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1
甲方:________________(本市旅行社)
乙方:________________(应邀旅行社)
为促进东营市旅游业的发展,不断拓展东营市的旅游客源市场,按照“互惠互利,互为依托,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输送旅游团队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就本地的旅游资源现状向乙方做实事求是地宣传推介;
2、甲方将本地旅游资源进行合理的包装整合,为乙方在其目标市场内的销售提供便利和帮助;
3、甲方为乙方发送的团队提供优质旅游产品,并充分落实甲方所在地东营市政府的有关优惠政策,对乙方向甲方输送旅游团队的工作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
4、甲方有权监督、制止乙方的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及乙方不实的旅游宣传,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执行,并取消相关优惠政策。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认真将甲方所在地东营市纳入“旅游黄金线路”进行推广,充分利用当地的各种媒体宣传推介甲方所在地东营的旅游产品;
2、乙方应保证每年向甲方输送旅游团队个,输送游客人次;
3、乙方组团队到甲方所在地东营市参观期间,应自觉遵守甲方的有关规定,保护甲方所在地的自然人文景观,做好游客在甲方所在地游览期间的组织工作。
三、有效期限
本协议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终止。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东营市旅游局留存一份,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六、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如下:
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旅游者在旅游期间的人身安全和经济利益,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协办乙方保险业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险对象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旅行参加出境(含港、澳、台地区),入境和国内团队旅游者以及随畴的旅行社导游,领队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甲方代办投保。
二、保险期间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入境旅游者自其入境后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开始,直至该旅游行程结束并办理完出境手续出境时止;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自其在约定时间登上由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开始,直至该次旅行结束离开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肯时止,被保险人自行终止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其保险期间至其终止旅游行程时止。
三、保险责任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四、责任免除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五、赔付比例
按照《旅行平安保险条款》执行。
六、投保手续
甲方每组织一个旅游团队,应在出团前向乙方办理投保手续。甲方将投保单传真至乙方专用传真机,乙方在收到甲方投保依据后,正常工作日应在当天出具承保确认书并传真给甲方,休息日及节假日在专用传真机收到旅行社传真时即自行确认,无须再发确认书。
七、保险费的结算与支付及劳务的支付
甲方为乙方代收的保险费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在每个月五日前(节假日顺延)统计前一月保险费并通知乙方,经核对无误,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给乙方。乙方每月收互保险费后,按实收保险费的5%支付给甲方作为劳务报酬。
八、保险金的申请和给付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本保险责任范围内事故时,甲方应事发后三天内通知乙方,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或结案后提供有关索赔单证(包括当地公安部门证明、医疗证明、原因、地点、估计损失或赔偿金额等),积极协助乙方处理赔付,做好事故的核查工作。乙方在责任明确、资料齐全后,应在七个工作日内按条款规定给付保险金。
九、本协议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突然的、被保人无法预料和不可抗拒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
到剧烈伤害的事件。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有效期满。如双方无异议则继续生效。
十一、对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随时修改补充,并作为本协议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3
甲方(承租方):
证件类型及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住所地:
乙方(出租方):
证件类型及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住所地:
租赁车辆数量: (辆); 车 型号;
租金: 元/辆;总费用: 元(大写: 元整)。
租车费用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每 月(天)结算一次,并开具发票。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订车单复印件和结算单。
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 (年/月/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出车时间: 年 月 日 时。
甲、乙双方就车辆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就租车事宜达成多个具体租车协议。甲方租用乙方车辆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车,并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确认期限要求等。
2、当乙方接到甲方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双方确认,双方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车辆驾驶员应是公安等部门登记在册的并有丰富驾驶经验及技能的人员,足额办理了乘员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目的地经营范围的旅游客车。
4、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向甲方提供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资料名称见附件)。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
6、司乘与甲方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 公里(高速公路 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 小时, 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 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 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 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甲方应尊重乙方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做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9、车辆运行过程中,乙方驾驶员应自觉守法尊规,不开违章车,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行驶、超速行驶;着装整洁,用语礼貌,待客热枕;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10、违约责任
a.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又不及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倍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车辆,缺少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b.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又不及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倍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车辆,不使用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c.乙方提供的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实际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实际价款差额,并支付约定价款 %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d.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 倍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e.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租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f.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g.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甲方人员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a.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b.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c.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2、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以下原因而终止:
a.合同期限届满。
b.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c.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d.由于一方严重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3、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 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请求调解或向 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或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5、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乙方应提供有关证件
1、 机动车驾驶证
2、 机动车辆保险单
3、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4、 道路运输证
5、 省营运车辆驾驶人员上岗证书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深圳__________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很荣幸得到贵社的信任和支持,欢迎加入到 客户的行列,现就乙方介绍宾客至甲方消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特惠价格(人民币):
房 型______________
门市价格______________
平日优惠价______________
假日特惠价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间或以上)团房(_____________ 间或以上)散房团房(_____________ 间或以上)散房
备注:1.节假日包括国家规定的节日(指春节,五·一,国庆,元旦假期等节假日)
二,订房细则:
1.乙方每一个团队入住数在 间以上方可给予团队特别优惠价;
2.乙方每团入住数满______________间可免费半间,满______________间则免1间;
3.订房需将详细资料通过双方盖章或业务负责人签字传真确认方可生效;双方公章及业务负责人签字式样附后.
4.乙方应提前订房,收到乙方订房通知,甲方在30分钟内务必回复传真确认.
5.甲方确认好的订房,不得因为任何原因临时取消,取消必须提前一周通知乙方,但所带来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
6.乙方将订好的房间必须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要收取房费的30%作为赔偿.
7.甲方不得降低乙方所要求订房的标准,否则承担一切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8.甲方给乙方的酒店价格必须保证在同等条件下有竞争优势的价格,否则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协议或者追索超额房费.
9.如因自然灾害,地震,水灾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使团队不能入住,甲方免收乙方客房损失费.甲方对乙方入住客人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负有安全保障义务.
