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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收购合同常用(样本10篇)

旅行社收购合同常用1

一、在华律平台旅行社合作协议合同代写怎么收费
在华律平台,该服务优惠价格499元起/份。
其他平台代写价格:2000-10000元起/份,并且存在获取周期较长的问题。
二、华律服务流程和优势

二、华律服务流程合同优势
1、下单付款
选择你需要的合同并下单,5-10分钟内律师来电
2、一对一沟通需求
专业认证律师一对一沟通需求,达成共识
3、律师起草合同
根据沟通结果,律师开始撰写合同。1~2个工作日内完成
4、交付合同
撰写结束,律师交付合同,3日内免费答疑+不限次修改
5、合同定稿
我们将最大限度制作让您满意的合同。
三、订立合同有哪几种形式
合同的形式,又称合同的方式,是当事人合意的表现形式。具体说,是指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各方协商一致而成立合同的外在表现方式。一方面,合同的形式反映着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的内容,是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外在表现;另一方面,只有通过合同的形式,才能证明合同的客观存在,合同的内容也才能为他人所知晓。
目前,最新法律规定的合同定了形式主要有三种,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旅行社收购合同常用2

甲方(承租方):

证件类型及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住所地:

乙方(出租方):

证件类型及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住所地:

租赁车辆数量: (辆); 车 型号;

租金: 元/辆;总费用: 元(大写: 元整)。

租车费用价格,一经双方确认后即作为甲方向乙方付款的依据,每 月(天)结算一次,并开具发票。乙方在结算时应向甲方提供订车单复印件和结算单。

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 (年/月/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出车时间: 年 月 日 时。

甲、乙双方就车辆租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本合同为长期合同,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可就租车事宜达成多个具体租车协议。甲方租用乙方车辆时,应提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订车,并详细写明各项用车要求,包括用车数量、时间、路线、价格、结算方式、确认期限要求等。

2、当乙方接到甲方订车通知后,应根据甲方要求,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确认或不确认。一经双方确认,双方必须按照要求认真履行各自的责任。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车辆应经公安等部门检验年审合格并符合行业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车辆驾驶员应是公安等部门登记在册的并有丰富驾驶经验及技能的人员,足额办理了乘员险、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手续,符合交通部门认定的旅游目的地经营范围的旅游客车。

4、乙方应在车辆使用前向甲方提供使用车辆及驾驶员的相关资料(资料名称见附件)。

5、乙方在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性能,确保车况良好,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卫生。

6、司乘与甲方等人员要密切协作,共同搞好行车安全工作。不得搭乘无关人员。驾驶员要严格按照交通规则驾驶车辆,在行车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对单程行程 公里(高速公路 公里)以上的客运车辆,乙方必须配备两名驾驶员,每名驾驶员连续驾车不得超过 小时, 小时内驾驶时间累计不得超过 小时。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要严格遵守小型客车最高时速不超过 公里,大型客车、货运(行李)汽车不得超过 公里的限速规定。

7、因乙方的原因发生安全事故、抛锚、漏接、车辆被查扣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甲方应尊重乙方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做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9、车辆运行过程中,乙方驾驶员应自觉守法尊规,不开违章车,杜绝疲劳驾驶、酒后驾驶、超载行驶、超速行驶;着装整洁,用语礼貌,待客热枕;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10、违约责任

a.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应提前 日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提供车辆,又不及时通知甲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倍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提供车辆,缺少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约定时间提供,乙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金。乙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提供车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b.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应提前 日通知乙方,并支付约定车费 %违约定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车辆,又不及时通知乙方的,应当支付约定车费 倍违约金;甲方如不能按照约定数量使用车辆,不使用的车辆视为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使用,甲方负有本项规定的通知义务,并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数量使用车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赔偿经济损失。

c.乙方提供的车辆标准低于约定标准的,实际价款由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应当减少或退还约定价款与实际价款差额,并支付约定价款 %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d.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旅游团延误行程或误机(车、船)的,乙方应支付约定车费 倍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e.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误行程,超出约定租车期限的,甲方应当支付超时部分的租车费用,费用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经济损失。

f.乙方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游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游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是游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乙方过错造成游客随车物品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实际损失。

g.游客中途离开车辆时,甲方人员应当告知游客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因驾驶员过错造成车内物品丢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1、免除或减轻责任情况

a.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提前3日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如不可抗力是在该时限之后发生的,则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2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不能履约的充分证据。

b.损失是由一方自己过错造成的,对方不承担责任。

c.一方违约的,对方应积极采取适当措施阻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当承担对方为阻止损失扩大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损失可能扩大的数额为限。

12、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因以下原因而终止:

a.合同期限届满。

b.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

c.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d.由于一方严重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3、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时如发生纠纷,应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 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请求调解或向 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或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15、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乙方应提供有关证件

