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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置换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写

更新时间: 2018-06-29 13: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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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语音内容:

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及四十条的规定,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双方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受让人须有农业经营能力;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除恪守上述原则外,互换双方还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互换以两个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有效土地承包经营权为前提;

2、互换的双方仅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

3、互换土地是出于相互之间的耕种方便或者各自管理的需要;

4、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等价互换,也可以不等价互换,在不等价互换情况下,可用金钱补足差价;

5、互换土地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应当订立书面合同;采用互换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报发包方备案;

6、互换土地一般应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土地置换合同纠纷应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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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银律师

盛新银律师

新疆西北律师事务所

新疆大学法律本科 执业于新疆西北律师事务所。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律师执业经验丰富。擅长离婚纠纷、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劳动案件、人身损害赔偿、公司法务、刑事辩护等案件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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