10.甲方必须将酒店的真实情况告之乙方(如维修,周边环境改变等),否则所带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1.付款方式: (注:入住时还需适当交纳一定的杂项及房费押金).
12.甲方开户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 方 全 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提示条款:
1.本协议中的合同价乙方不得对外泄露,若因违反本规定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利取消乙方的特种优惠待遇.
2.本协议为甲乙双方合约,乙方不得给第三方使用,若违约,甲方有权利提出终止合约.
3.在高交会期间不执行此优惠价格,具体房价另议.提前15天书面告之乙方,否则视同以上优惠价格.
4.合约自签订之日起至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期满双方同意可续约.
5.甲方提供的价格基本上不予变动,但甲方将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本着与乙方协商的原则,在合约期满后,可能对以上的房价作出一些合理变动.
6.由于人力不可抗的原因,致一方或双方不能履约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7.如遇合约未涉及具体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合约经双方负责人签署盖章后方可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为据.
代表签署:______________ 公章 代表签署:______________公章
职 位:______________职 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 系 人: ______________联 系 人:______________
电 话: ______________电 话:______________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5
游客(代表)签名:
旅行社签名(章):
第一部分 协议条款
第一章 基本约定
第一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旅行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和《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可另纸附上)。
第二条 责任减除及免除
1.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行为、违法犯罪行为、自身疾病、自己行为判断失误、自甘风险参加某些旅游项目等,造成自己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旅游者自己承担责任,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协助处理,旅行社因协助处理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2.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采取救助措施。
3.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已向旅游者做出明确警示,采取了必要防范措施,且事后履行了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旅游者因参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索赔。因公共交通工具延误,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向旅游者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游客(代表)签名: 旅行社签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旅行社官方网址: 地址:
合同编号: 团号:
第二章 协议内容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
第一条 旅游时间及旅游目的地接社基本情况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共 天 夜,饭店住宿 夜。
行程: ; 集中地点: ;散团地点: 。
地接社/委托社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及电话: 。
第二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具体事项见团队订单。保险范围和理赔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条款而定。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仅限提供协助服务。
第三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旅游费用合计: 元,成人: 元/人, 儿童不占床: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 。
旅游费用详细清单及支付方式见团队订单。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 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同意( 种方式)
1、转至 旅行社出团;
2、延期出团;
3、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4、解除合同。
第五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六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见团队行程单,如无特殊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第十六和第十七条约定执行。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1、 双方通知对方相关事项,可以以书面送达、电子信箱发送、手机短信发送、电话通知四种形式,任一形式均视为通知送达。
2、本合同由主合同的《协议条款》部分(旅游者与旅行社分别签字签章,各执一份)和《通用条款》部分(与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示范文本之第一章至第六章完全一致与其具有相同效力,旅行社可留存或查阅)以及附件《旅客报名表、健康信息及承诺书》(旅游者签名、旅行社留存)、以及附件《旅游行程单》(旅游者签字,旅游者与旅行社各执一份)等构成。
3、已向游客代表询出行形游客身体健康状况,回复身体健康良好,适合出行。(有“三高”者,半年内做过大手术、孕妇、患有传染疾病者等谨慎出行;70岁以上老年游客请提供近期健康证明并有家属陪同。出行游客根据行程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
对公账户: 账号: 开户行:
备注:旅游者应当到旅行社财务部或各门市交纳旅游费用,也可以到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到旅行社账户,旅行社交纳现金时,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开具加盖旅行社财务用章的收款凭证;旅游者不得将旅游款项交给不能出具加盖旅行社财务专用章的收款凭证的工作或非工作人员,否则其后果由旅行社自行负责。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游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方式: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6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以及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此旅游合同。
甲方在旅游期间是否愿意拼团:同意_______________不同意_______________
一、旅游的线路、具体景点、时间、分项费用及应用标准_____________
二、费用总额:_______________收据票号:_______________。合同一经签订请旅客支付全款,收款收据必须加盖旅行社财务专用章。
三、乘坐的旅游车型是:国产系列 □ 进口系列 □
四、旅游购物点是(除途中休息原则一天一次):_________________
五、旅游意外险:购□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否□
六、门票是否油旅行社代购:是□___________________ 否□__________________
七、导游级别是:初级 □ 中级 □ 高级 □ 特级□
八、由于不可抗力因素,旅行社应退还未发生的费用,减去有关部门规定退票损失费,增加费用由游客承担,旅行社应协助游客尽可能减少费用开支。任意扩大损失,由扩大方自负责任。
九、在行程中景点数量不变的情况下,由于天气、交通堵塞等原因,乙方根据实际情况机动调整游览景点的先后顺序,但必须事先明确告知游客,取得游客的认同。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向签订所在地旅游质监所咨询、投诉。
十一、如一方违约,必须赔付对方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元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旅行社一份,游客一份,此合同原则一人一签,同一批可和签,但必须附旅游者姓名、身份证号。
甲方(游客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合同专用章):__________
联系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人。分别是。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合同报价一人成行为报价基准。
行程时间共计日。
出发地点及时间:
返回地点及时间:
旅游路线:
交通工具:
住宿标准:
餐饮标准:
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得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出发前应付请全部旅游费用:元/成人,元/儿童。
合计人民币万千百十元整¥元。
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旅游意外险: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旅游意外险。
第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旅游者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出发前,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
1、旅游者承担
2、第三人承担。
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合同
1、出发前,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行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三日通知旅行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者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改变旅游路线,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旅游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旅行社未提前三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调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其他约定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8
甲方(聘用单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文化程度: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根据国家法律和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公司员工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工作性质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_岗位工作,完成该岗位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按国家和省、市的有关安全、劳动保护、卫生健康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保障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环境中工作。
四、劳动报酬及考核目标
全年任务为_________月工资,_____季度考核一次,未完成任务按比例扣发工资或押金,完成任务后按等级提取业务提成。干满_____年后完成岗位无损害公司利益行为,享受基本养老金及全年人身意外保险。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甲方的规章制度对乙方行使管理权、考核权和奖惩权。