1、 机动车驾驶证

2、 机动车辆保险单

3、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4、 道路运输证

5、 省营运车辆驾驶人员上岗证书

旅行社收购合同常用3

委托旅行社(组团社):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旅行社(地接社):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权利、义务的关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旅行社委托合同书:

一、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经营资质

甲方: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设在: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责任险:_______________承保公司:___________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设在: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旅行社责任险:_____________________承保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责任

1、负责与旅游者或组团社确定旅游行程、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并签订旅游合同书。

2、负责与旅游者或组团社确定旅游价格并收取旅游款。

负责向乙方支付旅游款,实行公对公账户,依法纳税。

3、根据与旅游者或组团社确定旅游行程的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向乙方提供旅游行程确认件,由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

四、乙方的责任

1、根据甲方旅游行程确认件的旅游行程、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做出向甲方回复是否接团的确认件,由经办人签名或加盖公司印章。

2、根据甲方旅游行程确认件旅游行程、服务内容及其标准,履行其责任。

3、负责向甲方收取旅游款,实行公对公账户,依法纳税。

五、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确保所提供给乙方的相关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

就《旅游行程表》事项告知游客并签订组团合同。

有义务告知地接社名称及游客购买游客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甲方有权利向乙方了解地接方服务接待质量情况并有义务协助、配合地接方共同解决旅游行程中的突发事件。

3、为提高服务质量,甲方应配合乙方做好每月旅游服务质量意见信息反馈表的填报(由经办人签名或加盖公司印章)。

六、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标准来执行。

甲方所提供给乙方的旅游行程确认件内容及其服务标准是乙方为旅游者提供优质服务依据,同时该确认件也是双方之间的对单团的委托接待协议。

2、有义务使组团社及旅游者知晓旅游地区的民风民俗和有关规定及安全事项。

3、为提高服务质量,乙方应与甲方做好每月旅游服务质量意见信息反馈表的填报(由经办人签名或加盖公司印章)。

七、违约责任

1、如因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旅游行程确认件内容及其服务标准,造成旅游团(者)损失或伤害,承担其赔偿责任。

2、如因乙方不履行甲乙双方确认的旅游行程确认件内容及其服务标准,承担其赔偿责任。

八、旅游服务质量投诉责任

1、因甲方原因变更行程或因甲方提供给游客的行程、标准与乙方所确认的旅游行程不一致,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游客对旅游行程途中服务质量的投诉,乙方应积极配合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妥善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经济赔偿责任

1、如属游客原因,造成自身和他人损失至使该团行程延误,除承担自身损失还应承担给甲、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餐饮、住宿、交通、景点、导游服务缺陷,涉及的旅游活动及服务档次与协议合同不符,应依据《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的

相关规定对游客进行赔偿。

3、因乙方违约,游客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的,依据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处理。

4、因甲方工作过失造成旅游者的损失,属旅行社责任保险赔付范围内的由甲方承保公司负责赔付。

5、因乙方工作过失造成旅游者的损失,属旅行社责任保险赔付范围内的由乙方承保公司负责赔付。

6、因游客自身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意外伤害或财产损害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乙、游客三方应采取补救措施,使损失减轻到最低程,并共同配合当事人向承保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公司索赔(如游客没有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所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

十、团款或旅游款的结算:团款或旅游款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实行对公帐户;禁止任何团款或旅游款支付到个人银行账户或银行卡的行为。

如涉及乙方经济赔偿责任,按旅游所属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议内容处理。

甲方不得以其为借口恶意拖欠乙方团款或旅游款的结算。

(一)、团款或旅游款实行全款接团的方式,即:甲方必须全额支付旅游团的地接费用,乙方才对甲方委托的旅游团进行地接操作。

(二)、团款或旅游款实行预先支付50%的接团的方式,即:甲方必须在双方确认旅游团队后并且在该旅游团队出发前一天支付该旅游团团款的50%的地接费用,乙方才对甲方委托的该旅游团进行地接操作;并且余款50%必须在该旅游团队行程结束前三天内一次性付清。

(三)、团款或旅游款实行预先支付70%的接团的方式,即:甲方必须在双方确认旅游团队后并且在该旅游团队出发前一天支付该旅游团团款的30%的地接费用,乙方才对甲方委托的该旅游团进行地接操作;并且余款30%必须在该旅游团队行程结束前三天内一次性付清。

(四)、团款或旅游款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进行月结算。

具体时间为次月日至日为甲方结清上月所欠团款。超过次月5日,甲方应写出不能按时付款的情况说明书并自次月6日起按当时中国人民银行货款利息计算标准,支付给所欠乙方团款或旅游款(利息)或违约金。

十一、合同附件

1、旅游行程确认件原件或旅游行程传真确认件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和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游客签署的旅游服务质量意见反馈表、证明、协议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和合同一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盖章)乙方: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收购合同常用4

游客(代表)签名:

旅行社签名(章):

