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合同推荐1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___人,为经营_________________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企业。
第一条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配套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2.企业名称:全体合伙人以____________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5.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出资
1.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或总计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种类、数量履行出资义务。出资人姓名、出资种类、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
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________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________%,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纯利润的________%,按出资比例分配。
纯利润的___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据不同工种,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
纯利润的________%,作为福利费用,按人数平均分配。
3.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4.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权在每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第三条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___________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1)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2)合伙经营连续在__________月内出现亏损;(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规定:
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1)清偿合伙债务;(2)结清未付工资;(3)返还出资;(4)分配盈余。
(此项在没有规定存续期的合伙关系中,作为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案。)
第八条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同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本协议缔约人签名:__________
缔约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人合同推荐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__________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并依据 合伙协议,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全体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__________本合伙为普通个人合伙,是根据合伙协议自愿组成的个体工商户。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__________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__________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无法达成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五条:__________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章 合伙的字号、法定代表人、期限、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六条:__________个体工商户字号:__________
第X条:__________经营场所:__________
第八条:__________经全体合伙人决定聘请 为本合伙的法定代表人,薪金 。其权限如下:__________
1、
2、
3、
法定代表人的权利义务仅限于协议的约定。
第八条:__________合伙期限为____________年。(如果不需要,可删除)
第三章 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信息。
第九条:__________原合伙人共两人(以下共同简称为甲方),分别是:__________
1、 ,(性别)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所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2、 ,(性别)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所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__________新合伙人(以下简称为乙方):__________
,(性别)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现住所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新合伙人(乙方)出资方式、数额、缴付期限。
第十一条:__________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万元,占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的 %。
第十二条:__________乙方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实际缴足出资,逾期未缴或未缴足的,应对应缴未缴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__________乙方履行出资义务后,即成为本合伙的合伙人。
第十四条:__________甲方为乙方出具《新合伙人出资证明》,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第十五章 利润分配、债务承担方式。
第十五条:__________利润分配,以 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第十六条:__________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清偿,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以各合伙人的 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七条:__________甲方应向乙方如实告知原合伙的经营状况与财务状况。
第十八条:__________乙方承认原合伙所有协议,与甲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责任,并对入伙前合伙的债务 。
第十九条:__________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乙方负责经营、管理合伙业务,任职合伙的经理职务,薪金 。其权限是:__________
1、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2、出售合伙企业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3、
其他合伙事务由甲方负责执行。
第二十条:__________乙方应当在 期内向甲方报告合伙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其经营合伙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共有,所产生的费用及亏损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二十一条:__________甲、乙双方在执行合伙事务过程中,可以针对各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如发生争议,依据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进行表决。
第二十二条:__________合伙人对合伙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
表决方式。
第X章 禁止行为。
第二十四条:__________在聘请 作为本合伙的法定代表人期间,应依照本协议,在全体合伙人决议授权的范围内履行工作职能,禁止下列行为:__________
1、禁止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
3、
第八章 争议解决方式。
第二十五条:__________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方式解决:__________
1、提交 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六条:__________乙方在任职合伙经理职务期间,如违返本协议的约定,给各合伙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按照合伙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并承担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__________甲、乙双方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否则承担 违约责任。
第十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八条: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修正、变更或补充本协议。