2.合同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____天通知的限制:
(1)在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乙方在病、事、延长产假和医疗期及脱产学习期间本人或为他人及亲友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
(3)乙方严重违反甲方工作责任制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4)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6)乙方连续_________个月(季度、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7)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当提前_________天以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3.乙方受聘期间,因违法、违纪或其它不当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甲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的企业环境。
2.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企业管理、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2.有权享受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劳动保护、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工作条件的。
(二)乙方的义务
1.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地完成约定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并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觉保护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实施有损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须以甲方工作人员名义开展业务,并服从甲方统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单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_____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自合同签订后期满___年后,甲、乙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办扣缴。
八、公司员工聘用合同的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如遇违约时,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_________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后果及责任大小予以赔偿。
2.违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和经济补偿金,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双方终止劳动合同时,由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
3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双方协商一致,认为下述程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书面通知;
2.填写《员工离职通知书》。归还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种文件、资料、通信设备、劳动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财产。如有遗失、损坏应予赔偿。
3.交接工作;
4.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
5.甲方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自乙方提出书面通知之日起的第_________日,双方劳动合同关系解除。但由于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时按程序办妥手续的,则办理时间可以顺延,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自负。
但如这种延误系甲方原因,则甲方应为乙方办理手续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甲乙双方签定合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交纳押金_________元.合同期满,甲方不正式聘用乙方,或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解除聘用合同,乙方未对甲方造成损失,并办理好财务移交手续,甲方在_________天内退还乙方押金.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
签订日期: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9
旅游者:
出境组团__行社: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旅游局监制
二oo四年十一月
使用说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适用 住所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__行社与旅游者之间缔结的国内组团旅游服务关系。
国内组团旅游服务,是指由__行社负责将旅游团队或异地成团的旅游者送到国内除港、澳、台地区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点,并亲自或委托他人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饮、住宿、游览等旅游服务活动。
2、示范文本由背书式《通用条款》和约定式《专用条款》共同组成。《通用条款》是对国内组团旅游活动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责任等问题做出的在行业内通行适用的规定,而《专用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对旅游者情况、旅游内容安排、争议解决方式等特殊性内容做出的补充约定。
3、旅游者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本合同各项条款,特别是《通用条款》第2条、第3条、第5条、第6条、第8条和《专用条款》第3条。填写《专用条款》请逐页标明“合同编号”;填写完毕后,请旅游者保存原件,__行社保存复写联。
4、《专用条款》第2条中的“行程时间”是以自然日(0:0024:00)为计算依据的,__行社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告知旅游者行程起始时间等有关事宜。
5、旅游者请保存好旅游活动中的有关票据、证明和资料,以便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据、索赔证据。北京市旅游局通讯地址:_________ 朝阳区建外大街28号,邮编:100022。北京市__行社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8。
国家旅游局通讯地址:_________ 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邮编:10074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_______________5。
6、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还可以书面形式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通用条款》中规定应当由__行社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通用条款》为准。标有团号、出发日期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须知》均为合同组成部分。
合同编号:
北京市国内旅游合同通用条款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__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__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__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__行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
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__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__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__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__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__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__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__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__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__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__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与__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__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__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__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__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__行社投保__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__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 《__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5@p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1、代b@2件、手续的费用;
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
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餐饮;
4、游览费;
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__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__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 __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__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__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__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__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__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__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__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__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__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
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__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__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__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__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 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__行社承担。