第一部分 协议条款

第一章 基本约定

第一条 自愿购物和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约定

1.旅游者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旅行社安排的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旅行社可以在不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不诱骗旅游者、不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与旅游者协商一致达成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协议;

3.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安排应不与《行程单》冲突;

4.地接社及其从业人员在行程中安排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责任由订立本合同的旅行社承担;

5. 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项目具体约定见《自愿购物活动补充协议》和《自愿参加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附件,可另纸附上)。

第二条 责任减除及免除

1.因旅游者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行为、违法犯罪行为、自身疾病、自己行为判断失误、自甘风险参加某些旅游项目等,造成自己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或造成他人损失的,由旅游者自己承担责任,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协助处理,旅行社因协助处理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旅游者承担。

2.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积极采取救助措施。

3.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已向旅游者做出明确警示,采取了必要防范措施,且事后履行了必要救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旅游者因参加非旅行社安排或推荐的活动导致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5.由于公共交通经营者的原因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由公共交通经营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旅行社应当协助旅游者向公共交通经营索赔。因公共交通工具延误,导致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向旅游者退还未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游客(代表)签名: 旅行社签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旅行社官方网址: 地址:

合同编号: 团号:

第二章 协议内容

旅游者: 等 人(名单可附页,需旅行社和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确认);

旅行社: ;

第一条 旅游时间及旅游目的地接社基本情况

出发时间: 年 月 日, 结束时间: 年 月 日, 共 天 夜,饭店住宿 夜。

行程: ; 集中地点: ;散团地点: 。

地接社/委托社名称: ; 地址: ; 联系人及电话: 。

第二条 个人旅游保险 旅游者 (同意或者不同意,打勾无效)委托旅行社办理旅游者投保的个人旅游保险。具体事项见团队订单。保险范围和理赔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条款而定。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仅限提供协助服务。

第三条 旅游费用及支付(旅游费用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旅游费用合计: 元,成人: 元/人, 儿童不占床: 元/人;其中导游服务费: 元/人。

旅游费用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 。

旅游费用详细清单及支付方式见团队订单。

第四条 成团人数与不成团的约定 最低成团人数 ; 低于此人数不能成团时,旅行社应当在出发前 日及时通知旅游者; 如不能成团,旅游者是否同意按下列方式解决:

同意( 种方式)

1、转至 旅行社出团;

2、延期出团;

3、改变其他线路出团;

4、解除合同。

第五条 拼团约定

旅游者 采用拼团方式出团。

第六条 黄金周特别约定 黄金周旅游高峰期间,旅游者和旅行社对行前退团及取消出团的提前告知时间、相关责任约定见团队行程单,如无特殊约定按合同通用条款第十六和第十七条约定执行。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亦可向合同签订地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或者机构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 未尽事宜,经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附纸张贴于空白处,在连接处需双方盖章。)

1、 双方通知对方相关事项,可以以书面送达、电子信箱发送、手机短信发送、电话通知四种形式,任一形式均视为通知送达。

2、本合同由主合同的《协议条款》部分(旅游者与旅行社分别签字签章,各执一份)和《通用条款》部分(与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制定示范文本之第一章至第六章完全一致与其具有相同效力,旅行社可留存或查阅)以及附件《旅客报名表、健康信息及承诺书》(旅游者签名、旅行社留存)、以及附件《旅游行程单》(旅游者签字,旅游者与旅行社各执一份)等构成。

3、已向游客代表询出行形游客身体健康状况,回复身体健康良好,适合出行。(有“三高”者,半年内做过大手术、孕妇、患有传染疾病者等谨慎出行;70岁以上老年游客请提供近期健康证明并有家属陪同。出行游客根据行程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

对公账户: 账号: 开户行:

备注:旅游者应当到旅行社财务部或各门市交纳旅游费用,也可以到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到旅行社账户,旅行社交纳现金时,旅行社应向旅游者开具加盖旅行社财务用章的收款凭证;旅游者不得将旅游款项交给不能出具加盖旅行社财务专用章的收款凭证的工作或非工作人员,否则其后果由旅行社自行负责。

旅游者代表签字(盖章): 旅游社(盖章):

证件号码: 签约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紧急联系人: 联系方式:

旅行社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旅行社收购合同常用5

甲方:________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个。分别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时至________时。

第三条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元至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元。在旅游出发前____日交清。

第六条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行社收购合同常用6

乙方(旅行社/受托人):__________

甲方(旅游者/委托人):__________

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使用说明

一、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双方应认真阅读本合同。本合同一经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须由旅行社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和旅游者亲自签章,并加盖旅行社公章(旅游合同专用章)方为有效。

三、合同参考文本中的空栏,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填写清楚。四、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文本条款的修改或未尽事宜的约定,可在文本中明确,或经协商一致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与本合同一并履行。

