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到一个新名词,不是很懂,所以想来了解一下这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是抵消的意思吗?
你好,在民法上,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是抵消的意思,这抵销是指双方互负债务时,依法得以其债务与他方的债务,按对等数额使其相互消灭的制度。为抵销的债权,即债务人的债权,称为自动债权、主动债权、抵销债权或反对债权;被抵销的债权,即债权人的债权,称为受动债权或主债权。
2017-11-08 09:24:57 回复
债务已届清偿期是指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文书判决应当履行的债务到了应当履行的期限或日期。清偿期间一旦届至,即发生下列法律效果:
(
1)债务人应自觉履行,债权人也可请求清偿;
(
2)自清偿期届至时,诉讼时效开始计算;
(
3)清偿期是确定期限的,债务人自期间届满时起不履行的,负迟延责任;
(
4)清偿期届至,债务人提出清偿要求,债权人拒绝受领或不能受领时,债权人自清偿要求提出时负迟延责任;
(
5)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并都届清偿期的,在他方当事人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
6)二人互负内容相同的债务,且都届清偿期的,可以互相抵销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的,会有一个清偿期间,清偿期间届满,这个债务就是到期债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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