第二十九条:__________本协议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协议持有人情况如下:__________
1、
2、
3、
4、
5、
第三十条:__________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新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____原合伙人: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原合伙人: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
附件一:__________
新合伙人出资证明
本合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组建,根据《合伙协议》及《入伙协议》发放此证。
兹证明 是合伙经营 (字号)缴清全部出资款的所有人,其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占全体合伙人总出资额的 %。
本出资证明经 方为有效。
特此为证。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此证明需全体原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司章、财务章)
合伙人合同推荐3
甲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_________________
合作经营的饭店名为:_________________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范围包括等。
第四条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四方均同意终止合作,视为终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丙方____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_______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丁方________________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元(人民币
大写:_________________伍万圆整),占总股份的四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丁四方认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作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元(人民币大写整)。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作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_________________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_________________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合作人签单事项
合作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作人四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作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2.新合作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作人对入资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_________________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_________________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_________________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经济损失;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九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_________________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丁四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_________________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十一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_________________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_________________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_________________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作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作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作人签章处: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丁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伙人合同推荐4
同立退伙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____、____等简称乙方,兹为就双方于_______年____ 月____日经订立合伙合同所合伙经营事业,因合伙人____意欲他迁另图事业,声明退伙并经合伙人全体的同意议定退伙合同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的铺号(________行)(设________处所)(营业执照____________字批____号)兹经甲乙双方协议同意以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为退伙,而脱离合伙关系是实。
第二条自甲方退伙后即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关于__________行应归乙方共同共有,继续经营尔后该行所生的债权债务及应课税捐,并其经营有关一切事项均归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干。
第三条在合伙中对外所有债权及债务,并行之诸设备概归乙方享受及负担支理。
第四条第一条合伙截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的收支决算业经甲乙双方会算完毕,而甲乙双方均确认两方之间就合伙决算并无互负债务,日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任何主张,或请求双方确诺决无异议。
第五条在合伙期间内,应缴的一切税捐及任何公课负担概归甲方负责缴清。
第六条退伙日所有的存库品折价合算现款,有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除扣应付的房屋租金及其他一切费用抵付额外,甲方应得额人民币_______元,即日由乙方交付甲方如数收讫,残余部分均属乙方之所有自后双方均不得主张重行分配,或任何请求。
第七条原合伙使用店房(即_______号)合伙期间,系以甲方名义向房东承租,自本约成立,即日由甲乙双方会同向房东变更承租人名义手续完妥的义务
本合同一式三份,退伙人各执一份为凭。
退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退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人合同推荐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______消费市场上所需综合服务的部分空白,经营一家______,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
主要经营地:
合伙经营的_______名字为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面积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_______,范围包括_______。
(在此大家可以根据自己与合伙人所合伙的项目进行适当的填写。)
第四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以及期限
第一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丙方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第二部分: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由合伙负责人甲方统一保管,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第三部分: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奖金分配以及债务承担
1、工资分配:
2、奖金分配: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商议后决定。
3、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4、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第一部分: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部分:退伙
1、自愿退伙。
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伙
当然退伙是指发生了某种客观情况而导致的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
除名退伙也称开除退伙,是指在合伙人出现法定事由的情形下,由其他合伙人决议将该合伙人除名。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三部分: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