(3)属 《__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__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__行社投保__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__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__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__行社违约,应当由__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__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__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__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__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__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__行社,并承担代b@2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3日通知__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b@2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__行社解约责任因__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__行社: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b@2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b@2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__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__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
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 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 __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__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专用条款
旅游者:
组团__行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__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旅游者人数为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人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_____( 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旅游线路:_____( 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_____元 (人民币)/人,儿童(岁)旅游费用为_____元 (人民币)/人,总计为_____元 。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九)关 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
合同编号:
出发前经__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第三人承担。
(二)__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__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__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__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__行社可以向受让__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__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__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__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__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__行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
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__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__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__行社合并组团。
3、__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__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补足。
(二)__行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通用条款》第8条的有关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第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六条其他约定
旅游者(签章):______ :______ :__行社(签章):______ :______ :
住所:住所: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证照号码: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签订地点:
文本编辑整理:出自泰安二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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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_______
旅游合同
(国内旅游)
本页为本合同乙方(组团社)的基本信息页:
乙方名称: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团队部:传真:_________
散客部:传真:_________
门市部:传真:_________
经营范围: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乙方开户银行和账号:组团社服务质量投诉电话:_________
台州市旅游质量监督所:椒江区天和路95号天和大厦13楼投诉电话:_________ 96118、0576_______5
浙江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电话:_________ 0571_______9
甲方应妥善保存有关票据、证明及资料,以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作为投诉凭证、索赔证据。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电话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旅行社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双方基本情况
1、甲方基本情况:参团人数为______人,具体情况(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如系国内少数民族须特别注明):_________________ 见 。
2、乙方基本情况:温馨提示:为保证旅游安全,请游客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凡有心脏病、高血压、气喘病、癫痫病、精神病、糖尿病、法定传染病、贫血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等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加发生事故,应自行负责。
为完成本次旅游活动,旅行社委托以下地接社接待:
(1)_____段,接待社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2)_____段,接待社为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1、合同报价以人成团为基准。
2、成行团号:(可在行前说明会或行程单上告知)。
3、旅游线路(旅游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游,共
4、出发时间及地点:行程结束时间及地点:。
5、旅游价格:单价成人/人_2至12周岁)/人_人
特别约定:。以上总计团费为¥元。大写人民币百拾万千百拾元整。包括:交通费(不含机场的行李超重费)、餐费(若在飞机上用餐,则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费(不含酒店内各种酒类、饮料、洗衣、通讯等费用)、门票费(不含园中园门票)、导服务费及费。
6、旅游费用的支付方法和时间: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1)一次性出团前付款;
(2)分期付款:预付款: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前支付_____元 ;
尾款: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前支付_____元 。
(3)团队结束后(7天内)付款;
7、住宿时如出现单人,由旅行社安排三人房,如安排不成功,单房差价由客人自行承担;
另外住宿差价的的解决办法(双方协商)为:。
8、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荐,甲方(须填同意或不同意,未填或打勾等视为9、交通工具、食宿标准、游览景点、导游服务、自由活动时间及次数、购物安排(包括购物次数、停留时
间、购物场所名称)、旅游者自费游览项目及价格等服务标准详见《旅游行程单》,该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三条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单》安排游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2、甲方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3、甲方有权拒绝乙方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4、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5、甲方有权对乙方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四条甲方义务
1、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到文明旅游,理性消费,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2、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4、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在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健康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相关材料,履行合法手续。
5、遵守合同约定,协助乙方完成旅游服务。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乙方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乙方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6、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该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7、在旅游过程中发生相关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合同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五条乙方权利
1、核实甲方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2、按照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3、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4、拒接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六条乙方义务
