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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1′24″

    房屋买卖纠纷起诉流程是怎什么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1、房产纠纷属普通民事案件,由原告具状到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民事诉讼。

    2、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书后应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3、我国法律规定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一审不超过六个月,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一审不超过三个月。

    4、律师费各地具体标准可能有所区别,可到当地咨询.诉讼费由原告预交,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双方都没有完全胜诉的,则按比例承担。

    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对起诉进行审查,以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购房者的起诉被人民法院受理后,其法律后果是,人民法院依职权对案件进行审理,原告和被告取得了各自的诉讼地位,享有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

    收听量:531 2018-09-17
  • 1′13″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续签合同

    肖云崇律师

    肖云崇律师

    我国法律并没有自动续约的规定。按照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到期不续签但继续租用,视为不定期租赁,您在终止合同前必须有合理的通知对方的期限即可。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如果想要继续租下去,可以和房东协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时,不可以疏忽,也需要对合同涉及的具体事项进行确认协商,一般在进行租房续签合同的时候应该注意一些: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情况;承包经营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租赁费的数额,以及给付的方式,时间;合同到期后的优先承租权;

    合同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支付;合同的解除权;合同履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后的相关事宜都应该做明确约定。

    《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收听量:529 2018-05-29
  • 1′19″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赔偿是多少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对于购房人已经翻建,装修、扩建房屋,使房屋增值部分,应对购房人的投入进行补偿。此外,让购房人返还、腾退房屋的同时,应当注意为购房人留出合理的腾退时间,购房人无房居住的,应当予以妥善安置。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出卖人应当赔偿买受人的损失包括:

    1、返还原购房价款及房屋原购买价款和现房屋价款之间的差价

    2、买受人因扩建、改建、装修使房屋增值的部分

    3、该房屋因拆迁而使出卖人获得的拆迁利益及土地的增值部分

    以上损失,需要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然后确定损失数额。对于土地增值和拆迁部分补偿,合同无效后,根据出卖人负有主要责任,买受人负有次要责任的过错分配原则予以处理。

    收听量:527 2018-09-17
  • 14″

    房屋买卖过户费谁出

    肖云崇律师

    肖云崇律师

    一般来说契税买方,营业税卖方,个人所得税卖方。实际上一些税费以及手续费的承担都是可以通过约定的形式来由一方承担的。

    收听量:515 2018-05-31
  • 1′9″

    房产纠纷起诉时效是多久

    任高扬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任高扬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一、房地产纠纷一般诉讼时效:3年

    一般时效通常适用《民法通则》第135条(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超过三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房地产纠纷特别诉讼时效:1年

    特别时效适用《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三项(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情况,诉讼时效为一年,超过一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但是,现在诉讼时效统一为三年了,这些规定在民则总则里。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收听量:510 2018-09-13
  • 38″

    房租租赁没有签合同可以要回租金吗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承租人与出租人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则视为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对于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可以向出租人主张解除租赁合同,要求返还已经交付的租金和押金。若出租人不同意,承租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收听量:507 2018-08-27
  • 40″

    借名买房合同怎样公证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借名买房的协议是不可以公证的。房屋产权是以房产证上的登记为准的,由于私下签订的协议效力难以确定,即使做了这类公证,在法律上也是无效的。公证的前提必须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上,倘若案例本身就存在违法行为,那么公证的结果也是无效的。

    显而易见,由于公证的前提是要合法,因此,借名买房是不需要公证的。


    收听量:505 2018-09-06
  • 1′6″

    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是什么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1.支付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延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无约定的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由当事人事后达成补充协议来确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应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3.妥善保管租赁物。承租人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善保管租赁物,未尽妥善保管义务,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收听量:502 201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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