五、本文本仅适合于旅游单项委托服务合同使用。

甲方(委托人/旅游者):____________旅游者姓名:____________性别: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家庭/单位住址: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紧急联系人及电话: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旅行社):____________旅行社名称:____________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

在签署本合同前,旅游者应要求旅行社出示《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甲方(委托人)就以下事项与受乙方(受托人)达成一致,为保证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以下协议:

一、委托内容与标准

付款方式:

以上费用以人民币作为结算币种,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一次性付清,或另行约定。

二、双方义务:

三、(一)甲方义务

1、甲方应当确保所提供的证件及资料真实有效,联系电话能及时联系到,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2、甲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和金额向乙方支付报酬。

3、甲方应当及时受领乙方委托事项的结果。

4、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无法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报酬。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积极勤勉为甲方处理委托事项。

2、乙方需要转委托的,需要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二、违约责任

1、因受委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2、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

3、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

4、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5、建议旅游者与旅行社约定违约金,以减少纠纷发生时对于损害赔偿数额的举证责任。

6、违约金赔偿数额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违约金的约定减少纠纷发生时对于损害赔偿数额的举证责任。

三、争议的解决方式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约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定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行社收购合同常用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第一条旅游者的权利

(一)自主选择旅行社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自主选择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国际、国内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务。

(二)知悉旅行社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如实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并有权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饮、交通、服务标准等方面的真实情况。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约定服务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约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览并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四)自主购物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带团到合法购物场所自愿购物,有权拒绝违反合同约定的购物安排。

(五)自主选择自费项目的权利。旅游者有权拒绝旅行社推荐的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

(六)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受尊重的权利。

(七)对旅行社服务进行监督的权利。旅游者有权对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批评、建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第二条旅游者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关规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过程中从事违法活动。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旅游者应当尊重旅游服务人员的人格,与团队成员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协助;尊重当地的民族风俗习惯和风土人情;严禁在景观、建筑上乱刻乱画,不得有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

(四)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告知相关信息。旅游者应当在报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实情况,如实填写有关资料,履行合法手续。

(五)遵守合同约定,协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务。旅游者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对旅行社的服务活动予以积极配合,不得因个人原因强迫旅行社改变旅游团队的行程或擅自离团活动。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旅游者可以自行选择和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旅游过程中应当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贵重物品应当随身携带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外贸合同样本维修合同样本购房合同样本合资合同样本

(七)旅游过程中与旅行社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行程结束后通过《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解决。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扩大影响及损失,以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条件。

第三条旅行社的权利

(一)核实旅游者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的权利。

(二)按照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费用的权利。

(三)按照合同约定选择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务的权利。

(四)拒绝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权利。

第四条旅行社的义务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

(三)通过告知网址、统一公示等方式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国家旅游局有关文件的查阅条件或方法。

(四)在出发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须知》,就旅游的具体行程安排、各项服务标准、有关注意事项等情况向旅游者做如实陈述,不得做虚假、误导性的书面或口头宣传,并应当向旅游者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及其他保险。

(五)按照合同约定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务,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

(六)所提供的服务符合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服务项目,应当向旅游者做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七)旅游过程中不得强制旅游者购物,安排合同约定以外的自费项目,应当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应当向旅游者提供发票等消费凭证。

第五条旅游费用

(一)旅游费用包含以下费用:_______

1、代办证件、手续的费用;2、交通客票费:如遇票价调整,客票费的退、补按照《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执行;3、餐饮住宿费: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费餐饮;4、游览费;5、旅游服务费: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务人员的服务费。

(二)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费用:_______

1、非合同约定行程发生的费用;2、自费项目有关费用;3、自由活动期间的费用;4、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等;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费用。

(三)对旅游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条旅游手续

本合同涉及的各项旅游手续除另有约定外,均由旅行社代为办理。双方约定由旅游者自行办理的,旅游者应当保证自备手续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旅游内容变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列车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线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继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团队内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后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但团队成员无法达成三分之二多数意见或因情况紧急无法征求意见时,由旅行社决定;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节省的费用应当返还旅游者。

(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况外,旅行社不得单方变更旅游内容。

第八条责任约定

(一)违约责任

1、旅游者违约责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旅游费用的,应当每日按照迟延支付费用0.3%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旅游者因违反国家或地方的法律规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的,相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由此给旅行社造成损失的,旅游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旅行社违约责任

(1)在代办旅游手续或旅游的过程中,旅行社因未尽妥善保管义务而遗失、毁损旅游者证件、手续的,或代办的手续因旅行社过错存在瑕疵的,旅行社应当积极协助旅游者补办相关手续,并承担补办手续所需直接费用及其他应当支付的合理费用;因上述行为影响旅游行程的,旅行社还应当赔偿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损失,该损失包括因滞留而必须支付的费用、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费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务未达到合同约定或《旅行社国内旅游服务质量要求》确定的标准的,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进行赔偿。除为满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过程中实际提供的餐饮、住宿、交通等标准高于合同约定的,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旅行社承担。

