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外籍人士,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中,存在特定的税收优惠项目,具体如下所述:
1.外籍个人因领取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用以及洗衣费用而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在此情况下可以获得暂时性的免除。
2.外籍人士在合理范围内获取到的境内和境外出差补贴,同样可享受暂时性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待遇。
3.外籍人士因探亲费,语言培训费,子女教育费等原因产生的个人所得税,如果经过当地税务机关严格审核并且被认为是合理支出的部分,也可获得暂时性的免征。
4.外籍人士从外商投资企业所获得的股息和红利,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暂时无需支付个人所得税。
5.对符合国家相关法规要求的外籍专家来说,其在从事工作过程中所获取的工资和薪水收入,暂时性免除了个人所得税的支付义务。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0号)文件中的附件: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及填表说明进行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纳税人本人、配偶、子女、被赡养人等个人身份信息,以及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信息。
关于外国籍人士个人所得税的法定免税额项目包括如下:
第一,对于外籍个人所获得的非现金性质或实报实销制式的合理住房津贴、膳食补助、搬迁费用以及洗衣费用,暂时豁免向其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二,对于外籍个人依据合理标准而取得的境内及境外出差补贴,也将予以豁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三,在外籍人员获得的探亲费用、语言培训支出、子女教育费用等方面,若经过当地税务机构审核确认为合理部分,则可享受暂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待遇;
第四,外籍人士在各类外商投资企业中获取的股息与红利收入,将享有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权益;
最后,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外籍专家取得的工资及薪金收入,同样可以享有暂缓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对于外籍人员而言,其个人所得税豁免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外籍个人依照非现金或实报实销的方式取得的合理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用以及洗衣费用,在一定时间内免除征收个人所得税。
2.外籍人士按照一项合理标准领取的境内或境外出差补贴,同样在一定期间内免收个人所得税。
3.海外居民获得的探亲费、语言培训费用及子女教育费用等,只要经过当地税务机构公正及审批确认其合理性的部分,都可以享受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待遇。
4.外国公民从外商投资企业中取得的股息和红利收入,在特定时期内也可享有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5.此外,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外籍专家的工资、薪金所得,也将在特定期间内免于缴纳个人所得税。
专业解答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概述众所周知,个人专项附加税扣除之全称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税扣除,其具体涵盖了赡养老人、住房租金、大病医疗、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以及继续教育等六类专项附加扣除项目。该制度于 2019 年 1 月 1 日正式施行,堪称一项惠及众民、减轻其经济负担的政策措施。
专业解答关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这其中涵盖了六个重要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即在进行个人综合所得税收核算的过程中,除了对于收入超过5000元起征点的部分需要按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之外,还允许公民针对自身情况,额外申请符合条件的六种专项费用的扣除资格,这些标准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培训、重大疾病医疗、房屋贷款利息偿还或房租支付、以及对父母的赡养开支等。
专业解答实际上,假如祖母名下所有的儿女都不幸离世,或者这些后代确实经济困难无力提供必要的照顾和支持的话,那么,这就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的祖母,应该由您来承担其生活费用以及其他必须的需求。而所谓的“被赡养者”,是指年满六十周岁的父亲母亲,以及那些在世的父母亲均已故去的年满六十周岁的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专业解答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包括六个部分:1)子女教育,学前教育自3岁至入小学前,学历教育按在校期间;2)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最长48个月;3)技能/专业资格培训,按证书获取年份;4)大病医疗,按实际医药费支出年度;5)住房贷款利息,最长240个月;6)住房租金,按租赁合同期间;7)赡养老人,自被赡养人60岁至赡养终止。
专业解答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包括六个部分:1)子女教育,学前教育自3岁至入小学前,学历教育按在校期间;2)继续教育,学历教育最长48个月;3)技能/专业资格培训,按证书获取年份;4)大病医疗,按实际医药费支出年度;5)住房贷款利息,最长240个月;6)住房租金,按租赁合同期间;7)赡养老人,自被赡养人60岁至赡养终止。
律师解析 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夫妻双方只报一人。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律师解析 赡养老人的专项附加扣除具有如下分摊方式: 主要依据子女和数量,若为独生子女的,其专项附加扣除为每月2000元; 如果不是独生子女的,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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