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对合伙项目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订立经营价格、购进常用货物;
支付合伙债务。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部分: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重大事项应由占出资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第二部分:合伙人的义务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
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合伙期限届满;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被依法撤销;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合伙所欠税款;
合伙的债务;
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
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如果逾期___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
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签约时间: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合伙人合同推荐6
同立退伙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_______
等简称乙方,兹为就双方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经订立合伙合同所合伙经营事业,因合伙人____意欲他迁另图事业,声明退伙并经合伙人全体的同意议定退伙合同条件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合伙经营的铺号(________行)(设________处所)(营业执照____________字批____号)兹经甲乙双方协议同意以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为退伙,而脱离合伙关系是实。
第二条自甲方退伙后即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关于__________行应归乙方共同共有,继续经营尔后该行所生的债权债务及应课税捐,并其经营有关一切事项均归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干。
第三条在合伙中对外所有债权及债务,并行之诸设备概归乙方享受及负担支理。
第四条第一条合伙截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止的收支决算业经甲乙双方会算完毕,而甲乙双方均确认两方之间就合伙决算并无互负债务,日后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任何主张,或请求双方确诺决无异议。
第五条在合伙期间内,应缴的一切税捐及任何公课负担概归甲方负责缴清。
第六条退伙日所有的存库品折价合算现款,有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除扣应付的房屋租金及其他一切费用抵付额外,甲方应得额人民币_______元,即日由乙方交付甲方如数收讫,残余部分均属乙方之所有自后双方均不得主张重行分配,或任何请求。
第七条原合伙使用店房(即_______号)合伙期间,系以甲方名义向房东承租,自本约成立,即日由甲乙双方会同向房东变更承租人名义手续完妥的义务本合同一式三份,退伙人各执一份为凭。
退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退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人合同推荐7
发包方: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
为深化企业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经____人民政府批准,将____厂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由____管理局、____财政局、____税务局、____劳动局和中国工商银行____分行组成的____工业发包委员会和为发包方(以下简称:发包方。)发包方通过规定的招标程序最终确定以____为代表的(个人、合伙人、企、事业单位法人)抽标者中标,作为本合同规定承包期限内____厂的承包方(以下简称:承包商)。双方协商一致辞,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招标承包经营是在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基础上,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选拔经营者,并以承包合同形式确定发包方、承包商、企业职工三者责、权、利关系,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
第二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制、原有行政隶属关系及财政、税收渠道不变。
第四条、承包经营期间,本厂必须坚持生产____产品经营方向,在此基础上可以实行多种经营。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标
第五条、本厂本次实行招标承包经营的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与上缴利润挂钩的承包经营责任制。
第七条、本厂本次招标承包经营的形式为:保上缴利润,保技术改造投资,职工工资总额上等级目标。具体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数、逐年递增、不足自补、超交分成”为原则,承包经营期间上缴利润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______。
第二款、承包经营期间,保技术改造项目完成,技术改造投资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______。
第三款、承包经营期间,归还银行贷款总额为____万元,其中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年为____万元,__________。
第四款、本厂企业上等级目标为____年底以前达到国家(市)级企业标准。
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节、承包方的权利
第八条、承包经营期间,承包个人或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简称:第一承包人)为该厂法人代表,当然厂长,享受厂长负责制和本合同赋予厂长的全部权利,并承担其全部义务,如企、事业法人承包则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个)作为本研制的法人代表,行使厂长的职权,并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本厂的经营管理有如下权利:
第一款、有权按国家规定自主聘任副厂长及副厂级行政干部,组成本厂领导机构,并报主管局备案,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领导机构即告解体。
第二款、有权决定本厂的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
第三款、有机依照有关规定奖惩、招用职工和辞退违纪职工。
第四款、有权改革本厂内部分配制度,在上级核定的工资总额范围内有权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
第五款、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
第六款、在不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前提下,有权开发新产品。
第十条、承包方有权依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应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节、承包方的义务
第十一条、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义务如下:
第一款、对本厂的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有全面责任。
第二款、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期如数缴纳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
第三款、必须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
第四款、在承包期间,应保证本厂厂房设备的完好,并按国家规定,分类按比例撮因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五款、应完成国家给本厂下达的知项指令性计划。
第六款、应负责继续履行本厂与其它单位已签订的一切有效经济合同,并应承担本厂与其它单位一切原有合法债权、债务。
第七款、自觉接受本厂党组织和本厂职工的监督,尊重和保护本厂职工的民主权利,定期向本厂职代会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款、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改美职工的劳动备件,在不数据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厂职工收,不数据改善职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承包方须以一定的自有资金做抵押(或担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担保金)额为____元。
第十三条、承包方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发包方的权利如下:
第一款、有权维护国家利益和本厂利益不受损害。
第二款、有机监督本厂的产品经营方向。
第三款、对本厂有财务监督权、审计权和产品质量检查权。
第四款、有权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发包方的义务如下:
第一款、不得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涉承包方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款、不得平调本厂资产。
