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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唆犯怎么定罪

更新时间: 2018-10-15 10: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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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根据《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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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啸律师

张海啸律师

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

张海啸,男,温州市龙湾区人,法学本科学士学位,2012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现为浙江东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龙湾区人民法院调解员。工作期间办理了百余起刑事、民事案件,曾参与办理龙湾区担保巨头张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一案,二审改判撤销集资诈骗罪;办理王某某盗窃案、王某某污染环境案,获得公安撤案结果;办理李某、杨某寻衅滋事案,王某某盗窃案,张某某医药公司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案,获得检察院不起诉结果;办理管某某拒执罪仅单处罚金;办理赵某某赌博案(4次赌博处罚记录)、徐某盗窃案、徐某某非法经营案、张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汪某某污染环境案、涂某某电信网络诈骗案等多起案件,获得缓刑结果;代理章某债权转让纠纷案、柯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何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余某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曹某某劳动争议纠纷案、张某离婚纠纷案、项某某、黄某某借贷宝案等,均获得当事人满意的判决结果。办案思维缜密、逻辑性强,认真、负责,擅长刑事辩护、劳动争议解决、交通事故索赔、离婚纠纷、债权债务处理,另外,对于法律文书、合同起草审查相关方面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秉承“诚信为本,业精于勤”的宗旨,为每位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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