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澳大利亚阿伦国际有限公司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_全文
颁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文 号:国税函[2001]409号
颁布时间:2001-06-08
实施时间:2001-06-08
时 效 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澳大利亚阿伦国际有限公司
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1]409号 2001年6月8日)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西安西筑阿伦机械有限公司受让澳大利亚阿伦国际有限公司搅拌设备生产技术免征营业税的请示》(陕地税发[2001]53号)收悉。澳大利亚阿伦国际有限公司与西安西筑阿伦机械有限公司于1999年5月18日签订了《阿伦国际有限公司稳定土搅拌设备技术转让合同》(合同号为00610101000151,金额为2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072675元),转让稳定土搅拌设备技术。关于澳大利亚阿伦国际有限公司转让上述技术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问题,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的有关规定,同意对该公司履行上述合同所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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