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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1′3″

    地下车库有产权吗

    万鹿勇律师

    万鹿勇律师

    1.对于属于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属,无论《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还是《人民防空法》均没有明确规定,各地执行政策不一。

    2.对于属于非人防工程的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属,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74条第2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因此,建筑区划内规划车位、车库的产权归开发商,房地产开发商在取得相关的规划许可,按规划许可进行开发建设后,即可以按程序取得产权,可以进行出售、附赠或出租。

    3.对于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74条第3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因此,房地产开发商无权对其进行出售或出租。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收听量:389 2018-05-10
  • 47″

    提前交房物业费怎么算

    庞石磊律师

    庞石磊律师

    提前交房,业主可以以实际接房的时间开始计算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公共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交房之后就视为你在使用小区内的公共服务了。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收听量:365 2018-05-16
  • 1′46″

    小区地下停车位可以买卖吗

    万鹿勇律师

    万鹿勇律师

    小区地下停车位权属的确定是一个颇具争议的问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法学理论,一般认为,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售:

    1.开发商在计算公摊面积时已把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内的;

    2.开发商把建在地下车位的成本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之内的;

    3.根据国家法律或当地政府规定应无偿交付给业主使用的,即小区在规划时已经明确了车位作为公共配套设施的功能,将建车位作为开发商的法定义务。如果有上述情况之一,开发商就无权出售该车位。

    如果没有上述情况,那么,投资兴建该地下车库的开发商对此项有专有使用权,有权出售车位。这时购买方可以要求该开发商提供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车位销售许可证或物价局出具的车位未列入建安成本的证明。

    如果地下车位属人防工程,则来自该车位的收益全部归投资者。我国《人民防空法》规定:“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人防工程是国家强制配套,禁止开发商销售,其收益权属于投资者。如果开发商未将地下车位的建筑面积计算在出售房屋的公摊面积内,地下车位的成本未核算在住宅开发成本内,则应将开发商视为投资者,由其获取收益,否则收益归全体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收听量:350 2018-05-18
  • 52″

    物业费收取标准依据是什么

    万鹿勇律师

    万鹿勇律师

    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县(市、区)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除保障性住房、房改房、老旧住宅小区和前期物业以外的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非保障性住房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等向业主收取的费用。

    《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收听量:348 2018-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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