1、向甲方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2、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3、在出发前向甲方提供《旅游行程单》,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
甲方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甲方推荐旅游人身意外险及其他保险。
4、按照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 《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5、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甲方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甲方同意。
6、应当向甲方提供5@p等消费凭证。
7、本合同性质属旅游委托合同,即甲方委托乙方安排旅游行程中所列各旅游项目,因此在旅游开始至旅游
结束止,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委托有合法资格的旅游接待社、旅游车队、餐厅、宾馆、导游等完成接待工作。
第七条旅游费用
1、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
交通客票费,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餐饮),游览费,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其他费用以双方核定以《旅游行程单》为实所含费用
2、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
(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
(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
(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
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
(5)本条第1项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3、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第八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约定由乙方代为办理外,其余均由甲方自行办理的。
甲方 应当保证
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九条旅游内容变更
1、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或不可归责 乙方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
车航班晚点延误、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旅行合同的,乙方可以在征得团队内的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同意后对相应的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乙方作出有利 游客几十成行的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甲方。2、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乙方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未按约支付旅游款的,每日以迟延支付旅游款0.3%的标准计算违约金。
(2)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因违反国家和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
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损毁甲方证件或代办的手续
因乙方过错存在瑕疵的,应当积极协助甲方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
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还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涉及的部分旅游费用等。
(2)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
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
(3)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违约,应当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承担
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行程前的合同解除
1、甲方解约责任
甲方出发前3日(含第3日)提出接触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乙方支付业务损失费:
(1)出发前3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2)出发前2日,按旅游费用总额20%;
(3)出发前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30%;
在旅游车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的,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或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
也未能中途加入的,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0%。
如上述支付比例不足以赔偿乙方的实际损失,甲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乙方予以赔偿,但最高额
不得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乙方在扣除上述业务损失费后,应当在甲方退团通知到达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剩余旅游费用。
2、乙方解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除了向甲方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外,自行承担已发生的业务损失费,并按下列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出发前3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2)出发前2日,按旅游费用总额20%;
(3)出发前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30%;
(4)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0%
如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乙方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甲方予以赔偿。
乙方应当在取消出团通知到达起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退还已付旅游费用,并支付上述违约金。
3、上述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
通工具的费用(含预定金)、酒店住宿费用(含预定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
4、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机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由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
第十二条行程中的合同解除
1、甲方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乙方有权不予退还相应的旅游费用。
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乙方除为旅游团队整体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四条不成团安排
1、报名参团人数未打到成行基准时,乙方应当提前3日(不含3日)通知甲方,双方按下列第_________
种方法解决:
(1)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退还已付旅游费用:
(2)乙方建议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或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如甲方同意则改签旅游
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甲方补足或由乙方退回。
2、乙方未提前3日通知甲方的,应当按照本合同第11条第2项的约定承担解约责任。第十五条免责条款与第三方责任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的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基 第三方侵害不可归责与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乙方不承担都赔偿责
任,但乙方应当积极协助解决甲方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3、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汽车、地铁及景区的游览索道、观光
车、游艇等交通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甲方因自身过失,在乘坐上列交通工具时未系安全带、未坐稳等导致伤害发生的,或者在自
由活动期间发生伤害事故的,或者在选择带有危险性游乐项目时未注意风险防范而导致伤害发生的,处理原则同上。
4、因乙方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甲方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六条游客意外险告知
感谢您选择我公司组织的旅游团,在您付款之前,我公司将旅游保险事宜告知如下:
按国家旅游局有关规定,我公司承接的旅游团队均已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这个险种主要承保因旅行社的疏忽或过失造成旅游者遭受人身伤亡所发生的相关经济损失;在旅游过程中,如发生非旅行社疏忽或过失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则不在旅行社责任险理赔范围内。
第十七条保险购买
1、乙方应按规定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旅游意外保险由甲方自愿购买,乙方已事先向甲方作出说明和
2、甲方在旅游期间出现的意外事故,乙方不承担责任,如果甲方购买了旅游意外保险,由保险公司承
3、如乙方出资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在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时,可减轻乙方的民事责任。
第十八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性质为旅游委托合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优先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分则中“委托合同”章节规定。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人身伤害事故,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 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有关规定。
3、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
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4、台州市旅游质检所投诉电话:_________ 0576_______2,台州市消费者投诉电话:_________ 96315,乙方监督投诉电话:_________ 0576
第十九条其他条约
1、除上述条款约定之外,甲方和乙方就如下内容达成一致的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已告知甲方应特别关注本合同第1条第2款及第15条的规定,甲方明白该条款涵盖的内容。
3、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