(3)属于《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标准》规定以外的因旅行社过错给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根据《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规定》由保险公司按照有关标准赔付,旅行社应当积极向保险公司办理理赔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违反本合同约定行为的,视同旅行社违约,应当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旅游者承担违约责任。

(5)旅行社擅自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旅游者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赔偿由此给其造成的损失;旅游者在出发时或出发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原旅行社赔偿损失外,还有权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费用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补救责任

因一方违约发生损失后,未违约方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配合违约方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及时采取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就扩大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责任,无权要求违约方赔偿;但为防止损失扩大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三)成行前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解约责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_______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未能按照约定时间及地点集合出发,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视为解除合同,应当依据前款的规定承担解约责任。

2、旅行社解约责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_______

(1)应当提前3日(不含)书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应当按照旅游费用总额的1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代办证件、手续等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3、安全解约责任

因旅游线路涉及的城市、景点发生社会动荡、恐怖活动、重大传染性疫情、自然灾害等有可能严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况,且双方又未能达成变更协议的,双方均可在出发前解除合同,旅游费用在扣除实际发生的费用后返还旅游者,解约方无需承担其他解约责任,但应当书面通知对方。

4、对通知时间和方式双方另有约定的,应当在《专用条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约责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单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弃某项旅游项目的,旅行社有权不予退还相应旅游费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参加旅游项目或未能及时搭乘交通工具的,视为自愿放弃。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旅行社除为旅游团队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当承担由此给旅游者造成的实际损失。

(五)免责条款

1、任何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证明。

2、对由于列车、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误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原因导致旅游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的,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但应当积极协助解决旅游者与责任方之间的纠纷。

专用条款

旅游者:_______

组团旅行社: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旅游者和旅行社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国内组团旅游的有关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_______

第一条旅游者情况

旅游者人数为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体健康状况为:_______

第二条旅游内容及安排

(一)合同报价以人成行为基准。

(二)成行团号:_______(或在行前说明会告知)。

(三)行程时间共计日,行程中的在途时间包含在内。

(四)出发地点及时间:。

(五)返回地点及时间:。

(六)旅游线路:_______(主要景点应当注明保证旅游者实际游览的最少时间)。

(七)成人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儿童(岁)旅游费用为元(人民币)/人,总计为元。

(八)住宿时如遇单人房间,住宿差价的解决办法为:。

(九)关于旅游费用的特别约定:。

(十)旅游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时间:。

(十一)交通工具:。

(十二)住宿标准:。

(十三)餐饮标准:。

(十四)购物安排:购物次数不超过次,购物场所经营品种主要为。

第三条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

(一)旅游者转让合同的方式

合同编号:_______

出发前经旅行社书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将其在本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第三人承担。

(二)旅行社转让合同选用第种方式

1、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内容对旅游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赔偿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让旅行社追偿。

2、出发前经旅游者书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证不降低旅游服务标准的前提下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旅游者应当与受让旅行社就《专用条款》重新达成协议,并由受让旅行社对旅游者承担责任。

第四条不成团安排

(一)报团人数未达到成行基准时,旅行社应当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双方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还全部旅游费用。

2、旅行社建议将旅游者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

3、旅行社建议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线路,如旅游者同意则改签

甲方:________ 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盖章: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签字地点: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____

旅行社收购合同常用8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为了共同拓展旅游市场,挖掘潜在市场客源,促进景区与各旅行社之间的良好合作。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积极组织客源到景区参观游览,并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大力宣传推介乙方,将乙方纳入甲方给游客推介的旅游线路内进行推介。

2、甲方与游客签订旅游行业标准组团合同,须为每位游客办理旅行社责任险;在乙方危险路段及景点,甲方导游应提醒游客注意安全,保护景区的环境卫生,并遵守景区游览秩序。

3、甲方组织客源到景区,导游须出具接团计划单,并加盖公章,以便乙方确认是否为甲方所组团队,否则,乙方不予打折优惠。同时导游须填写“景区登记单”,以作为年终核对旅行社送团人数的依据,否则所组团队人数不计入年度输送游客数量。

4、甲方所组团队须由导游或领队带队,导游和领队须持有效证件方可免票。车辆进入景区,经乙方同意司机方可免票。

5、甲方使用返券时,每张券限一人次。

二、乙方对甲方的奖励措施

1、乙方现行门票价格元/人次,

2、乙方给予甲方的优惠措施为:门票折优惠;。

3、实际购买门票人数6人以上成团,6人以下按全额购票。1.4米以下儿童免票,1.4米以上儿童购全票。索道、滑道6人以上成团。

4、凭景区门票可免费参观

5、年终根据“景区登记单”统计人数折合成门票进行奖励。

6、年终返票时按照景区门票元/张计算。

注:①持“年度返票”的组团人数不计入年度组团人数。

②已享受半价和其它优惠的人数不计入年度组团人数。

三、结算方式︰按折后价现金结算,一团一清。

四、兑票单核对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应在兑票单核对期间将其统计人数上报乙方,双方在_____年_____元_____月_____日之前核对完毕。没有上报统计人数的旅行社,乙方将以自己统计的人数为准,并作为甲方年送团人数。

