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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合同推荐(模板6篇)

委托加工合同推荐1

委托方(称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

加工方(称加工方):________________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xx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xx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________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第一: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________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____________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____________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______年____月 __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第三: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________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________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第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________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____________加工方: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推荐2

承揽方:_______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_

定作方:_______地址:_______邮编: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职务: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物的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___%(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_________%(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_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_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如经签证或公证,则应送签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盖章):________ 承揽方(盖章):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合同推荐3

甲方(制备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委托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机: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项目

数量

价格(元)

技术要求

交货期

见合同附表

见合同附表

说明:

1.甲方为乙方提供委托加工服务时,甲方完全按照双方商定的各项技术指标要求,数量,期限进行操作,具体细节详见附表。

2.甲乙双方协商定价,并在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向甲方付合同金额总数的______预付款,甲方方可进行生产。乙方因故中止或终止本合约,预付款作为违约金不再退还乙方。对遗留物品及阶段性成果,甲方有权自由处置,乙方不得干涉;但在合同中止时,双方也可另行商定处置方式。

3.甲方在产品加工完成后,乙方将余款结清,同时甲方将产品交付乙方。

4.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提供的抗原出现问题而影响实验工作的正常进行时,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应责任和各种损失,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给予经济补偿。

5.甲方保证按合同约定及时安排实验,并保质保量完成。因甲方原因不能完成时,甲方应退还乙方定金,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经手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

经手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推荐4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________]系列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______________

2、产品规格为:______________

3、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____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_______月订货量 ______万箱以内的,第_____天不低于 _____万箱,月订货量______ 万箱的,每天不低于 _______万箱,______ 万箱以上的,每天 ________万箱。

第六条 其他

1、合同解除的条件

2、争议解决途径

3、合同生效时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推荐5

订做方(以下简称需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供方):

订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25米箱梁芯模 模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标的物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此合同单价为税前价)

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位 重量(吨) 单价元/吨 价款(元) 备注

箱梁芯模 25米正交 2 套 11 7000 77000 约计重量

总计

总金额(大写) 柒万柒仟元整

二、 技术资料提供方法:需方提供标的物所需施工图,按需方确认的标的物图纸加工;

三、 质量要求:供方严格按图纸加工,产品质量符合行业相关规范要求,并配合甲方的监督检查;

四、 交货地点:供方厂内验收交货;

五、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 第一套芯模10月8日交货,第二套芯模10月13日 交货。

六、 计量方式:需方以标的物加工过磅重量进行结算;

七、 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需方预付材料款 贰万伍仟 元,需方在提取标的物时结清所提取标的物的剩余款项(以实际加工产品数量、品种为准)。

八、 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全部货款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价款全部货款义务的,标的物仍属于供方所有。

九、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和费用负担:汽运,施工现场,供方帮助配货,供方承担运输费用.工地卸车及其它费用由需方承担。

十、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执行完毕或未付材料预付款。

十一、 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十二、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协商方式,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且预付材料款到帐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传真件同样有效。

十四、 本合同一式两份,如有未尽事宜可另立合同附加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订 做 方 : 承 揽 方 :

单位: 单位: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卡 号:

邮 编: 邮 编:

签订时间:

委托加工合同推荐6

油漆托付加工合同.一 发包方(甲方):_ 承包方(乙方):_

一、托付加工项目

1.托付加工产品:润滑油

2.数量:以甲方下单为准.

3.单价: 元人民币,(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4.交货期限:按乙方接单日起 天至 天内交货。具体时间以订单为准。

二、托付加工方式

1.乙方包工包料。乙方必需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乙方应在 年 月_日将原材料样品交由甲方检验,甲方要求乙方用法的原材料为 。

2.甲方供应外包装、商标、吊牌、防伪标识。

三、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严格根据甲方提出的质量要求进行加工, 年 月 日制作出样品,经甲方确认后封样,该样品由甲方保存。

2.技术标准根据企业质量问题细则(见 )及国家标准。(如企业质量细则标准中有低 国家标准或者与国家标准不符的,按国家标准执行)。

四、乙方对质量负责的范围及期限

1.质量的确认;

2.规格的确认;