充合同;本合同的 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合同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以甲方实际支付首次付款(包括预付款、定金、订金等形式)后生效,在此之前,乙方没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旅游服务,除非另有书面约定,但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已提供的预备性旅游服务包括在本合同内。第二十一条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事务完成止。
第二十二条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 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邮编:318000
签约地址:_________ 签约地址:_________
签约时间:签约时间:
《旅游行程单》
一:国内安全旅游告知事项
国内安全旅游告知事项
为了增强游客安全意识,普及旅游基本常识,保证游客天旅途的顺利及安全,本公司特制定国内安全旅游注意事项,请游客认真了解并切实遵守:
带好物品,准备心情,我们出发
一、基本注意事项
1、请游客务必带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旅行用品,准时到达集合地点,并在胸前佩带好旅行团团章或旅
游帽,以便导游识别。
2、行程中,游客应服从导游的安排,记住集中的时间和地点,认清自己所乘的车型、车牌号及颜色,不要
迟到,因迟到无法跟团旅行的后果自付;旅途中,游客如无故自行离团,发生任何问题自行负责。
3、行程中,游客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随身体携带一些必备的药品(如感冒、止泻药、晕车药等),根据
天气变化准备衣物及雨具。为了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请不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不要乱扔烟头和火种。
4、行程中或者自由活动时,若见有刺激性活动项目,游客应根据自身的生理、心理健康状况选择是否参加,
务必注意人身安全。
5、行程中,请游客看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能让小孩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由 各景区旅游者众多,请游客
特别小心随身携带的物品,特别是女性的背包不要单肩单背,应斜背以策安全。
6、行程中,如遇自然界灾难等不可抗力发生,致使行程及活动有安全顾虑时,本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变
更行程及活动内容,请游客勿持异议,以策安全;因滞留期间发生的膳宿费等增加的旅游费用,请游客予以充分理解并自行承担。
7、黄金周或者其他旅游旺季时,由 国内、国际航班中加班机、包机的数量大增,极易引起航班的延误,
如遇这种情况,希望游客在候机厅耐心等待,密切注意航班的信息,不要到处乱跑,以免误机。同时,航空公司因运力等因素有可能临时调整航班,如有此情况发生,本公司将对游客行程作出相应的调整,届时敬请配合和谅解。
8、旅行出发前,本公司会给每位游客发一份《旅游行程单》,其中有具体的行程安排和各地酒店的信息、
导游联系方法等。由 旅行活动中,有航空公司、酒店、汽车公司等单位的介入整个服务工作,难免在实际行程和安排上有可能会和《旅游行程单》上有所出入,本公司不会剥夺或者减少游客该享受的标准和待遇,也请旅客对 行程安排的调整予以配合和谅解。
9、游客应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尊重旅游途经地区当地的民族、民俗习惯。
二、乘坐交通工具安全事项
1、游客乘坐的交通工具(包括飞机、轮船、火车、汽车、地铁及景区的游览索道、观光车、游艇等,下称
交通工具)在行驶的过程中,若遇到交通事故发生时,应听从导游的安排及指挥,不要慌张;发生人员伤害时,游客应尽力施救或自救,同时注意保护现场,避免损失扩大。
2、游客乘坐交通工具时,应系好安全带,在交通工具停稳后方可离开;上下交通工具时,须排队等候,讲
究文明礼貌,并优先照顾老人、儿童、妇女,切勿拥挤,以免发生意外。
3、游客乘坐交通工具时,请不要与司机交谈和催促司机开快车,不要将头、手、脚或行李物品伸出窗外,
以防意外发生,不要向车窗外扔废(杂)物品,特别是硬质物品,以免伤害他人。
4、游客下车游览、就餐,购物时,请注意关好旅游车窗,请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若出现贵重物品遗失、被
盗,汽车公司概不负责,本公司也不承担责任。
5、游客乘坐飞机时,应带好自己的有效身份证(小孩应带户口本原件,满16岁未办理身份证的游客需持派
出所证明原件),并注意保存好;导游分发机票或者登机牌时,游客应注意机票或者登机牌上的姓名、往返时间、抵离目的地、航班号是否正确,如因游客原因或者机场出票系统故障造成游客不能登机,本公司不负责赔偿规定,但应协助游客处理。
6、游客乘坐飞机时,应注意遵守民航乘机安全管理规定,托运行李以每人一件(20公斤)为限,若超过请
游客自付超重费;游客随身携带液体登机将被禁止,如坚持要带少量液体上机,则必须开瓶检查为避免安检麻烦,请游客将所带液体予以托运。
7、游客乘坐飞机时,应注意飞行安全,扣好安全带,不带危险或者易燃品,不在飞机升降期间使用手提移
动电话等相关电子产品。
8、搭乘快艇、漂流木筏、参加水上活动时,请按规定穿着救生衣,并遵照工作人员的指导。特别是乘坐快
艇游玩时,所有游客请抓紧扶手,年幼或者年长者请不要坐船头,以免发生不测。
享受沿途美景的时候,有我们在关心您的吃住行
三、住宿安全事项
1、抵达酒店后,游客必须听从导游安排;酒店食宿以两人一室、自由组合为原则,请游客互相礼让。使用
房间内卫生设备等;如出现单男单女,本公司将调换夫妻用房或者调整为三人房;随行的小孩12周岁以上才能占床,请游客谅解。
如果游客告别指定单人房间,请 出行前支付单人房差额并取得本公司的确认,经免出行后产生纠纷。
2、游客入住酒店后,应了解酒店安全须知,熟悉酒店的太平门、安全出路、安全楼梯的位置及安全转移的
3、进入房间后,请及时了解房间内设备情况,如房门插销、浴室水龙头开关、电视及冰箱饮料等,如有不
能使用或者缺损的情况,请及时向导游反映,退房时请提前结清房间提供的饮料、食品、洗涤和长途电话费用。
4、不要将自己住宿的酒店、房号随便告诉陌生人,不要让陌生人或自称酒店的维修人员随便进入房间,出
入房间要锁好门,睡觉前注意房门窗是否关好,保险锁是否锁上;贵重物品请放置酒店保险箱,注意保管好收据;如随身携带,请注意保管,切勿离手,若出现被盗后果自负。
5、游客入住酒店后需要外出时,应告知随团领队和导游并记下他们的手机号码,外出前到酒店总台领一张
饭店联系卡,如果游客迷路时,可按联系卡提示的电话、地址安全顺利返回酒店。
6、如游客选择消费酒店的配套健身娱乐设施(如游泳池、健身房等),请务必注意人身、财产安全;非本
公司安排的活动,本公司仅限 提醒告知义务。
7、遇紧急情况千万不要慌张:发生火警时不要搭乘电梯或随意跳楼,应镇定判断火情,主动实行自救;若
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重衣物压、火苗;必须穿过有浓烟的走廊、通道时,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捂着口鼻,贴近地面、顺墙爬行;大火封门无法逃出时,可采用浸湿的衣物披裹身体、被褥堵门缝或泼水降温等待救援,或者摇动色彩鲜艳的衣物呼唤救援人员。
四、饮食卫生安全事项
1、外出旅游,游客应注意身体健康,切勿吃生食、生海鲜、未剥皮水果,不可光顾路边无牌照摊档,忌暴
饮暴食,应多喝开水,多吃蔬菜水果,少抽烟,少喝酒。
2、在旅游地购买食物需注意商品质量,不要购买“三无”(无生产厂、生产日期、厂家地址)商品,发现
食物不卫生或者存在异味变质的情况,切勿食用。
3、不要随意接受和食用陌生人赠送的香烟、食物和饮品,防止他人暗算。
4、为防止在旅途过程中水土不服,游客应自备一些常用药品以备不时之需,切勿随意服用他人提供的药品。
五、游览观景安全事项
1、听取当地导游有关安全的提示和忠告。主要应预防意外事故和突发性疾病的发生。
2、经过危险地段(如陡峭、狭窄、潮湿泛滑的道路等)不可拥挤,前往险峻景点观光时应充分考虑自身的
条件是否可行,不要强求和存侥幸心理;参与登山等活动时,应注意适当休息,避免过度激烈运动,同时做好防护工作。
3、在水上(包括河江、湖海、水库)游览或者活动时,游客须注意乘船安全,应穿戴救生衣,不可单独前
往深水水域或者危险河道;选择水下游泳时,因携救生设备助游。
4、乘坐缆车或者其他观光运载工具时,应服从景区工作人员安排,遇超载、超员或者其他异常情况时,千
万不要乘坐,以防发生危险。
5、在景区参观游览时,请听从领队和导游的安排,不要擅自离队,如迷失方向,原则上应原地等候导游的
到来或者打电话求救、求助,千万不要着急;自由活动期间,应注意人身安全,谨记导游提醒的各种注意事项以及景区的各种公告和警示牌;在拍摄照片时,游客不要专注 眼前的美景,而忽略了身边和脚下的危险。
六、购物娱乐安全事项
1、不要轻信流动推销人员的商品推荐。
2、无意购买时,不要向商家问价或者还价。
3、不要随商品推销人员到偏僻地方购物或者取物。
4、要细心鉴别商品真伪,不要急 付款购物,购物时应向商家索取正式5@p
5、在热闹拥挤的场所购物或娱乐时,应注意保管好自己的钱包、提包、贵重物品及证件,不要单独行动,
不要前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
6、在景区娱乐时,应根据自身的条件参与适应的项目;在自由活动期间外出娱乐,不要单独行动,不要前
往管理混乱的娱乐场所。
祝您愉快出行,满意而归,期待下一次和您见面
七、团队互助和配合
1、游客参加团体旅游时请守时,请勿迟到,尊重大家的时间。
2、请游客在胸前挂团体识别证或戴上旅游帽,以利导游及团员相互辨识,增进友谊。
3、团体旅游应彼此忍让,同舟共济,互帮互助,共同享受旅游乐趣。
4、游客在旅行途中如有不顺心之处,请及时和全陪导游沟通,不要直接和当地导游及相关服务人员直接冲
突,本公司和全陪导游会与当地旅行社协商解决,游客也可以直接致电本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八、温馨提醒
为保证旅游安全,请游客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凡有心脏病、高血压、气喘病、癫痫症、精神病、糖尿病、法定传染病、贫血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等者,请勿报名,如隐瞒参加发生事故,应自行负责。
九、免责条款与第三方责任条款
1、本公司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所负合同责任,但应
当及时通知游客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基 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 本公司的原因导致游客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但本公司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游客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3、非本公司原因,导致游客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汽车、地铁及景区的游览索道、观光车、
游艇等交通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协助游客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游客因自身过失,在乘坐上列交通工具时未系安全带、未坐稳等导致伤害发生的,或者在自由活动期间
发生伤害事故的,或者在选择带有危险性游乐项目时未注意风险防范而导致伤害发生的,处理原则同上。
4、因本公司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游客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结束语
旅游安全是旅游活动的头等大事,搞好国内旅游安全是本公司与全体游客的共同心愿与责任。尊敬
的游客,为了您和他人的幸福,请注意旅游安全。
____旅行社有限公司
就《国内旅游合同》及《国内安全旅游告知事项》中涉及的“温馨提醒”及“免责条款与第三方责
任条款”相关内容,你公司已提请我方注意并向我方作充分的说明,对此内容我方已知悉,并会传达我们单位全体参团人员,根据我目前实际的健康状况,我们适宜参加本次旅游。
游客代表(签字)
旅行社抵押合同推荐11
甲方:(旅游者或者单位)_ 住宅或者单位地址:_ 电话:_ 乙方:(组团旅游社)_ 地址:_ 电话:_ 甲、乙双方甲方参与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公平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旅游线路:_ 旅游动身时间为_年_月_日,结束时间为_年_月_日,共计_天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支配详见旅程表,旅程表经甲、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次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务量标准(或有甲、乙双方商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计_元人民币。其中成人_,儿童_。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乙依照本合同
第三条商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2、餐饮住宿费: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支配的餐饮、住宿费用。
3、门票费用: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支配的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4、保险费:含保险范围内旅行社责任保险、人身意外险。
5、导游:优秀导游服务。 前款第一项交通客运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 第六十三条办理。第2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支配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费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
