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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债权转让怎么办,在线等解答,谢谢,

袁** 云南-普洱 债务诉讼咨询 2018.07.13 17:41:43 1637人阅读

你好,我们公司和其他公司有债务官司,我想问问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债权转让怎么办,欢迎大家的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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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判决书是司法机关适用法律作出的权威结论,是公权对私权纠纷的一种确认,体现了国家司法权力的尊严。非经法定程序,由审判机关变更或撤销,任何公民或法人不得擅自改变。判决书是国家审判机关实施审判权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性。如果只是一般债权债务纠纷,并未进入诉讼程序,那么根据处分原则的规定债权人完全可以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他人。但是经过法院判决且进入执行程序后,表明债权人已经借助公力救济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时其私力救济手段就要受到限制。虽然判决书涉及的标的是当事人可以自行处理的私权性质的债权,但由于公权力已介入并作出了确认,债权就不能再任意转让。否则受让人就不能成为适格的主体,其无权向债务人主张债权,也不能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二)如果允许当事人自由买卖法院判决书确定的债权,则各类民事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都可以进入市场流通,也可以低价转让,甚至能够公开进行竞价拍卖。如出现上述情况,将会产生一系列负面影响。其中最严重的后果就是在很大程度上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强制性,损害了司法尊严和司法权威,降低了全社会对法律的信仰。因此,买卖法院判决书所确定的债权,表面上符合民法私权自治原则,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也未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但却间接违背了社会公共利益,违反了公序良俗,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确认为无效民事行为。本案不宜认定债权有效,从而在执行程序中裁定变更李某为申请执行人。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债权转让怎么办这个问题请参考以上法律规定。

2018-07-13 17:52: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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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某资产管理公司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某技术应用开发研究所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支付权利人欠款本息110万元。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原审法院于2003年4月裁定终结该案执行程序。2004年4月,资产管理公司与某船舶修造厂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85万元的价格转让该笔债权。次日,该船舶修造厂又以相同价格将受让的债权转让给自然人李某,两次债权转让均书面通知了债务人某技术应用开发研究所。李某于2004年4月向原审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变更其本人为本案申请执行人,并提供了转让协议及债权转让通知函。
  2004年4月,原审法院召集资产管理公司、船舶修造厂和李某三方就转让协议真实性进行听证。经听证,合议庭确认债权转让协议内容真实,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且未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
  【评析】
  合议庭经评议认为,虽然本案涉及的仅仅是执行程序中的问题,但适用程序法的前提是案件的实体处理符合法律规定。债权转让行为是否有效、能否在执行程序中直接裁定变更申请执行主体是本案的争议焦点和关键所在。对此问题合议庭讨论形成两种处理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债权转让有效,可以直接裁定变更李某为申请执行人。理由是:
  
(一)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与受让人之间达成转让债权的合意,并通知债务人的,即发生债权转让的法律效力。具体表现在受让人取代了债权人成为原合同的当事人,债务人在债权转移后负责向受让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转让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后果仅仅是变更了合同当事人,原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未发生变更,且已为生效判决所拘束。裁定变更申请执行人并不改变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内容,也不改变执行标的,只是在责任确定的基础上对权利主体作出变更,对于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不会产生实质影响。此外,法律也没有关于法院判定的债权不得转让的禁止性规定。
  
(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执行程序中如发生申请执行人死亡、被撤销的情形,权利人的法定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变更执行主体。另据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8条第(2)项规定,申请执行人可以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也可以是其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
  综合民诉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申请执行人并不必然是生效裁判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人。在权利人死亡、终止或权利发生移转的情况下,其权利承受人亦可主张作为申请执行主体参加执行程序。本案中,债权受让人李某作为某资产管理公司债权的合法承受人,有权主张变更自己为申请执行人。以上就是对于问题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债权转让怎么办 法律方面的解答

2018-07-13 17:43:4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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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聘用合同范文如下:
1.3
乙方作为监制,
应负责协助导演把握本剧制作质量,
在本剧预算范围内尽力提高本
剧艺术水平。


1
)在甲方及其他投资方设定的艺术质量目标下,协助甲方制作合理、最优的预算方
案和制作计划,做到艺术质量与预算安排的最优配合。


2
)在甲方确定的预算方案下,督促剧组及制作各具体负责人员严格执行预算方案,
在保证艺术质量的前提下,节约各项开支,杜绝预算超支和预算外支出;如可能出现超支、
预算外支出或剧组出现浪费、不实开支,应提前向甲方通报并提出可行或改善方案。


