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效力应该如何认定?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在哪些情况下是无效的的合同?针对以上问题,律图小编整理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效力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建筑工程内部承包合同的效力认定相关的法律规定。
......首先,实际施工人的前一手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人、分包人或转包人与劳动者之间并没有丝毫的建立劳动关系的意思表示,更没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意。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遵循自愿原则。
......
确认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效力主要在于五个方面的审查:
1、审查发包方与承包方是否具备建设与承包施工资格。发包方的资格审查: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公民、个人合伙、联营体均可对外发包工程;主要审查以上主体是否具备发包条件:
(1)发包人发包的工程是否立项;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一般民用建筑除外);
(2)发包人是否属于招标人;
(3)发包人是否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审查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产业政策以及是否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内容作为审查合同效力的一个方面,实践中因合同内容导致合同无效的较少。
(1)审查合同规定的工程项目是否符合政府批文,不符合的无效;
(2)审查合同规定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符合的无效;
(3)合同内容约定带、垫资施工条款可导致合同的部分无效或无效(对带、垫资施工的效力问题下文还要详述);
(4)合同主要条款不完善或欠缺,合同双方又不能补正的,合同不成立,合同不成立的不涉及合同效力;
(5)合同内容违反地方性、专门性规定的合同效力确认,应具体审查地方性、专门性规定的效力,主要看该地方性、专门性规定是否与法律法规的禁止性或义务性规定相一致,一致的合同无效,否则,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3、审查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是无效民事行为或是可变更可撤销的效力待定行为。
4、审查合同是否经过了必要的程序。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5、审查总分包是否合法。应对合法总分包、非法分包、倒卖合同、合同转让与转包作出正确的界定。
关于我们 |业务介绍 |加入律图 |帮助中心 |网站地图 |意见反馈 | 不良信息举报>>
Copyright©2004-2022 成都律图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蜀ICP备15018055号-1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川B2-20160341)
想获取更多建设工程纠纷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