第三条商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起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水类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酬劳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双方商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巡游项目。
4、其他非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动身时间地点)甲方应 _年_月_日_时_分 (地点)准时集合动身。甲方未准时到商定地点集合动身,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根据本合同
第八条的商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商定)本旅游团须有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 商定动身日前_日(不低 2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根据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商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根据本合同
第九条商定赔偿甲方。 甲方供应的电话或传真需是常常用法或能够准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担当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
第七条商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缘由,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刻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头前2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头前1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头日及以后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九条(甲方)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头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担当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头前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头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头日或开头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装让给具有参与本次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商定的动身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供应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需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与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妥当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托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活动。
5、甲方应敬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近平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示甲方留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具备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个人保险(如旅游意外损害保险等)。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当保管甲方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刻主动补办,并担当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挺直损失,乙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供应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方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作出必要的帮助和处理。如因乙方缘由导致甲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根据旅程表支配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觉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乙方不担当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支配的,乙方应当帮助甲方退还或索赔。
7、非乙方缘由,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帮助甲方向供应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担当,由此削减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担当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商定的,应退还甲方挺直损失或担当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挺直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旅程延误)因乙方缘由,岛之旅有开头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连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支配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甲方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担当。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担当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行抗力)甲、乙双方因不行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行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实行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实行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担当。 其次十条(托付招徕)乙方托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挺直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其次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_;
2、_;
3、_;
4、_; 其次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其次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其次十四条(合同生效期)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支配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程表 甲方:_ 身份证号码:_ 电话或传真:_ 通讯地址:_ 日 乙方(盖章):_ 身份证号码:_ 负责人:_ 电话或传真:_ 通讯地址:_ 【篇二】 用法说明
一、旅游者参与国内旅游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旅行社应具有旅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旅游前,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旅行社应开具发票。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可采纳本合同示.本。
三、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平安的项目以及其他须留意的问题,应当事先向旅游者作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旅游者应结合自身身体状况选择旅游项目。
四、旅行社托付组团的,须事先告知并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
五、在填写本合同其次条“游程与标准”时,旅行社应以精准、明晰的语言表述,不得消失“准X”、“相当 X”等模糊用语。
六、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应真实注明该旅游项目所包含的景点门票及住宿、餐饮、交通标准、导游服务等相关内容。自选项目应支配在自由活动时间,并不得影响旅游整体行程。旅行社不得强制旅游者参与其支配的自选项目。
七、本合同示.本是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20年A版和b.版)合并修改版本,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用法,今后凡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连续用法。
八、旅游询问与投诉机构: 上海市区(县)旅游部门地址: 旅游质量监督电话:邮编: 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地址:中山西路2525号邮编:20xx30 投诉电话:6439361
5、9620xx 上海市旅游局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xx03 质量监督电话:9620xx 国家旅游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100740 质量监督电话:(010)65275315 上海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 举报投诉电话:12315 合同编号:sh1610545 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 (20版)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旅行社):上海驴妈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编号:L-SH-00284经营范围: 国内旅游、入境旅游业务,从事旅游领域内技术询问、技术开发,会务服务,展览展现服务。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依据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协商全都,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旅游路途名称 组团方式 行程共计(含在途时间) 动身日期 动身地点 途径地点【经典热卖】全景常规-拉萨/纳木错/林芝/日喀则/羊卓雍错/单卧单飞十日游自行组团托付组团(被托付方.中旅)10天9夜20-09-28上海详见旅程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结束日期 21-10-07目的地 返回地点拉萨上海 其次条游程与标准(如附行程单,须含下列要素) 【经典热卖】全景常规-拉萨/纳木错/林芝/日喀则/羊卓雍错/单卧 旅行社统一支配的巡游项目名称单飞十日游巡游时间 景点名称 景点游玩时间 往返交通 住宿天数 旅游饭店名称 用餐次数 自选项目名称 自由活动时间 购物场所名称 购物次数导游服务
第三条旅游者保险 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举,甲方同意 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费:(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托付乙方办理平安国内长途10日游意外险(尊贵型)(国内)详见 旅程单保险说明35。0元
