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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语音解答热门最新
  • 2′6″

    驾照扣12分开车会怎样

    马飞律师

    马飞律师

    依据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依据《道路交通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因此,驾照扣12分后不能再驾车,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收听量:963 2018-09-25
  • 1′32″

    交通事故诉讼主体如何认定的

    任高扬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任高扬律师团队律师团队

    诉讼请求赔偿的主体资格就是原告,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告,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使其人身或财产受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或者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死亡人的权利继受人以及死者生前,残者残前抚养的被抚养人。对于因交通事故而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案件,可能的被告主要是:

    1、机动车驾驶员;

    2、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

    3、承保机动车交强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

    4、机动车的挂靠单位;

    5、因机动车试乘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试乘人损害的,可以列提供试乘服务者为被告;

    情况比较多,发生事故不懂起诉的,建议委托律师起诉以免起诉错误而输了官司得不到赔偿。

    收听量:963 2018-09-05
  • 44″

    伤残鉴定在哪鉴定

    刘跃律师

    刘跃律师

    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应选择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

    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收听量:963 2018-06-27
  • 55″

    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要赔吗

    高发星律师

    高发星律师

    不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条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依照侵权责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请求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具有侵权责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十二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五十二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  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一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收听量:962 2018-09-26
  • 1′1″

    危险驾驶的情形

    姚瑶律师

    姚瑶律师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修正案九修改前: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听量:961 2018-06-19
  • 1′41″

    酒驾与醉驾标准是什么

    韩玉霞律师

    韩玉霞律师

    所谓的醉酒驾驶即血液内酒精浓度超过80毫克/100毫升而继续驾驶的行为,此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而当血液内酒精浓度超过20毫克/100毫升,而未达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则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般仅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收听量:961 2018-06-19
  • 27″

    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办

    杨士俊律师

    杨士俊律师

    我国《刑法》规定:因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收听量:960 2018-06-26
  • 46″

    伤残鉴定有年龄限制吗

    韩玉霞律师

    韩玉霞律师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

    一般情况下,伤残鉴定也属于司法鉴定的一种,是不受年龄限制的,年龄可能会影响鉴定的相关标准,但是不会因为年龄大小而不能进行伤残鉴定。

    收听量:961 2018-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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