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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别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付吗

更新时间: 2021-02-18 17: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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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先由交强险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其他的由你承担!相关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
第四十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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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全款购车或通过车货:可能车辆即将上市、缺货或已经在运输途中等可能,车主提交交付一定的定金(订金)、甚或付了一部分车款(可作首付款抵用);  
    (3)由于消费者个人某些原因,全款或是车贷方式购车的,导致消费者中途放弃;或是因销售商的一些单方面原因而发的消费者退款要求行为等。
      对于上述三种情况:  
    A、第一点,基本上已经在履行合约(合同)当中,如果想退车(退首付款),则行为上已经“违规”(按正式的合法的相关合同条款)。消费者必会有一定的经济损失(按已经签订并公证的相关合同条款比例)。如果消费者可以接受(一定损失),是可以与车商协商解决的。
      但有一点必须注意:如果是紧俏的、断货的的一些紧俏车型,在消费者签订认可协议后,一般合同出会有严格的约束或措施(经销商),依据这一特点,也有可能不会允许退“首付款”的。这个得根据实际情况来定。
      
    B、这点与A点类似,只是存在另外的一些特殊情况,如在一定条件下签订的协议,如车展上、特殊情况的缺货断货等。为示诚意,销售商也会要用户交付一定的金额并承诺可当首付款用或是作车款抵用。这时候可能没有签订正式的协议,但也会有一个简单的或是如“承诺”格式的纸质文件需双方签署。消费者看清是交的定金还是订金(因商品销售的实际情况,这种现象会出现)。所以,建议参考:“订金”和“定金”二个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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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对于条件当中的第三点,排除上述A和B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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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律师
刘双律师

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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