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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1′17″

    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王萍律师

    王萍律师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的区别:

    (1)适用的对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遇有紧急情况时,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而行政拘留则适用于一般违法的人;

    (2)法律性质不同。刑事拘留不具有惩罚性,只是一种临时的保障性措施,行政拘留是一种处罚;

    (3)目的不同。刑事拘留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行政拘留是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的人;

    (4)羁押期限不同。普通刑事拘留不得超过14日,对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日,而行政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5日。


    收听量:303 2018-05-16
  • 1′18″

    片面共犯是共同犯罪吗

    肖晓灵律师

    肖晓灵律师

    1、片面共犯是指参与同一犯罪的人中,一方认识到自己是在和他人共同犯罪,而另一方没有认识到有他人和自己共同犯罪。

    2、根据刑法第25条第一款对共同犯罪的定义:两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各行为人通过意思的传递、反馈而形成的,明知自己是和他人配合共同实施犯罪。并且明知共同的犯罪行为会发生某种危害社会的结果,而希望和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但是,在实践中经常出现的一种情形是:参与犯罪的人中一方有同他人实施犯罪的故意,暗中配合他人实行犯罪,而另一方却不知道有人配合自己实施犯罪,因而缺乏共同犯罪故意的情况。此即片面共同犯罪。


    收听量:303 2018-05-16
  • 45″

    什么是管制刑期

    姜爱辉律师

    姜爱辉律师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交由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方法。管制的刑期为三个月以上两年以下。

    管制刑,依法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限制其参加一定的社会活动,但不是剥夺政治权利,如果要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则附加刑做出判决。

    判处管制的罪犯,可以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收听量:303 2018-05-12
  • 40″

    起草是什么意思

    胡叶凤律师

    胡叶凤律师

    一个法律文书成稿,文稿要经过拟稿、核稿、审签环节。

    法律文书起草就是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及事实,由律师代为拟稿的意思。律师起草合同等法律文书,由于律师既有法律研究的经历,又有法律实践的过程,最有可能在公平的合同条款中嵌入有效保护自己当事人利益的内容,同时还能在违约责任条款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能够规避主要的法律风险,这一点对律师的要求极高。


    收听量:303 2018-05-12
  • 1′13″

    残疾人犯罪如何量刑

    汪世龙律师

    汪世龙律师

    残疾人犯罪,除了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的情形外,应依照法律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十八条规定了特殊人员的刑事责任能力,即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规定了又聋又哑的人或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即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收听量:303 2018-05-11
  • 1′17″

    刑事自诉案件应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李佳佳律师

    李佳佳律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实践的规定,原告在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起诉时,须提供的一般证明、证据

    1、自诉原被告的身份信息,主要包括有关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职业、工作单位、住址等信息的身份材料,比如身份证、工作证、户口薄等;

    2、所控告的犯罪事实的证据或证据线索,并说明来源;有证人的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单位名称及与原、被告的关系;

    3、所诉案件自行协商的协议,或单位、居委会、公安、检察部门处理的情况等材料;

    4、委托代理人诉讼的,应提交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

    5、原告人系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由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入起诉时,应提供系原告法定代理人、监护人的证明(有关单位证明或人民法院对指定监护人的决定书等);

    6、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应提交被代理人患有精神病的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判决书,司法鉴定、精神病的诊断证明或病历卡);

    7、有附带民事诉讼的,需按照民事案件起诉的规定提供证据。

    收听量:303 2018-05-10
  • 1′30″

    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的区别是什么

    申思律师

    申思律师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寻衅滋事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种行为:

    一是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二是追逐、拦劫、辱骂他人,情节恶劣。

    三是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

    四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主观上必须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伤害他人的行为并且致他人轻伤以上,主体上必须是精神正常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客体上侵害了他人的身体健康权。

    二者在主观故意、客观行为、侵害对象、危害结果等均有所不同。最大的区别就是,故意伤害罪构成犯罪前提要件必须是伤情鉴定为轻伤以上,轻微伤不构成故意伤害犯罪,而寻衅滋事没有该项要求。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收听量:303 2018-05-08
  • 48″

    造谣诽谤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申思律师

    申思律师

    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满足下列条件的即构成诽谤罪:

    1、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

    2、须有散布捏造事实的行为。

    3、诽谤行为必须是针对特定的人进行的。

    4、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属于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


    收听量:303 201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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