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广东律师 > 深圳律师 > 深圳名誉毁谤律师
  • 深圳名誉毁谤律师-张芳律师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座10层
    5.0

    来自15人评价

    帮助人数:1627
    #律师标签: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80-2694-5029
    更多> #律师简介:张芳律师:法学本科学历,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硕士在读。有涉外企业的工作经验,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公司相关法律业务及房产建工领域的法律事务,目前和团队正在研究企业合规,重点是数据合规方面的法律法规,致力于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最为专业的法律服务。
    咨询律师
  • 深圳名誉毁谤律师-陈华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广东深圳市福田区广电文创中心5层
    5.0

    来自67人评价

    帮助人数:166
    #律师标签: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9-2343-1158
    更多> #律师简介:陈华律师,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公司治理法律事务部委员,14年执业经验,处理了大量各个行业和领域的非诉讼业务和诉讼案件,擅长专业领域为: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各类合同纠纷、公司股东争议和股权纠纷、婚姻家事争议、劳动人事争议、房地产建筑工程类纠纷、侵权纠纷等。陈华律师擅于利用其多年大型国企和外企法务和职业经理人管理经验,以客户需求为目标导向,迅速切入案件关键要素,解析对方心理和心态,优化应对诉讼策略,高效提供优质的法律解决方案和法律服务。
    咨询律师
  • 深圳名誉毁谤律师-黄晓阳律师
    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南山区科华路3号讯美科技广场2号楼23层
    5.0

    来自28人评价

    帮助人数:1612
    #律师标签:有团队,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7-2559-3189
    更多> #律师简介:黄晓阳律师,广东良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市前海法院自贸区案件多元纠纷解决分中心调解员,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调解员,深圳市律师协会遗产管理人律师库成员,深圳卫监直击栏目特聘律师,具备扎实的法学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执业以来承办了大量的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参与了《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等法规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起草工作。先后担任深圳市卫生监督局、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宝安区卫生监督所、深圳市韵达速递有限公司、深圳市天腾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骏达物流有限公司、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澳中龙耀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大型民营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并多次负责以上顾问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培训工作,对民商事法律和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事务有着深入研究和理解,特别擅长于办理复杂、重大疑难民商事纠纷案件,所经办的案件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的法律服务!
    咨询律师
  • 深圳名誉毁谤律师-广东国晖(龙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广东国晖(龙华)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梅龙大道2203号大唐时代b栋12层
    5.0
    帮助人数:304
    173-2875-0310
    更多> #律师简介: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于2004年成立,是一家大型合伙型律师事务所。目前,国晖深圳总所下设北京分所、上海分所、天津分所、广州分所、杭州分所、长沙分所、佛山分所、江门分所、合肥分所、哈尔滨分所、深圳龙华分所、东莞分所、龙岗分所、宝安分所、南宁分所等三十多家分所。国晖所现有执业律师600名,专利代理人7名,实习律师与助理130多名,行政辅助人员600多名。国晖所每年担任政府和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1000多家,年度处理各类案件万余件。同时,国晖所与国内外及香港多家律师事务所建立了长期、紧密的合作,为异地法律业务的开展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是一家综合能力强的全国十大优秀律所之一。
    咨询律师
  • 深圳名誉毁谤律师-王赵律师
    广东广泰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南山区东滨路4096-2号濠盛商务中心801
    5.0
    帮助人数:325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6-2236-1019
    更多> #律师简介:王赵律师,本科及硕士均为法律专业,现为深圳执业的专职律师,曾为多家大型商业银行、资产管理公司、房地产企业和政府部门等提供过长期的法律服务,在经济纠纷、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纠纷、刑事辩护、法律顾问等多方面取得了出色的业绩,也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在专业上,王赵律师的法学理论知识扎实,法律研究能力出色,往往能为当事人分析得出最优的争议解决方案;在工作中,王赵律师也一向秉持严谨细致、认真负责、追求完美的办案态度,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合法权益。王赵律师认为,每一个案件或许是当事人一生当中最为艰难的一次经历,迫不得已才寻求法律帮助,所以只有拼尽全力,才能对得起当事人的信任,这也是王赵律师执业以来始终坚持的原则。
    咨询律师
  • 深圳名誉毁谤律师-范文佳律师
    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 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广创文电中心6、7、9、10、11层
    5.0

