任。 #刑事辩护 1458次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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