五、返票办法:以“登记单”为兑票依据,经甲乙双方核实后,根据奖励办法,由乙方支付奖励门票。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协议期限︰本协议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

七、协议下载邮箱:邮箱密码:

八、双方须严格履行以上条款,如一方违约,另一方可终止协议。

甲方:_____乙方:_____

代表签字:_____代表签字:_____

电话:_____电话:_____

传真:_____传真: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旅行社收购合同常用9

甲方:(旅游者或者单位)_ 住宅或者单位地址:_ 电话:_ 乙方:(组团旅游社)_ 地址:_ 电话:_ 甲、乙双方甲方参与由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的有关事项经公平协商,自愿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旅游内容) 旅游线路:_ 旅游动身时间为_年_月_日,结束时间为_年_月_日,共计_天_夜。 前款所列旅游线路、行程支配详见旅程表,旅程表经甲、双方签字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其次条(服务标准)本旅游团服务质量执行国家旅游局颁布实施的旅行社旅游服务量标准(或有甲、乙双方商定)。

第三条(旅游费用)本旅游团旅游费用总计_元人民币。其中成人_,儿童_。

第四条(项目费用)甲乙依照本合同

第三条商定支付的旅游费用,包含以下项目:

1、交通客票费:乙方代向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2、餐饮住宿费: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支配的餐饮、住宿费用。

3、门票费用:旅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支配的旅游项目的第一道门票费。

4、保险费:含保险范围内旅行社责任保险、人身意外险。

5、导游:优秀导游服务。 前款第一项交通客运票费,如遇政府调整票价,该费用的退、补依照 第六十三条办理。第2项的餐饮住宿费,如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经乙方同意支配的,甲方应补交所需差额。

第五条(费项目费用)甲方依照本合同

第三条商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饮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起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电报、饮料及酒水类费;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酬劳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2、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3、双方商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巡游项目。

4、其他非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六条(动身时间地点)甲方应 _年_月_日_时_分 (地点)准时集合动身。甲方未准时到商定地点集合动身,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团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根据本合同

第八条的商定要求赔偿。

第七条(人数商定)本旅游团须有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 商定动身日前_日(不低 2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根据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商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根据本合同

第九条商定赔偿甲方。 甲方供应的电话或传真需是常常用法或能够准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担当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取消)除本合同

第七条商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缘由,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刻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头前2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头前1日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头日及以后通知到的,退还全部旅游费用,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九条(甲方)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头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担当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头前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头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头日或开头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并赔付旅游费用的30%。

第十条(合同转让)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装让给具有参与本次活动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商定的动身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一条(甲方义务)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甲方所供应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需真实有效。

2、甲方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与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3、甲方妥当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托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4、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活动。

5、甲方应敬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近平惯和风土人情。

第十二条(乙方义务)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

1、乙方应当提示甲方留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根据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具备旅行社责任保险,并在接受甲方报名时提示甲方自愿购买旅游期间个人保险(如旅游意外损害保险等)。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当保管甲方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刻主动补办,并担当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挺直损失,乙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4、乙方应为甲方供应导游服务:无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方法和应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作出必要的帮助和处理。如因乙方缘由导致甲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根据旅程表支配甲方购物,不得强制甲方购物,不得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当甲方发觉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如购物为甲方要求,乙方不担当任何责任,如购物为行程内支配的,乙方应当帮助甲方退还或索赔。

7、非乙方缘由,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帮助甲方向供应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经甲、乙双方协商全都,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担当,由此削减的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担当损失。

第十四条(擅自变更合同)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商定的,应退还甲方挺直损失或担当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挺直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旅程延误)因乙方缘由,岛之旅有开头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当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连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支配甲方返回并退还未完成的旅程费用,甲方应支付旅游费用5%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担当。

第十六条(弃团)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担当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第十七条(中途离团)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面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担当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不行抗力)甲、乙双方因不行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乙方延迟履行本合同后发生不行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九条(扩大损失)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实行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没有实行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担当。 其次十条(托付招徕)乙方托付其他旅行社代为招徕时,不得以未挺直收取甲方费用为由免责。 其次十一条(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项

1、_;

2、_;

3、_;

4、_; 其次十二条(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甲乙双方均可向法院起诉。 其次十三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其次十四条(合同生效期)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支配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附:旅程表 甲方:_ 身份证号码:_ 电话或传真:_ 通讯地址:_ 日 乙方(盖章):_ 身份证号码:_ 负责人:_ 电话或传真:_ 通讯地址:_ 【篇二】 用法说明