    来自214人评价

    帮助人数:1087
    #律师标签:有团队,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185-8823-6135
    更多> #律师简介:范文佳律师,毕业于黑龙江大学,法学硕士。现为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从业以来,办理大量民商事诉讼案件及刑事案件,在婚姻家事、合同事务、民间借贷及刑事辩护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擅长领域:婚姻家事、合同事务、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 深圳名誉毁谤律师-刘兰芳律师
    广东弗莱迪律师事务所 中心区益田路与福华路交汇处卓越时代广场3108、3109
    5.0
    帮助人数:55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33-4294-1953
    更多> #律师简介:刘兰芳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现为广东弗莱迪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东弗莱迪律师事务所重大疑难案件团队主办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会员。刘律师从事法律服务行业多年,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执业经验,谙熟各类民商事案件和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目前已累计办理约557个案件,其中包括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工伤索赔,婚姻及继承,经济合同纠纷,诈骗罪,赌博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行政处理案件(撤销社区戒毒决定书)等案件刘律师执业多年,坚持以“专注、专业、高效、尽责、诚信”为原则,以“定制最优方案,实现客户合法权益最大化”为宗旨,做每一位客户的律师朋友!擅长领域专注于:劳动争议、民间借贷,工伤索赔,婚姻及继承,经济合同纠纷,诈骗罪,赌博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行政诉讼等案件现服务及曾服务的部分企业客户深圳市巴卜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中剑光电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卡奈尔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深装智造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深圳市大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律师
  • 深圳名誉毁谤律师-赵荣勋律师
    广东华篆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新湖路壹方中心B塔15层1507-09室
    5.0
    帮助人数:5241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183-0850-5496
    更多> #律师简介:赵荣勋律师,男,法学本科学历,现执业于广东华篆律师事务所,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二〇一二年开始从事法律理论知识的深度研究,二〇一八年通过全国第一届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同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赵律师在诉讼和仲裁领域经验丰富,善于站在客户角度上考虑和处理问题,工作作风踏实,法律功底深厚,在刑事辩护、人身损害、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赔偿、劳务欠薪、离婚诉讼、财产继承、担保纠纷、借款纠纷、买卖货款、房屋租赁、房屋买卖、物业纠纷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深得客户信赖。
    咨询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广东律师 深圳律师 深圳名誉毁谤律师
  • 微信诽谤罪举证要点:收集诽谤内容电子证据,如聊天记录、动态等;寻求证人证言证明名誉损害;搜集书面证据反映社会评价影响,如合同、证书等。确保证据法律效力、真实可信、与案件紧密相关。 #损害赔偿 1027次阅读
  • 若遭录音指控诽谤,应立即咨询专业律师,明确法律权益与义务。法庭上,需坚定主张录音真伪,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其伪造或法律缺陷。同时,积极举证,表明言论基于事实,无恶意诽谤之意,以维护自身清白。 #损害赔偿 1086次阅读
  • 根据我国《刑诉法》第230条,法院判决上诉期为十天,裁决上诉期为五天,自文书下达次日计算。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及被告方同意者,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损害赔偿 1351次阅读
  • 信息发布数百次是否构成诽谤需具体分析。恶意篡改、捏造内容,损害他人名誉,扰乱公共秩序,或构成诽谤罪。但转发内容属实或未损害名誉权,则不必然构成诽谤罪。需依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综合判断。 #损害赔偿 1171次阅读
  • 诽谤罪的刑期根据社会影响及情节严重程度决定。若影响深远且侵害名誉权,则可能定罪。轻者免刑,重者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严厉制裁。需证明行为人故意捏造传播虚假信息,造成实际名誉损害。 #损害赔偿 964次阅读
  • 无端恶意中伤,法律为您撑腰。依《民法典》第1024条,人格尊严及名誉权受保护。受损者可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道歉及经济补偿。赔偿数额需协商,不成可诉诸法院。法院将综合考虑,包括实际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情节严重或涉刑责。 #损害赔偿 1464次阅读
  • 污蔑与诽谤罪涉及捏造、传播虚假事实,恶意损害他人名誉,且情节严重。犯罪要素包括:捏造虚假事实、向公众传播、动机为损害名誉、虚假事实具影响力且导致社会评价降低、行为情节严重,对受害人名誉造成重大损害或社会影响恶劣。 #损害赔偿 1146次阅读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能够分析案件的法律问题,找出法律依据,为原告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并在诉讼过程中积极维护原告的权益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和法律论证,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并在庭审过程中辩护原告的权益。为原告评估和阐述案件的法律风险帮助原告理解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 在可能的情况下,可能会与被告或其代理人进行协商和调解,寻求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通过妥善处理纠纷,帮助原告达到和解或其他有利的解决结。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被申请人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本案胜诉!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维持原判
    我的价值:本案死者属于成年人,其在不熟悉水性的情况下下海游泳不幸溺水身亡。办案律师在结案之后,经过现场走访、调查发现,事故现场与政府官网宣传情况不一致,事故地点存在安全隐患防范措施不完善,包括未树立围网、围墙、未树立“严禁下水游泳”警示牌等情形,经过综合判断认为本案存在可诉的空间。后经过两审法院判定,为事故家属争取到了一定的赔偿。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上诉人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在其他律所律师代理一审已经败诉的情况下,通过代理,最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 详细案情>

  • 律师信息完善
    108项真实律师信息,助力律师筛选
  • 亲办案例丰富
    律师亲办案例一键查询,放心靠谱
  • 平台服务数据齐全
    服务信息数据化呈现,律师服务一目了然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