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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两书是哪两证

更新时间: 2021-04-21 15:3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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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对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可以作为商品房预、出售合同的补充约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 class="a-link"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text-decoration: none; color: rgb(1, 175, 99);">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 class="a-link"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text-decoration: none; color: rgb(1, 175, 99);">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 class="a-link"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text-decoration: none; color: rgb(1, 175, 99);">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 class="a-link"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 text-decoration: none; color: rgb(1, 175, 99);">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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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一条执行担保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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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企业只能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户时必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核发的开户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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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账户可以办理转账结算和存入现金,但不能办理现金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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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八条《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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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第九条住宅中配置的设备、设施,生产厂家另有使用说明书的,应附于《住宅使用说明书》中。
    第十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在住宅交付用户的同时提供给用户。
    第十一条《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以购买者购买的套(幢)发放。每套(幢)住宅均应附有各自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第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对住户合理使用住宅应有提示。因用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设备位置和不当装修等造成的质量问题,开发企业不承担保修责任;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动结构,造成房屋质量受损或其他用户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三条其他住宅和非住宅的商品房屋,可参照本规定执行。第十四条本规定由建设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本规定从1998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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