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在学校碰到了原本就骨折的同学,骨折的同学9.18号在学校骨折,没有治疗,休养了两周上学时,翘二郎腿在走廊,我儿子课外活动回来不小心碰到
你儿子不小心碰到,属过失侵权,但对方本身骨折未愈还翘二郎腿,扩大了风险,可减轻你方责任。先看伤情与碰撞的因果关系,保留监控和证人。学校走廊管理不到位,也要担责。建议由学校组织调解,按过错比例分担;谈不拢让对方起诉,法院定责,别轻易全赔。我是杭州的吴亮律师,如果仍有疑问,欢迎追问或一对一询问。
2026-10-11 19:41:46 回复
这件事通常不是“谁碰到就谁全赔”,要按过错和原因力分责。
首先,你儿子若确实因不小心碰撞导致对方伤情加重,作为监护人,你方可能需承担相应侵权责任;但“不小心”一般过失较轻,且对方原有骨折未治疗、休养两周即上学、在走廊翘二郎腿,若该行为增加了碰撞风险或扩大了损害,可依法主张减轻你方责任。
其次,看学校责任。若你儿子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只有在未尽教育、管理职责时才担责;若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责任更重。走廊秩序、课外活动疏导、对受伤学生特殊照顾是否到位,都是判断因素。
再次,关键在因果关系。最终损害是原骨折自然发展,还是本次碰撞造成或加重,需结合9.18病历、后续诊疗、监控、老师同学证言、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判断。协商不成时,可申请因果关系及损伤参与度鉴定,法院会按各方过错和原因力定比例。
建议:先固定证据,请学校组织调解;不要轻易全额垫付,若垫付应注明用途并留凭证;对方索赔过高时,等鉴定后再谈。
专业解答民事判决书是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裁判,本身不能用于告刑事。若在民事案件审理中发现涉及刑事犯罪,法院会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由其立案侦查、审查起诉,走刑事诉讼程序,而非直接依据民事判决书进行刑事控告。
专业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赔偿范围包括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具体涵盖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误工费,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丧葬费等,但不包括精神损失赔偿。
专业解答一般而言,盗窃案不能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依据相关司法解释,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应依法追缴或责令退赔,其情况可作量刑情节。经追缴或退赔仍有损失,被害人可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起诉,法院可受理。即盗窃案被盗财物通过追缴或退赔返还,若还有损失,被害人才可另行民事诉讼。
专业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项目包括: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应赔偿丧葬费等。财产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也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专业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部分通常应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防止刑事案件审判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并作出判决。若同一审判组织的成员确实无法继续参与审判,可更换审判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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