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咨询 > 找律师 > 江苏律师 > 无锡律师 > 惠山区律师 > 惠山区名誉毁谤律师
  • 惠山区名誉毁谤律师-潘钧律师
    潘钧律师 推荐
    江苏福庆律师事务所 无锡市梁溪区锡沪东路8号名品城A1栋25B
    0.0
    帮助人数:175
    #律师标签: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59-6189-6601
    更多> #律师简介:潘钧,中华律师协会会员,有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承办过多种类型的民事纠纷案件,同时,在代理刑事案件领域也让多人取保候审。现执业于江苏福庆律师事务所,位于无锡市锡沪东路8号广益名品城25B,
    咨询律师
  • 惠山区名誉毁谤律师-杨永贵律师
    江苏润远律师事务所 江苏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0号中南发展大厦8楼801-802-803室
    0.0
    帮助人数:216
    #律师标签: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151-6155-6351
    更多> #律师简介:杨永贵律师,男,现任江苏润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擅长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婚姻家事纠纷、劳动法、合同法等民事纠纷领域。在提供法律服务中秉承以认真的态度、工匠的精神对待每一个案件的理念。杨律师拥有夯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从客户的实际情况出发,快速找出案件症结点,同时在庞杂的法律规定中理清法律关系,给予当事人最优的解决方案。并且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秉承案件不分大小,以当事人的最大合法权益为根本,尽全力为其争取最大合法权益。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可能无法时刻关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15161556351?,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律师
  • 惠山区名誉毁谤律师-蒋隽哲律师
    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中南路139号
    5.0

    来自70人评价

    帮助人数:748
    #律师标签:会外语,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
    138-1203-4887
    更多> #律师简介:蒋隽哲律师,毕业于上海海事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现执业于北京市京师(无锡)律师事务所,主要办理债务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领域的相关案件,了解各类法律文件。坚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信待人,细心做事,努力将每一个案件做到最好。
    咨询律师
  • 惠山区名誉毁谤律师-黄洋律师
    江苏秉达律师事务所 无锡市梁溪区锡沪中路1号
    5.0

    来自11人评价

    帮助人数:520
    #律师标签:有团队,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医院工作经历
    137-7122-2220
    更多> #律师简介:黄洋律师,江苏秉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南大学法学院客座副教授,南京医科大学临床医学学士,法医师职称,擅长利用医学和法学知识成功代理大量的诉讼案件的好口碑,运用自身的法学背景和医疗背景有效及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刑事案件,人身损害赔偿、公司法。秉承“专业、细致”的执业理念,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服务,拥有独到的见解。
    咨询律师
其他人都在看:
无锡律师 惠山区律师 惠山区名誉毁谤律师
  • 涉及侮辱警察的严重情节可能构成侮辱罪,即使用暴力或其他手段公然贬低他人人格、损害名誉的恶劣行为。对此,应依法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并严厉打击和惩罚恶意污蔑、诽谤民警的行为。 #损害赔偿 1314次阅读
  • 散布不实言论、人身攻击和公开羞辱均属校内霸凌,受害学生可向学校反映。若学校处理不当,受害者可向警方报案。公然侮辱、捏造虚假事实需依法接受行政处罚。造谣诽谤违反道德和法律,无论年龄大小,都应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损害赔偿 1328次阅读
  • 违背意愿且未经女方同意强行实施搂抱等行为,可能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侵犯妇女身体自由、隐私和名誉权。身体自由权指妇女自主决定身体活动,不受非法干涉;隐私权指保护个人信息、生活习惯等;名誉权指妇女应受尊重和平等对待,不得受侮辱或诽谤。 #损害赔偿 1375次阅读
  • 损毁商业信誉及商品声誉罪,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造成重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21条,犯此罪者将面临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需支付罚金。 #损害赔偿 1123次阅读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应报警处理。行为包括书写恐吓信、在公共场所侮辱他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威胁证人及其家属、发送骚扰信息、非法偷窥、偷拍、窃听、散布隐私等。将面临拘留和罚款处罚。 #损害赔偿 1471次阅读
  •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受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同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撰写恐吓信或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二)公开侮辱、诋毁他人名誉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其受刑事或治安处罚的;(四)威胁、侮辱、殴打证人及其近亲家属的;(五)多次发送恶劣信息干扰他人生活的;(六)实施偷窥、偷拍、窃听、散播隐私的行为。 #损害赔偿 969次阅读
  • 在特定情况下,将他人裸照公之于众可能构成侮辱罪。侮辱或诽谤他人名誉的行为都受法律禁止,侵犯名誉权需考量加害行为是否违法及与损害间的联系。如网上非法散布大量他人裸照,情节严重,可被认定为侮辱罪。受害者可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追究侵权者责任。 #损害赔偿 1066次阅读
  • 律师信息完善
    108项真实律师信息,助力律师筛选
  • 亲办案例丰富
    律师亲办案例一键查询,放心靠谱
  • 平台服务数据齐全
    服务信息数据化呈现,律师服务一目了然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