一、旅游者参与国内旅游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旅行社应具有旅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营业执照。

二、旅游前,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旅游者在交纳费用后,旅行社应开具发票。旅游者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可采纳本合同示.本。

三、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平安的项目以及其他须留意的问题,应当事先向旅游者作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旅游者应结合自身身体状况选择旅游项目。

四、旅行社托付组团的,须事先告知并征得旅游者书面同意。

五、在填写本合同其次条“游程与标准”时,旅行社应以精准、明晰的语言表述,不得消失“准X”、“相当 X”等模糊用语。

六、旅行社在签订合同时应真实注明该旅游项目所包含的景点门票及住宿、餐饮、交通标准、导游服务等相关内容。自选项目应支配在自由活动时间,并不得影响旅游整体行程。旅行社不得强制旅游者参与其支配的自选项目。

七、本合同示.本是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20年A版和b.版)合并修改版本,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用法,今后凡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连续用法。

八、旅游询问与投诉机构: 上海市区(县)旅游部门地址: 旅游质量监督电话:邮编: 上海市旅游质量监督所地址:中山西路2525号邮编:20xx30 投诉电话:6439361

5、9620xx 上海市旅游局地址:大沽路100号邮编:20xx03 质量监督电话:9620xx 国家旅游局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甲九号邮编:100740 质量监督电话:(010)65275315 上海市消费者申(投)诉举报中心 举报投诉电话:12315 合同编号:sh1610545 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 (20版) 甲方(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旅行社):上海驴妈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经营许可证编号:L-SH-00284经营范围: 国内旅游、入境旅游业务,从事旅游领域内技术询问、技术开发,会务服务,展览展现服务。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依据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协商全都,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合同标的旅游路途名称 组团方式 行程共计(含在途时间) 动身日期 动身地点 途径地点【经典热卖】全景常规-拉萨/纳木错/林芝/日喀则/羊卓雍错/单卧单飞十日游自行组团托付组团(被托付方.中旅)10天9夜20-09-28上海详见旅程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结束日期 21-10-07目的地 返回地点拉萨上海 其次条游程与标准(如附行程单,须含下列要素) 【经典热卖】全景常规-拉萨/纳木错/林芝/日喀则/羊卓雍错/单卧 旅行社统一支配的巡游项目名称单飞十日游巡游时间 景点名称 景点游玩时间 往返交通 住宿天数 旅游饭店名称 用餐次数 自选项目名称 自由活动时间 购物场所名称 购物次数导游服务

第三条旅游者保险 乙方应提示甲方购买旅游意外险。经乙方推举,甲方同意 个人投保的旅游意外保险。保险公司及产品名称: 保险金额: 保险费:(应填同意或不同意,打勾无效)托付乙方办理平安国内长途10日游意外险(尊贵型)(国内)详见 旅程单保险说明35。0元

第四条旅游费用及其支付甲方应交纳旅游费用总额5715。0元,费用付款期限出团前付清全款旅游费用支付方式现金;支票;信用卡;其他在线支付给驴妈妈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0.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合同商定的旅程;甲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敬重旅游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近平惯和风土人情。

2.甲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有权拒绝参与合同未商定的其他旅游消费项目。

3.甲方在本合同支配的购物点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时,有权要求乙方帮助进行索赔。自购物之日起90日内,甲方无法从购物点获得赔偿的,可凭有效凭证要求乙方先行赔付。

4.在旅游过程中,甲方应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

5.在自由活动期间,甲方应在自己能够掌握风险的范围内活动,选择自己能够掌握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平安负责。

6.行程中发生纠纷,甲方应与乙方公平协商解决,实行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得以拒绝登机(车、船)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

7.甲方签订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应当用法有效身份证件,并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甲方不能成行的,可 以让具备参与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准时通知旅行社。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或削减的费用,双方应按实结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如实介绍相关旅游服务项目和标准,向甲方推举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并在合同中予以注明。

2.乙方应按本合同商定的标准供应服务。对在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财产平安的状况,乙方应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并实行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3.甲方属老年人等特别群体凭有效证件可享受旅游景点门票优待的,双方对该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可在补充条款中另行商定。

4.因航空、轮船、铁路运输费用遇国家政策性调价导致合同总价发生变更的,双方应按实结算。

5.在行程中,遇到不行抗力或者意外大事无法连续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在征得旅游团队多数成员同意后可以对相应内容予以变更,变更后增加或削减的费用,双方按实结算。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旅游出行前,一方当事人因违约不能成行的,根据下列标准担当违约责任。

1.违约方在动身前72小时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违约方在动身前72小时内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以上违约责任如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票务等损失,可参照相关部门有关条款另行赔偿,违约金或赔偿金总额不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二)旅游途中甲方或乙方担当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商定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担当。

2.乙方未按合同标准供应交通、住宿、餐饮等相关服务,或者未经甲方同意调整旅程,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担当。

