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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1′14″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怀孕、产期、哺乳期内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果被裁的员工符合上面的情况,可以先与公司协商解决,如果不行的话,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护自已的合法权益。

    收听量:579 2018-04-24
  • 2′14″

    翁牛特旗律师收费标准

    李妍律师

    李妍律师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规定,内蒙古律师收费标准根据案件性质及案件涉及金额收取不等的费用,刑事案件分阶段按件收取,各阶段收费区间不同;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案件收费1000-5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按标的额比例、分段计算累计收取律师服务费,最低3000元、5000元不等;非诉讼法律事务由双方协商确定。

    包头律师李妍曾代理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某传媒公司与某置业公司签订《派单委托合同》,约定由某传媒公司为某置业公司提供楼盘宣传单派发服务,约定某传媒公司投递价格为75元/人/天,总计3333人次,合计250000元;某传媒公司累计投递人次达3333人次后,且累计投递的数量达到某置业公司规定数量的90%后,并经某置业公司书面确认无误后应在18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款项。合同签订后,某传媒公司依约履行全部合同义务,然经某传媒公司多次催告,某置业公司均未履行其付款义务。为主张所欠合同款,某传媒公司委托了李律师代理此案,要求某置业公司支付全部应付合同款,承担违约责任。 李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了解双方签订的合同内容,及各自的合同义务履行情况,以最快时间完成诉状和证据的准备工作并完成立案。因派单工作核定工作量的特殊性,庭审过程中李律师就某传媒公司的履行情况及某置业公司的违约情况进行充分阐述与辩论,庭后进一步提交代理词就某传媒公司工作量完成情况及经某置业公司授权人员认可情况进行充分论述。后法院支持某传媒公司的诉请,判决某置业公司支付全部应付合同款。此案件涉及标的为250000元,根据内蒙古律师收费标准规定,李律师合法收取11500元律师费。



    收听量:578 2018-09-19
  • 42″

    鹰潭律师收费标准

    王珊律师

    王珊律师

      根据江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暂行指导价格标准,律师根据案件的性质、标的、难易程度不同收取不同的律师代理费用。律师代理民事、经济、行政案件的调解、仲裁、诉讼,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1000-6000元/件/每审;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除收取1000-6000元/件外还应按标的的1.5%-5%标准收费。案情疑难复杂或有重大影响的可以在上述标准数额以上与当事人协商收费,但最高不超过规定标准的3倍。


    收听量:577 2018-09-04
  • 49″

    宁晋县律师收费标准

    朱鹏霄律师

    朱鹏霄律师

      按照《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规定,邢台律师收费标准根据案件性质及案件涉及金额收取不等的费用,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可以计件收费。每件收费数额可在3000元至30000元幅度内议定,具体价格可以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涉及财产关系的,代理每个诉讼阶段的收费数额可按下列标的额比例分段累计计算:

      标的额1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按8%收取,不足3000元的按3000元收取;

      标的额在10万元至100万元(含)之间的部分按6%收取;

      标的额在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4%收取;

      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2%收取。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数额在标的额10%至30%内议定,具体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收听量:577 2018-08-30
  • 2′24″

    霸州市律师收费标准

    王豪律师

    王豪律师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2012年4月,吴某像林某将车借走,几天后林某像吴某要车,通过各种追问才得知,因林某欠大额高利贷,将他的车已经卖了还债,事后林某委托王豪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吴某按车的原价格赔偿给自己,林某拒绝,因为没钱,后经法院审理判决吴某按车原价尽快赔偿给林某,该案件涉及金额15万元,王豪律师合法收取原告林某律师费1万元。


    收听量:576 2018-09-11
  • 1′10″

    试用期辞职工资怎么算

    胡叶凤律师

    胡叶凤律师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离职工资应当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的天数以及加班时间的多少来进行计算其工资,其月实际工资=月工资÷21.75×实际出勤天数,

    工作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倍;

    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3倍。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收听量:576 2018-06-04
  • 2′54″

    丰南区律师收费标准

    王豪律师

    王豪律师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5,000元-30,000元/件,可合理上浮。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8%-10%,收费额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件收取;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7%-9%;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6%-8%;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5%-7%;

      5、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含1,000万元)为4%-6%;

      6、1,000万元至2,000万元部分(含2,000万元)为3%-5%;

      7、2,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含5,000万元)为2%-4%;

      8、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1%-3%。

      2009年3月,赵某因有事向张某借车,向张某各种承诺,张某无奈,不好拒绝,就将车借与赵某,3天后找赵某要车,自己有事要用,赵某吞吞吐吐说车归还不了,张觉得不对劲,就一直追问才得知车在借走当天,赵某喝多酒,将车停好后未锁就回家睡觉了,第二天才发现车丢了,但是所停位置没有摄像头,无法追踪窃贼,张便与赵某协商让其赔车,赵某不愿意,认为自己不是故意的不想赔,随后张某委托王豪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赵某全额赔偿车辆损失,赵某不愿意,说自己不是故意弄丢的,没钱赔,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将车借走后对车辆有保管责任,应全额赔偿,该案件涉及金额9元,王豪律师合法收取原告张某律师费6000元。


    收听量:575 2018-09-11
  • 1′38″

    法律规定哺乳期解除合同怎么赔偿

    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在哺乳期,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解除的违法,如果女职工要求解除的则允许。哺乳期工资应当正常发放,单位不得克扣、不得降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但是,女职工要求终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除外。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可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承担双倍经济补偿,当然也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双倍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收听量:575 201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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