第四条旅游费用及其支付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5715。0元,费用付款期限出团前付清全款旅游费用支付方式现金;支票;信用卡;其他在线支付给驴妈妈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0.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合同商定的旅程;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敬重旅游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近平惯和风土人情。
2.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权拒绝参与合同未商定的其他旅游消费项目。
3.甲方在本合同支配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有权要求乙方帮助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甲方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可凭有效凭证要求乙方先行赔付。
4.在旅游过程中,甲方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
5.在自由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掌握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自己能够掌握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平安负责。
6.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公平协商解决,实行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7.甲方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应当用法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甲方不能成行的,可 以让具备参与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准时通知旅行社。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削减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如实介绍相关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向甲方推举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并在合同中予以注明。
2.乙方应按本合同商定的标准供应服务。对在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平安的状况,乙方应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并实行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3.甲方属老年人等特别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待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商定。
4.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费用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5.在行程中,遇到不行抗力或者意外大事无法连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在征得旅游团队多数成员同意后可以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变更后增加或削减的费用,双方按实结算。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旅游出行前,一方当事人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根据下列标准担当违约责任。
1.违约方在动身前72小时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违约方在动身前72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以上违约责任如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票务等损失,可参照相关部门有关条款另行赔偿,违约金或赔偿金总额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二)旅游途中甲方或乙方担当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商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担当。
2.乙方未按合同标准供应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担当。
(三)其它违约责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情愿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行程单和补充条款均为合同的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约地点:上海 甲方签字(盖章)住宅:/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邮编:/ 日期:20xx-08-17乙方签字(盖章)上海驴妈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营业场所:上海市金沙江路1759号圣诺亚大厦b.座7楼乙方代表(经办人):联系电话:1010-6060邮编:20xx33日期:20xx-08-17 补充条款 1。签约人代理其他旅游者签约的或者签约人与旅游者(出游人)不全都的,签约人保证已得到全体旅游者的授权签署本合同(包括 、补充协议),并保证将上述材料商定事项向全体旅游者做出必要说明(格外是本合同涉及“温馨提示”、“免责条款”等相关的内容),如签约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或因没有代理权限导致旅游者与旅行社发生纠纷的,由签约人担当全部赔偿责任。 2。旅游者同意根据旅行社供应的参考行程签约,实际航班、车次以行前说明会或出团通知的行程为准。补充条款、出团通知及所附行程单、健康证明、孕妇出游须知及健康申明作为本合同 。确认后如有改变,旅行社需准时用传真、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应准时到达集合地点,迟到半小时以上的视为放弃,单旅游者仍可以自行加入后面的行程,所放弃行程部分已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3。60岁(含)以上老年人报名出游的,需填写健康证明后方可报名,70岁(含)以上老年人需有家属伴随方可出游;未成年人需由父母指定的临时监护人伴随,犹如行人员中有未成年人无父母伴随出游的,同行的成年出游人均视为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人,负责全程看管、照看未成年人,如因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如隐瞒参团出游发生事故,有传染性疾病患者、心血管疾病患者如高血压等、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等、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精神病患者如癫痫病人等、严峻贫血病患者、大中型手术的复原期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责任自负。 4。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库)巡游或者活动时,旅游者要留意乘船平安。不行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者危急河道。选择水下游泳时,应做好平安保障措施,携带救生设备助游。 5。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原地带,气压低,空气含氧量少,易导致人体缺氧,引起高原不良反应,请旅游者避开猛烈运动和心情兴奋。16周岁以下及60周岁以上者,患有贫血、糖尿病、慢性肺病、较严峻心血管疾病、精神病及孕妇等人士不宜进入高原旅游。 6。高风险消遣项目,如草地摩托、雪上摩托、骑马、快艇、漂流、攀岩、滑雪、潜水、蹦极等,请旅游者依据自身状况选择参与,认真阅读景区提示,在景区指定区域内开展活动,留意人身平安。酒后禁止参与高风险消遣项目。 7。旅游者在动身前或行程中因身体不适而终止旅游或变更行程的,或因身体缘由造成损害的,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由旅游者担当。 8。在巡游中请听从导游和当地相关管理人员支配,听从有关人员指导,否则责任由旅游者自行担当。旅游者在行程中发觉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应准时向领队、导游以及旅行者紧急联系人提出,因没有准时提出而造成的损失由旅游者自负。 9。在自行支配活动期间,旅游者应选择自己能够掌握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平安负责,旅行社已尽到警示及事后帮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担当责任。自行支配活动期间包括旅行社支配的在旅程中独立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与旅程的活动期间以及旅游者经导游或者领队统一临时离队的个人活动期间等。旅游期间及自行支配活动期间请留意人身和财产平安。 10。建议旅游者依据个人意愿和需要自行投保个人旅游意外保险。依据保险公司的规定,未成年人、成年人、老年人承保、赔付保险金额是不同的,其中未成年人、老年人保险赔付金额会比保单中载明的保险金额低肯定比例,敬请留意。对 高风险消遣项目,旅行社再次格外提示,建议旅游者投保高风险意外险种。 11。请旅游者购物时慎重、把握好质量与价格,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及其他购物凭证,因高品质量问题需旅行社帮助退换货物时,须凭发票及其他有效购物凭证。 12。因不行抗力等不行归责 旅行社的缘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旅程需变更的,双方互不担当违约责任,合同无法履行的,旅游者或旅行社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旅行社返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变更旅程的,在征得旅游者同意后,旅行社有权恳求旅游者分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或旅游者有权恳求旅行社退还因此削减的费用。 13。住宿只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消失单男单女,旅行社尽量支配同性别客人拼房或加床,如以下2种方式无法支配,需要支付单房差。若一大带一小报名,必需补房差,用法一间房。 14。质量问题反馈电话:1010-6060按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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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有限公司(供车方)乙方:_(用车方)为了统一规范客运市场,根据国家的相关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包车协议:一、甲方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向乙方提供_座(空调)旅游客车_辆,为接持旅游团队(机关单位职工)提供客运服务。起止时间:_,线路:_,经停:_,路程(单程、往返),沿途司机食宿由乙方安排。途中如有线路变更,须征得甲方调度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总计车费共人民币_元,乙方负责支付往返的路桥费、停车费、高速公路费以及司机的食宿。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车辆须具有:齐备合法的营运证照,购齐国家规定的固定税费和车况良好的客运车辆。
乙方在甲方承载前交清本次租车费用,或签署协议当天交付甲方订金,出发当天乙主一次性支付所有包车费,乙方如需要甲方提供发票的,请提前告知甲方准备,当天出具发票,发票另加_%税点。
乙方在租用甲方车辆时应遵守国家有关交通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超员,运载货物,乙方必须爱护甲方车辆,不得在车内吸烟,不得装载有腐蚀性或其他有刺激性气味的物品,不得强行要求驾驶员做违反操作规程和违章的行为;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程,并按规定上落客,否则甲方司机有权拒绝出车,由此造成的罚款、扣证等相关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甲方在派出车辆前,需提前一至二天与乙方再次明确上车地点、时间和联系方式。并将车号、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告知乙方。
乙方在交付租车定金后要求退车的,甲方按用车_天前扣总车费的_%,用车前_至_天扣总车费的_%,用车前_至_天扣总车费的_%,用车当天车费不退。
本协议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权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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