(三)其它违约责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情愿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八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行程单和补充条款均为合同的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签约地点:上海 甲方签字(盖章)住宅:/ 甲方代表: 联系电话: 邮编:/ 日期:20xx-08-17乙方签字(盖章)上海驴妈妈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营业场所:上海市金沙江路1759号圣诺亚大厦b.座7楼乙方代表(经办人):联系电话:1010-6060邮编:20xx33日期:20xx-08-17 补充条款 1。签约人代理其他旅游者签约的或者签约人与旅游者(出游人)不全都的,签约人保证已得到全体旅游者的授权签署本合同(包括 、补充协议),并保证将上述材料商定事项向全体旅游者做出必要说明(格外是本合同涉及“温馨提示”、“免责条款”等相关的内容),如签约人未履行上述义务或因没有代理权限导致旅游者与旅行社发生纠纷的,由签约人担当全部赔偿责任。 2。旅游者同意根据旅行社供应的参考行程签约,实际航班、车次以行前说明会或出团通知的行程为准。补充条款、出团通知及所附行程单、健康证明、孕妇出游须知及健康申明作为本合同 。确认后如有改变,旅行社需准时用传真、短信、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告知旅游者,旅游者应准时到达集合地点,迟到半小时以上的视为放弃,单旅游者仍可以自行加入后面的行程,所放弃行程部分已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 3。60岁(含)以上老年人报名出游的,需填写健康证明后方可报名,70岁(含)以上老年人需有家属伴随方可出游;未成年人需由父母指定的临时监护人伴随,犹如行人员中有未成年人无父母伴随出游的,同行的成年出游人均视为未成年人的临时监护人,负责全程看管、照看未成年人,如因隐瞒参团发生事故,责任自负。如隐瞒参团出游发生事故,有传染性疾病患者、心血管疾病患者如高血压等、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等、呼吸系统疾病患者、精神病患者如癫痫病人等、严峻贫血病患者、大中型手术的复原期病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者,责任自负。 4。在水上(包括江河、湖海、水库)巡游或者活动时,旅游者要留意乘船平安。不行单独前往深水水域或者危急河道。选择水下游泳时,应做好平安保障措施,携带救生设备助游。 5。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原地带,气压低,空气含氧量少,易导致人体缺氧,引起高原不良反应,请旅游者避开猛烈运动和心情兴奋。16周岁以下及60周岁以上者,患有贫血、糖尿病、慢性肺病、较严峻心血管疾病、精神病及孕妇等人士不宜进入高原旅游。 6。高风险消遣项目,如草地摩托、雪上摩托、骑马、快艇、漂流、攀岩、滑雪、潜水、蹦极等,请旅游者依据自身状况选择参与,认真阅读景区提示,在景区指定区域内开展活动,留意人身平安。酒后禁止参与高风险消遣项目。 7。旅游者在动身前或行程中因身体不适而终止旅游或变更行程的,或因身体缘由造成损害的,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由旅游者担当。 8。在巡游中请听从导游和当地相关管理人员支配,听从有关人员指导,否则责任由旅游者自行担当。旅游者在行程中发觉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应准时向领队、导游以及旅行者紧急联系人提出,因没有准时提出而造成的损失由旅游者自负。 9。在自行支配活动期间,旅游者应选择自己能够掌握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对自己的平安负责,旅行社已尽到警示及事后帮助义务的,旅行社不担当责任。自行支配活动期间包括旅行社支配的在旅程中独立的自由活动期间、旅游者不参与旅程的活动期间以及旅游者经导游或者领队统一临时离队的个人活动期间等。旅游期间及自行支配活动期间请留意人身和财产平安。 10。建议旅游者依据个人意愿和需要自行投保个人旅游意外保险。依据保险公司的规定,未成年人、成年人、老年人承保、赔付保险金额是不同的,其中未成年人、老年人保险赔付金额会比保单中载明的保险金额低肯定比例,敬请留意。对 高风险消遣项目,旅行社再次格外提示,建议旅游者投保高风险意外险种。 11。请旅游者购物时慎重、把握好质量与价格,主动向商家索要发票及其他购物凭证,因高品质量问题需旅行社帮助退换货物时,须凭发票及其他有效购物凭证。 12。因不行抗力等不行归责 旅行社的缘由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旅程需变更的,双方互不担当违约责任,合同无法履行的,旅游者或旅行社均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旅行社返还尚未实际发生的费用:变更旅程的,在征得旅游者同意后,旅行社有权恳求旅游者分担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或旅游者有权恳求旅行社退还因此削减的费用。 13。住宿只含每人每天一床位。若消失单男单女,旅行社尽量支配同性别客人拼房或加床,如以下2种方式无法支配,需要支付单房差。若一大带一小报名,必需补房差,用法一间房。 14。质量问题反馈电话:1010-6060按3

旅行社收购合同常用(样本10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