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仲裁需要多长时间,想了解:进行土地仲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仲裁审理期限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仲裁委员会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60 日内需作出仲裁裁决。若案情复杂,比如涉及土地权属的历史遗留问题、证据收集难度大等,经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延长审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 30 日,且需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另外,若存在一方当事人死亡等待继承人表态、因不可抗拒事由无法参与仲裁等中止情形,中止期间不计入上述审理期限。
仲裁需准备的材料
仲裁申请书:这是核心材料,需一式三份。要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若为法人或组织,需注明单位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职务等。同时需明确具体仲裁请求,以及支撑请求的事实和理由,还要列出证据清单、证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个人需准备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农户,可提供户口簿及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记载的农户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准备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以此证明自身与纠纷有直接利害关系。
案件相关证据材料:如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用于证明土地承包的合法关系;土地流转协议、租金支付凭证等,可佐证流转过程中的约定与履行情况;还有照片、视频、书面证人证言等,能证明纠纷发生的事实、土地现状及权益受侵害的情况。若证据由发包方等一方当事人掌握,可在仲裁时申请仲裁庭要求其提交。
其他辅助材料:委托他人代理仲裁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权限与代理期限;若有财产保全、证据保全需求,需准备对应的申请书,说明申请保全的理由及相关财产、证据的线索;此外,根据仲裁委员会的要求,可能还需补充提交与纠纷相关的行政处理意见、调解记录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