3.严格标徽工艺的确认;

4.加工工艺的确认;

5.其他质量问题的确认;

6.乙方负责该批托付加工产品销售期内的质量问题;

7.乙方在合同期内对质量责任需支付保证金

8.甲方允许乙方制作误差率为千分之二。

五、技术资料、图纸供应方法及保密要求

1.甲方供应样品技术资料;

2.乙方必需对甲方供应的样品、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供应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六、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甲方以合同商定的交货日期严格根据样品验收(按合同商定之质量标准),并派业务员跟单,其食宿由乙方负责。

七、包装要求及交货地点、运输方式

1.乙方严格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内、外包装及发运包装;

2. 甲方指定的地点_交货。

3.运输方式为_;运费由_负担。

八、交付金额及销售期限

1.第一次交货依据质量标准,经仓库及跟单员验收确认后,交付总货款的_%;

2.在销售期内无其他违反合同条款情形的支付余款的_%;

3.销售期限:_。

九、结算方式

1.在乙方交货后,由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由甲方。

2.甲方以银行划转方式与乙方结算。乙方银行帐户为: 银行户名:_ 开户银行:_ 银行账号:_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必需严格根据双方规定的时间交货,如逾期交货,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2.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用法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产品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担当重作、削减价款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乙方若制造假冒产品,给甲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担当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万元,甲方有权通知相关监督检查部门对其进行惩罚;

4.乙方若违反甲方的保密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相关资料,并视实际状况要求乙方担当赔偿责任;

6.乙方必需严格遵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技术指标,假如未达到要求而导致退货,乙方向甲方支付退货金额的_%违约金;

7.乙方无权销售本合同中涉及的加工产品,如乙方私自销售本合同签订的加工品,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按该批产品总金额的_%支付违约金;

8.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途径与甲方客户挺直联系,乙方若有此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加工合同,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法律责任。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当事人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其它事项 企业质量问题细则为本合同 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_ 乙 方(盖章):_ 授权代表(签字):_ 授权代表(签字):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 油漆托付加工合同.二 甲方:东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糖包加工项目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1) 托付加工品种、规格及费用: 2) 质量要求: a) 番茄沙司:按甲方牌番茄沙司(10g/包)质量生产,产品执行标准:Sb./T 10459番茄调味酱;包装物: 符合b.T 28118-20xx 食品包装用塑料与铝箔复合膜、袋要求。 b.) 白砂糖:韩国进口白砂糖,符合Gb.317白砂糖一级要求;包装物: 符合食品用包装用淋膜纸和食品用塑料包装袋要求。 3) 订货数量:乙方订货每次每一个品种必需要达到50箱以上。 其次条、 包装物: 1) 乙方需供应包裹图案样版给甲方,说明设计要求,打样经双方确认后生产制作。 2) 包装版费: a) 10g番茄沙司:铝箔复合膜按乙方确定的样版,每一种颜色收版费500元,此为一次性收费,由乙方担当。 b.) 7g白砂糖包:淋膜包装纸版费按乙方确定的样版,共5个颜色,每一种颜色收版费500元,此为一次性收费,由乙方担当。 c) 320g25白砂糖、7g25白砂糖、10g25 番茄沙司三款复合袋包装版费:按乙方确定的样版,每款6个颜色,每一种颜色收版费700元,改版另收费,由乙方担当。 d) 上述制版费共计人民币18100元整。 3) 包装物订金:此包装物为乙方专用物品,甲方不得自行用法。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30000元给甲方作为包装物制作订金。双方不再合作时, 乙方需把甲方工厂内的包装物用完,否则甲方扣掉余下的包装物费用后把剩余订金退还乙方。 4) 包装物养分成分表检测费用: a) 依据Gb. 7718-20xx食品平安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10g25椰嘉番茄沙司预包装标签设计需加养分成分表(基本五项),甲方依据乙方产品需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将产品送东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中心检测,获得养分成分检测报告后,方能对包装物定版,检测周期10工作日,检测费用680元,由乙方包装物订金中扣除,按乙方订货数量以1元/件方式返回到包装物定金中返完为止。

