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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56″

    刑事诉讼立案材料怎样处理

    王萍律师

    王萍律师

    对立案材料的处理,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过对立案材料审查后,分别针对不同情况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这是立案程序的最后结果。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根据这一规定,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包括立案决定和不立案决定两种形式。


    收听量:300 2018-05-16
  • 33″

    我国刑事诉讼法理论中证据有哪些不同分类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1)根据证据的来源出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2)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可以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3)根据证据事实形成的方法、表现形式、存在状况、提供方式等,可以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收听量:300 2018-05-16
  • 1′0″

    如何认定奸淫幼女罪

    卫萧律师

    卫萧律师

    所谓的奸淫幼女罪,是指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属于强奸罪。构成本罪应具有以下几个要件:

    1.被害人必须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

    2.必须具有奸淫幼女的行为。

    不论行为采用什么手段,也不论幼女是否同意,只要与幼女发生了性的行为,就构成本罪。依照《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行为人在奸淫幼女的前后,实施了抠摸幼女下身、要幼女为之玩弄、吸吮生殖器等猥亵行为的,属吸收犯,后行为被前行为所吸收,应以吸收行为即前行为构成的强奸罪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收听量:300 2018-05-16
  • 1′1″

    诽谤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卫萧律师

    卫萧律师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即使有损于他人的人格、名誉,也不构成本罪。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虽有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不能以本罪论处。

    本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收听量:300 2018-05-16
  • 53″

    保外就医罪犯符合什么条件应当收监

    交通婚姻团队律师

    交通婚姻团队律师

    保外就医,是法律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身体患有疾病,经有有关部门批准取保在监外医治。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的一种。

    保外就医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收监执行:

    1.未经公安机关批准擅自外出,应当收监执行的;

    2.骗取保外就医的;

    3.以自伤、自残、欺骗等手段故意拖延保外就医时间的;

    4.办理保外就医后无故不就医的;

    5.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经教育不改的;

    6.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且刑期未满的。


    收听量:300 2018-05-14
  • 49″

    投案自首有时间限制吗

    姜爱辉律师

    姜爱辉律师

    要区分案件的具体情况,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正在服刑的罪犯,自首则是有时间限制,必须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的其他罪行。

    《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果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收听量:300 2018-05-12
  • 11″

    无意放火罪判多少年

    姜爱辉律师

    姜爱辉律师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收听量:300 2018-05-12
  • 46″

    如何认定犯罪预备

    交通婚姻团队律师

    交通婚姻团队律师

    1.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罪的预备阶段区别开来。犯罪预备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的一种停顿状态,而犯罪的预备阶段是行为发展的一个过程;

    2.在认定犯罪预备时,必须把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区别开来。犯意表示是在实施犯罪活动以前,把自己的犯罪意图通过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流露出来。犯意表示虽然在客观上也表现为一定的行为,但这一行为仅仅是其犯罪意图的表露;


    收听量:300 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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