第三款、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
第四款、必须全面履行本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条、承包经营者(系批承包个人、合伙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业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间享受经营收,原有工资级别存入档案。本次承包结束后,承包经营者如不继续承包,按国家有关工资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资经别。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享受本厂职工的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各种补贴照发。
第十七条、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间的收按与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挂钩考核的原则确定。(附加指标系指:销售收入、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劳动生产率、资金利税率。此项指标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达的计划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经营者如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其收入以本厂职工当年人均收为基数,所得是基数的两倍,上缴利润每超当年指标1%,再累加相当基数____%的收入,直至基数的四倍。
第二款、发包方如认为承包经营作出特殊贡献时,可另给予特殊资励。
第三款、承包经营者因病、事假实际工作不足九个月,只发给预支生活费。
第四款、职工人均年收藏的计算范围按____劳字____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企、事业单位承包,如超额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其单位承包收为超承包指标上缴利润财政返还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归还本厂作为生产发展基金。
第十九条、承包方的收入每年底结算一次,年底结算之前,承包经营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标准预支生活费(不含国家规定的补贴)。年底结算以和,承包经营者的个人收入和企、事业法人收入,由发包方一次发给。
第六章、合同的变更、解除或终止
第二十条、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发包、承包双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议,在新的书面协议未达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与本合同签订时相比发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承包方如经营管理不善或经营决策严重失误,给本厂造成重大损失或连续两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并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规定,干扰承包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包方无法继续经营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无法履行时,须发包、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规定的承包期满,发包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期满三十日以前,承包方应接受发包方派出的审计机构对其承包情况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发包、承包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负违约责任。
第二十八条、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各年度附加指标,应承担违约责任和相应的经济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年度上缴利润指标,按每降1%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预支生活费额7%,直到扣减其档案工资额的50%.第二款、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其它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各项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经营者个人当年收入总额,但最多不超过其当年收总额的____%.第三款、承包经营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如未完成上缴利润指标,除分别按本条一至三款扣减收入以外,还须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补,直至抵清或全部抵尽为止。
第四款、企、事来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须用本单位自有资金补足。
第五款、企、事业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缴利润指标,但未完成其各项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和附加指标,则由发包方酌情相应扣减承包单位超上缴利润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过该收入的____%.第六款、本条第一至五款所指扣减数额和抵补数额,即为承包方违反本条所应缴纲的违约金额数。此项违约金由承包方负责在违约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发包方,承包方对此项违约金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万分之三向发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条、发包方如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给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并须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发包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应在违约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发包方如有滞纳行为,则须从滞纳之日起至补齐之日止,以天为单位按滞纳数额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滞纳金,此项滞纳金由发包方自理。
第三十条发包、承包双方发生纠纷时,应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执行。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合伙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经营者)如发生意外事外事故,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则由承包合伙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企、事业法人)另行推选(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经营者),经发包方认定,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条、本合同期满后,如本厂仍实行招标承包经营,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况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第三十三条、发包方的《招标书》、承包方的《投标书》、《答案辩材料》(合伙人承包者《承包合伙为协议书》),均为本合同附件,上述文件材料发与本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由发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签字,并经____公证处各执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报企业承包指导委员会,发包方或成员单位备案。本合同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签字盖章)
承包方________
代表____(签字盖章)
合伙人合同推荐8
甲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出资额、方式、期限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总投资为人民币_____万元,甲出资__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的____%,乙出资_____万元,占投资总额____%。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担任法人代表。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企业盈余分配,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五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甲乙双方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两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变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甲乙双方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检查合伙账册及经营情况;
