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是三个月,《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企业在办理了施工许可证以后的三个月内如果没有开工,施工许可证就自动作废。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开工,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申请,延期的次数是两次,而且每次都不能超过三个月。
......建设单位应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自领取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延期超时的,许可证自动废止。在建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批准开工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重新办理开工报告批准手续。
......《建筑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这是因为,建设单位(又称业主或项目法人)是建设项目的投资者,如果建设项百是政府投资,则建设单位为该建设项目的管理单位或使用单位。为建设工程开工和施工单位进场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是建设单位应尽的义务。因此,施工许可证的申请领取,应该是由建设单位负责,而不是施工单位或其他单位。 此外,申请施工许可证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抢险救灾等工程《建筑》规定抢险救灾及其临性房屋建筑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建筑适用于本4、按照务院规定权限程序批准工报告建筑工程5:"、自治区、央军事委员依据本制定"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具体管理办由务院1:"、作文物保护建筑工程《建筑》第83条规定;3:工程投资额3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300平米建筑工程同该《办》进步作说明省、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限额型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管理办》第2条所谓限额型工程指;依核定作文物保护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等修缮依照文物保护关律规定执行"、直辖市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军用房屋建筑《建筑》第84条明确规定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抢险救灾等工程《建筑》规定抢险救灾及其临性房屋建筑农民自建低层住宅建筑适用于本4、按照务院规定权限程序批准工报告建筑工程5:"、自治区、央军事委员依据本制定"军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具体管理办由务院1:"、作文物保护建筑工程《建筑》第83条规定;3:工程投资额30万元或者建筑面积300平米建筑工程同该《办》进步作说明省、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限额型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管理办》第2条所谓限额型工程指;依核定作文物保护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等修缮依照文物保护关律规定执行"、直辖市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军用房屋建筑《建筑》第84条明确规定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建设工程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