靳双权,房地产律师,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自2005年起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一直从事与房地产法律相关的教学研究与诉讼实践工作。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在房地产领域及延伸的婚姻、继承、拆迁等与房产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主要办理的案件类型包括:1、借名购房行为中,涉及到经济适用房、两限房、房改房及商品房的购买。
13426037149
找律师
18万律师在线服务
问律师
咨询身边的法律专家
查知识
更多更全的法律资讯
我收到买房定金给写了收条,收条里写到半个月的凑钱时间,我后悔订的价格太低了让他加点钱他不到半个月就说不买了!我应该给他赔偿金吗
您好,根据您的合同约定,如对方构成违约可以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建议来电咨询,为您进一步分析
2017-06-01 00:00:13 回复专业解答国有资产流失时,财务人员责任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财务人员故意违规操作致国有资产流失,要承担刑事责任,如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若因重大过失未依规履职,会面临行政处分和民事赔偿;若无过错则无需担责。
专业解答拍卖公司是否在拍卖前收取拍卖押金并无统一规定。在实际操作中,其可能会根据拍卖物品的类型、价值以及具体拍卖规则,要求竞拍人缴纳一定数额的押金,作为参加竞拍的保证金;但也有部分拍卖不收取此类押金,具体情况需依拍卖方安排而定。
专业解答拍卖后卖方反悔,若拍卖合同合法有效,卖方行为构成违约。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拍卖标的;也可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经济损失、双倍返还定金等。具体处理需结合合同约定和实际损失,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专业解答变卖流拍后通常可以继续购买。在司法变卖等场景中,流拍后往往会有后续处理方式,比如进行再次变卖或采取其他措施。购买者仍有机会在合适的时间继续参与购买流程,以获取变卖物品,不过具体要依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操作流程来确定。
专业解答若有人拿你的名字做拍卖,这种行为侵犯了你的姓名权。你可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若协商不成,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让侵权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
想获取更多房产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