第三条、 付款方式: 1) 按款到发货的原则。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 托运方式:甲方担当工厂至深圳市内托运站的短途运费,长途运费由乙方担当。 2) 甲方收到首批货款后,25个工作天内完成交货(交到托运站,完成托运手续)。以后返单乙方提前7个工作日下单即可(以款到甲方帐户算起)。

第五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及工厂自检的检验报告。 2) 乙方要求甲方供应乙方托付产品第三方资质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甲方按乙方要求送检,检测费用从乙方包装物定金中扣除,按乙方订货数量以1元/件方式返回到包装物定金中返完为止。 经甲方确认,为保质期内有产品质量问题的,15天内退换货, 退货运费由甲方担当。 由 运输过程中造成由甲方担当。由 乙方保管不当等造成损失由乙方担当。非质量问题,甲方不予退换货。因此产品由甲方为乙方订做专用,如发生有关商标法律法规的问题,一切由乙方自行负责。合同所签订的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款识为乙方全部,甲方不得擅自为他人生产或供应。按本合同要求生产的产品由乙方负责销售,甲方不得擅自销售。 3) 4) 5) 6) 7) 8)

第六条、 验收标准 1)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及质量指标,甲、乙双方以此作为验收标准。 2) 乙方在甲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需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觉质量有异,乙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5 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3 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看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如甲方未根据本合同商定的时间交货或货物的数量、质量与合同商定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品。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保险、仓储、装卸等挺直损失应由甲方担当。 2) 如甲方擅自生产或销售带有甲方商标款识的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甲方应立刻停止,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后果和损失。 3) 如乙方未准时向甲方发出通知单,或未准时供应包装物料,造成交货延迟,其损失由乙方担当。 4)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5) 加工合作期内,如因原材料价格等状况的改变致使上述价格需进行调整的,提议方应提前30个工作日通知对方,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若双方在30日内就上述价格调整的事宜经友好协商仍不能达成全都的,任何一方可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而无需为其行使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权利而向对方支付任何性质的补偿、赔偿或违约金。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限 1) 本托付加工合同期限为 壹年 ,自 20xx 年 7月 11 日至 20xx 年7月 10 日止,生产期限以乙方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不行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行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连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担当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改变使本合同无法连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依法交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 (或补充协议), (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开户账号: 开户行: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油漆托付加工合同.三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托付乙方按本合同之商定生产产品,依据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托付乙方生产的产品品种: 。 其规格、产品结构、材质成分按附表要求,如遇原材料等重大调价时,乙方必需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并依据实际状况双方友好协商。

二、甲方依据实际销售量向乙方下达生产订单,乙方依据甲方的生产订单组织生产,保质保量保时向甲方交付合格产品。

三、外包装的设计由甲方供应,包装材料的选用由甲方提出具体要求,包装物的制作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负责供应给甲方产品的相关手续,以上手续必需真实、有效;乙方要帮助解决顾客投诉;帮助解决主管部门的质疑和检查。若因虚假、失效造成的经济罚款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担当。

五、乙方要保证产品质量的牢靠性及平安性,按国家规定及企业标准按时按质完成甲方定单,在保质期内若产品消失质量问题甲方可无条件退货(保管不当等缘由而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

六、乙方应严格根据甲方的要求生产,确保产品的质量,不得偷工减料,甲方有权抽查产品,一经发觉产品消失任何质量问题,则退回该批次全部产品,往返运费由乙方担当,同时乙方担当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应在双方商定交货期内交货,若未能按时交货,乙方应按 规定每延误1日按欠货货款的3%交罚滞纳金。(如消失不行预报的意外时,导致延误货期,双方再协商。)

八、付款及运输方式

1、为保证产品质量及售后,乙方向甲方垫资 万元人民币做为质量保证金。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定单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的生产任 务,并将产品发往甲方指定所在地(运费由乙方担当)。

九、甲乙双方合作过程中,甲方如无违反以上任何条例,乙方无权单方面提出终止合同。

十、合同有限期:本合同有限期为2年。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甲方 向乙方提出书面续约事宜,否则视为甲方不再续约。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立补充协议作为 ,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合作期限: 甲方: 地址: 经办人: 电话: 日期: 乙方: 地址: 经办人:电话: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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