3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一)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伙期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合伙终止后的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 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全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约定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面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人合同推荐9
甲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招聘人员,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有效的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简介、招聘岗位职位描述、要求以及薪酬待遇等材料,填写《委托招聘单位登记表》(见附件)。
二、本次招聘岗位如下:(一)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
招聘岗位详细情况见《委托招聘单位登记表》(见附件)。
三、费用结算方式如下:
(一)委托招聘服务费按委托招聘岗位逐个单独进行核算,服务费标准详见网站报价,具体数额以本合约为准,本次委托招聘服务费总计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
(二)为使委托招聘服务顺利开展,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作为乙方的委托招聘前期运作费用。
(三)甲方在乙方所推荐的岗位候选人后报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候选人上班确认书反馈至乙方,并按《委托招聘单位登记表》中对应岗位的收费金额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元(大写)作为预付款。
四、乙方在收到甲方所付的委托招聘前期运作费后,须在本协议期限内完成以下工作,否则甲方有权要求退回委托招聘前期运作费。
(一)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两个工作日内,乙方网站上发布甲方的委托招聘信息。
(二)乙方在协议期内,按照甲方提供的《委托招聘单位登记表》,以各种方式为甲方寻觅所需人才,在1个工作日内至少一个职位推荐五名有意应聘且基本符合甲方招聘岗位要求的候选人。
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候选人的五个工作日内即应作出相应的取舍决定,并书面反馈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且不退还甲方所付的委托招聘前期运作费用。
六、在协议期限内,如甲方未录用乙方推荐的候选人,则
(一)双方可另行书面约定协议顺延期。
(二)双方可终止协议时,乙方不退回委托招聘前期运作费。
七、乙方推荐候选人到甲方单位报到之日起十五天内,若甲方和候选人双方都表示满意,则本次委托招聘成功,甲方应根据《招聘岗位一览表》向乙方支付该岗位收费金额的_____%,即人民币__________ 元(大写)。如委托招聘不成功,乙方退回第三条第(三)款约定的预付款。
八、委托招聘成功后,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须约定违约金)。录用人员在报到之日起因个人原因在一个月内离开甲方单位,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另外合适人选,如在15个工作日内未能提供合适人选,则退回后续费用的50%;因甲方单方面原因导致录用人员在一个月内离开甲方单位,则不退回该岗位收取的全部服务费用。
九、甲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六个月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单方录用乙方所推荐的候选人,否则视作委托招聘成功,向乙方双倍支付委托招聘费用。
十、保密
(一)乙方应对所签协议严格保密,在未得到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披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二)甲方应对所签协议严格保密,在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前不能对乙方推荐的候选人作任何调查。
(三)甲方不得利用录用人员盗取原录用人员工作单位的商业秘密,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乙方配合甲方办好录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按正常的程序办好离职手续,录用人员在工作期间与甲方发生的各种劳动纠纷由甲方和该录用人员按有关法律法规解决,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十二、协议附件经甲乙双方盖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在执行本协议中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六十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十五、本协议招聘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 年_____月____日止。
十六、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及经办人签字后开始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合伙人合同推荐10
个人合伙合同合伙人(甲方):身份证号码:合伙人(乙方):_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合伙目的:为了充分发挥甲方的资金优势和乙方的技术与业务渠道优势,以及东莞的市场优势,双方通过协商,一致共同出资,组建鞋料加工企业。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鞋料加工经营(前期从事来料加工,企业发展壮大后再考虑自产自销等经营渠道拓展)。
第三条、合伙经营地点:
第四条、合伙期限:_年,期满后双方若有意继续合伙,则另行签订协议。
第五条、出资方式与金额: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计人民币万元。
(二)双方伙人的出资,于20年_月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万元。合伙期间双方伙人的出资为双方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止后,
第六条财务管理
(一)双方出资专门设立独立账户进行管理。
(二)甲方委派一人负责协助乙方管理经营,所有进出账(包括采购原材料、销售货物、员工工资发放等)必经由财务审核,乙方批准,方可入账。
(三)每月财务应汇总报表报甲、乙方审核,以便甲乙双方及时掌握经营情况,对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乙方负责合伙企业的技术与业务渠道,给予5%的盈余分配比例;
(二)其余95%的盈余按照出资额所占比例分配,其中甲方出资75%,折合合盈余分配比例为
7.125%。乙方出资25%,折合合盈余分配比例为
2.375%;
(三)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如企业出现亏损,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八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入伙:如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投资或增加合伙人的,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同意。新增加投资(含新入伙增加的投资)等比稀释本合同
第七条的
(一)、
(二)款所形成的盈余分配比例。未增加投资情况下增加的入伙人,由甲乙方按比例转让原出资;退伙:除不可抗拒原因及法律规定的原因外,因合伙人自身原因需要退伙的,应提前60天告知另一方。退伙方的出资另一方有优先受让权(乙方退伙时,其技术与业务盈余分配权自然灭失);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但转让方须提前30天告知其他合伙人,且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第九条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合伙企业负责人为甲方(何水根),具体负责合伙企业的财务管理、成本费用管理、资产管理;乙方负责生产、技术、业务承接及业务渠道开拓;重大决策经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诸实施。
第十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与其有关的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写明如果一方违反合同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损失数额)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终止合伙合同:合伙期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等事由终止。合伙终止后以及时做好以下工作: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算后如有亏损,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等。
第十三条纠纷的解决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协商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_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当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其他生效方式)
第十五条其他事项:所购置生产经营用车挂在名下;厂房租赁由乙方负责并签订合同;设备选型及采购以乙方为主,甲方配合并办理款手续。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伙人签名:甲方:乙方:时间: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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