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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

景** 江苏-徐州 无罪辩护咨询 2022.03.15 13:45:28 415人阅读

什么是非法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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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关于您咨询的“什么是非法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问题回复如下:破坏监管秩序罪既遂的判刑: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殴打监管人员的;(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五条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殴打监管人员的;(二)组织其他被监管人破坏监管秩序的;(三)聚众闹事,扰乱正常监管秩序的;(四)殴打、体罚或者指使他人殴打、体罚其他被监管人的。若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律图网相关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2022-03-15 13:46:28 回复

建议:
1、进一步加强监狱民警的法制教育,提高诉讼意识,
使依法治监的理念深植人心。民警要扬弃旧的执法观念和手段,并重执法的实体性和程序性,教育罪犯有理、有利、有节,打击罪犯合法、合理、合情。监狱可以将实践中的各类破坏监管秩序犯罪行为加以提炼总结,制定处置预案进行推广,提高民警对各类事件和各类罪犯的应变能力和处置水平,切实做到依法、依程序、有效管理教育罪犯,防止走两面个极端。
2、进一步加强监狱民警的证据意识和现场意识。监狱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采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面监控监狱各个部位,确保信息畅通,狱情清楚。对重点嫌疑对象和反改造尖子要加强日常考核,形成各种客观反映其改造表现的材料,对其中属于犯罪证据的可向狱侦科提供,专门备案,依法固定,妥善保管,为今后的打击处理做好基础性工作。
3、进一步加强法律意识。

刑法第417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是指向性质严重的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集团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的;多次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或者因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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