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2010年5月,吴某一家去旅游时,在某一景点因该景点护栏不牢固从山坡上摔下,重伤,抢救无效死亡,随后因死者家属与景点协商未果,便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按伤着家属要求进行赔偿,景点拒绝,觉得赔偿金额太大,经法院审理后认为景点对其保护措施的失察导致吴某摔下山崖,当场死亡,应赔偿死者家属各种赔偿款共70万,该案件涉及金额70万元,律师合法收取原告吴某家人律师费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