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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2′16″

    商铺租赁合同注意哪些事项

    任大文律师

    任大文律师

    作为商铺租赁合同,第一个首先要注意的就是要核实清楚出租人是否是商铺的所有权人,他的产权证照是否齐全。第二个要约定清楚租赁期限多少年,从哪年哪月哪日开始到哪年哪月哪日期。第三个方面要协商约定清楚租金标准,租金支付方式,以及是否交纳保证金。保证金是多少,保证金什么时候退,计不计利息等等。第四个方面,要约定清楚可不可以装修,合同期满。对装修的怎么处理。第五方面,要约定清楚承租人是否可以转租,不同意转租,如果出现转租,将承担什么责任。第六方面,要约定清楚租赁期间物业费水电气费,由哪一方缴纳。第七个方面,要约定清楚税费的承担。第八方面要约定清楚各方的违约责任。


    收听量:604 2018-09-15
  • 1′7″

    房东解除租房合同怎么办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租房合同解除后,承租人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在合同中,承担赔偿责任的原则取决于当事人一方是否存在违约的情形,因此,房东在提前解除租房合同后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也需要视具体进行考虑。法律规定了房东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几种情形,如果房东解除合同时不符合这几种情形,那么可以认定房东的行为构成了违约,承租人可以向其要求赔偿。当然,如果房东是在法律规定下解除合同的,那么其行为就是合法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收听量:566 2018-09-14
  • 26″

    自住型商品房可以出租吗

    肖云崇律师

    肖云崇律师

    自住型商品房可以出租。只有公租房不允许私自出租。自住型商品房是政策性住房的一种,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

    收听量:564 2018-05-29
  • 50″

    商事代理适用范围有哪些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商事代理指的是代理商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卖或买或提供服务,并从中获取报酬的经营活动。

    商事代理主要适用于:

    1、代理各种商事行为。例如,代理买卖、租赁、借贷、承揽、运输等;

    2、代理某种服务行为。例如,为法人的成立、变更、 撤销代理进行登记,代替办理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代替缴纳税金、专利维持费、商标注册费,代买让券、债券、代理保险等。


    收听量:543 2018-09-26
  • 1′16″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义务是什么

    任高扬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任高扬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1.支付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3.妥善保管租赁物。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收听量:542 2018-09-13
  • 1′55″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赔偿标准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赔偿标准主要是:

    1、发生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发生的损失,守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增加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减少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也是如此。

    2、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根据合同的相关约定违约金来计算,定金和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金不能重复计算。租房合同解除后,各种违约金的计算又因情况的不同二不同。

    3、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没有规定房屋租赁违约金的标准,都是房屋租赁双方自行约定违约金的数量,双方认可就可以。约定的违约金高请求减少时;必须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也就是悬殊,比如实际损失只有一百元,但约定的违约金却有几千元。如果算“过分高于”,是法官的自由裁量范围。

    4、一般认为,现行合同法所确立的违约金制度是不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制度,而属于赔偿性违约金制度。即使约定的违约金数额高于实际损失,也不能改变这种基本属性。关于当事人是否可以约定单纯的惩罚性违约金,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通说认为此种约定并非无效,但其性质仍属违约的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收听量:536 2018-08-27
  • 1′13″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续签合同

    肖云崇律师

    肖云崇律师

    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按照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您在终止合同前必须有合理的通知对方的期限即可。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想要继续租下去,可以和房东协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时,不可以疏忽,也需要对合同涉及的具体事项进行确认协商,一般在进行租房续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一些: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承包经营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租赁费的数额,以及给付的方式,时间;合同到期后的优先承租权;

    合同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支付;合同的解除权;合同履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后的相关事宜都应该做明确约定。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收听量:529 2018-05-29
  • 38″

    房租租赁没有签合同可以要回租金吗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承租人与出租人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则视为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对于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主张解除租赁合同,要求返还已经交付的租金和押金。若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收听量:507 2018-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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