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广东律师 > 中山律师 > 南区律师 > 南区名誉毁谤律师
  • 南区名誉毁谤律师-袁永献律师
    广东登博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华廷路灯都华廷A型9号D区10卡一楼(体育馆后面)广东登博律师事务所
    5.0

    来自25人评价

    帮助人数:996
    #律师标签: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33-9259-4980
    更多> #律师简介:袁永献律师,广东登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优秀律师。2008年通过司法考试,2009年毕业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大学毕业后即从事公司法务工作、基础法院书记员工作、2013年4月开始从事律师工作至今,积累了大量的公司法务、司法实践及律师实务经验,本律师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准则,恪守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规范,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用心办好每一件案,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中山律师 南区律师 南区名誉毁谤律师
  • 语言暴力法律严禁,涉及名誉诋毁、捏造事实者将受治安处罚,轻则拘留五日并罚款五百元;如致严重影响,惩处加重。恶劣情况可能触犯“诽谤罪”。轻微冒犯通常不构成刑事追责。 #损害赔偿 837次阅读
  • 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业或产品声誉,致重经济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情节严重者可被判最高两年徒刑或拘役,罚金难免。对企业犯罪,除罚金外,对直接责任人执行相应刑罚,包括主管人员。 #损害赔偿 1226次阅读
  • 恶意攻击他人可能触犯侮辱罪或诽谤罪,面临重至多年有期徒刑、拘役甚至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前提是言论恶劣程度达到法定标准。并非所有恶意言论都会构成刑事责任。 #损害赔偿 1455次阅读
  • 涉嫌诽谤商业信誉,且造成实际损失的案例,若行为人捏造并传播不实信息,故意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依据法律,将构成侵犯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可被刑事起诉,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和罚金处罚。 #损害赔偿 1394次阅读
  • 原配公开辱骂小三,若信息被第三方知悉,构成对小三名誉权可能的侵害。侵权需公开传播,引发社会关注并致名誉受损;主观上有过错(故意或过失);行为导致受害人社会声誉下降和心理痛苦;必须有明显因果关系,即辱骂直接引起名誉损害。 #损害赔偿 942次阅读
  • 在离婚诉讼期间,一方使用暴力或过度干扰可能导致骚扰和司法程序受阻。受害者有权向警方求助,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行为人恐吓、侮辱等行为可能面临5日拘留和500元以下罚款;严重扰乱生活的,拘留10日并罚款;传播淫秽、威胁或损害他人名誉的重复行为同样触法,将受到治安处罚。 #损害赔偿 1101次阅读
  • 恶意中伤他人,频繁引发恶劣影响,构成寻衅滋事。情节恶劣包括:多次侮辱诽谤,持凶器侮辱,针对特定群体恶意侮辱,致人严重后果,干扰生活或生产,以及造成广泛的社会负面影响。此类行为触及名誉权,需追究刑事责罚。 #损害赔偿 1099次阅读
  • 律师信息完善
    108项真实律师信息,助力律师筛选
  • 亲办案例丰富
    律师亲办案例一键查询,放心靠谱
  • 平台服务数据齐全
    服务信息数据化呈现,律师服务一目了然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