3
)在甲方确定的制作计划范围,督促剧组及制作各具体负责人员按照制作计划完成
各阶段制作进度和每日工作任务,
保障本剧制作不出现超期、
不出现超出各演职人员约定聘
用期限;
如已出现或可能出现超出制作计划或未完成各阶段、
每日工作进度要求时,
应提前
向甲方通报并提出可行对策或改善方案。


4
)在具体制作环节上,乙方应在剧组确定的工作现场与导演等主创负责人共同把握
制作质量、
制作进度等具体工作事项,
负责随时查阅拍摄内容及其艺术质量,
对其中出现的
错误、
漏洞、艺术质量不合格的内容,应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督促纠正意见的落实;如主创
人员就艺术质量和拍摄思路出现分歧时,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出相应专业意见。


5
)在本合同工作期内,甲方及其他投资方有权随时监督、审查、评价乙方的工作状
况和工作质量,根据本动脑筋制作的实际状况并本着维护本剧艺术品质和商业价值的原则,
尽可能采取一切合理措施,甲乙双方均对此予以理解和认可。

2.
聘用期限:

2.1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1
)开始于:


A.
自本合同签署之日;
B.
自本剧开始筹备之日;
C.
自本剧剧组建
立之日;
D
。自本剧开机之日;
E.
其他





2
)结束于:


A.
于甲方确认乙方工作完成之日;
B.
于本剧关机之日;
C.
自本剧
完成后期制作之日;
D.
于本剧取得影视主管机关颁发公映许可证之日;
E.
于本剧公映之日;
F.
于本剧完成首轮商业公映之日;
G.
其他




2.2
乙方的工作期限的开始时间延期,
或者本剧因客观原因延期,
则乙方的聘用期限推
迟或相应顺延。

3.

聘用报酬:

3.1
报酬总额:

3.
1.1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报酬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
(税后)


3.
1.2
上述报酬作为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的报酬,
除此之外,
甲方再无其他款
项、费用支付义务,
除非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本剧如有所变动,
前述费用不需要减少或增
加。

3.2
支付进度:

3.
2.1
本合同签署后

日内支付酬金的
%
作为定金,该定金在甲方结清最后一笔
款项时自动转为酬金。

3.
2.2
本剧开机后

日内支付
%


3.
2.3
拍摄中期(开机后

日内)支付
%


3.
2.4
本剧关机后

日内支付
%


(注:本合同约定的开机、关机时间和拍摄以甲方或剧组确定的拍摄进度为准)

3.3
甲方支付乙方外景生活津贴(由入组当天起算)每天人民币

元整。

4.

工作安排:

4.1
乙方在聘用期内享受本片剧组安排的生活标准,
具体由甲方或剧组安排,
若乙方有
超标准要求,则超出部分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4.2
甲方承诺乙方因完成甲方或剧组所安排工作而产生的交通费、
差旅费,
具体标准以
甲方事先批准或剧组规定的标准执行,
超出标准的部分或非因工作原因产生的费用不得向甲
方报销,由乙方自行负担。

4.3
聘用期内,
乙方须服从剧组统一调动安排并不受节假日限制;
每日工作时间以剧组
现场通知为准。

4.4
甲方有权在认为乙方不适宜或不胜任本片中的工作时,
单方解除本合同,
乙方除已
领取的酬金外,不再要求甲方支付未支付的其余酬金。

4.5
拍摄期间,
未经甲方许可,
乙方不得擅自脱离剧组,
若因乙方离组造成剧组的损失,
则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6
乙方完成工作时,
应服从甲方或甲方指定剧组管理人员工作安排和管理,
并向其上
一级管理人员报告工作。

4.7
乙方应协助甲方制作和完善本片制作预算,
并对本片拍摄计划、
管理措施等进行完
善。

4.8
为保证拍摄顺利进行,
乙方在拍摄中,
应充分维护投资方的利益,
协助制片人对剧
组全面把关和负责,有权利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

4.9
在本合同期内甲方有权指派乙方在国内外任何地区进行拍摄制作或宣发工作。

4.10
乙方在本片生产周期内,每日工作量、工作时间不限;乙方须认真、严谨、及时
完成本职工作,
不得怠工或为达到个人目的提出无理要求,
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无故停止工作。
乙方有义务在本片拍摄过程中及制作完成后,
参加或配合甲方有关本片的宣传活动。
有关行
程届时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

4.11
由乙方经手授权承诺有关本片任何一项费用,必须先经甲方批准或按甲方、剧组
相关制度办理;乙方必须自行负担其本人的一切个人开支。

4.12
甲方有权随时转让或授权在本合同中享有的相关权利而无须事前通知乙方,乙方
无权转让其在本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同时,因本片引进投资方、合作方等,
不影响本合同的
效力和履行。

4.13
乙方须遵守甲方与其他公司、私人或团体所签订有关本片的任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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