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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阆中市婚姻家庭律师-熊斌律师
    熊斌律师 推荐
    四川欣特律师事务所 阆中巴都大道紫荆城1-11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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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标签:有团队,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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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多> #律师简介:熊斌律师——中国注册执业律师南京大学毕业,大学本科学历。具有良好的正规法学教育背景、深厚的法学理论素养,通晓现行所有重要法律法规。执业以前,曾在外企法律顾问处、总经办任职;担任执业律师以来承办过大量包括刑事、民事、经济、劳动争议在内的各类典型案件,同时兼任多家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并长期担任培训机构的特邀讲师、培训师。长期奋斗在法律实践工作的最前沿,注重解决实际问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反对脱离实践而空谈理论。精通企业各类法律事务(如经济纠纷的调解与诉讼、重要商业谈判、合同等文书的起草与审核、内部制度的咨询建议及劳动争议的处理等等)。具有十分丰富的诉讼实战经验和处理各类法律事务的实践经验;谙熟立法和法学研究工作的最新成果以及司法实践的最新动态。熊斌律师坚持以诚信和正直取信于当事人;坚持以律师道德执业,以专业能力立足;坚持维护当事人利益至上,维护公平与正义至上,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联系电话:18188399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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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状况需分析。父母婚前全款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属子女婚前私有财产。婚后父母全款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属子女个人财产。父母部分出资,其余由子女承担,则根据出资比例和约定判断产权归属。 #婚姻家庭 1157次阅读
  • 在离婚诉讼中,分居不是必要条件。夫妻任一方递交离婚诉状至民事审判庭,法院将审理并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后,依法裁决离婚。分居满一年后再次提出离婚诉讼,应得到批准。法院主要关注夫妻感情状态,而非居住情况。 #婚姻家庭 1148次阅读
  • 在夫妻婚姻期间,父母出资购房一般视为双方共有财产。除非能证明父母明确约定仅赠予子女个人,否则按常态心理学原则,应视为对子女及其配偶的共同赠予。若房产证只登记在一方名下,除非有书面协议或声明表明父母仅赠予该方,否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共有财产的赠予。 #婚姻家庭 1132次阅读
  • 户口簿若无派出所公章,便不能作为有效证件进行婚姻登记。但如果是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即使没有承办人员印章,也可申请结婚登记。因此,户口簿的公章和开具单位都很重要。 #婚姻家庭 805次阅读
  • 婚后公婆出资购房,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夫妻的赠与,属共同财产;若登记在子女名下,则视为对子女的个人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财产,包括薪资、奖金、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除特定情况外,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享有平等处置权。 #婚姻家庭 1391次阅读
  • 在婚姻期间,一方接受父母全额资助购房,一般视为个人财产。但两种情况下,房产可能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是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房产证只写子女名,视为对子女的赠与;二是双方父母共同出资购房,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除非另有约定,否则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婚姻家庭 1435次阅读
  • 患有严重疾病不影响离婚诉讼的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夫妻双方感情是否已彻底破裂。法院通常会在存在重婚、不正当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赌博、酗酒等恶劣行为,或因感情问题长期分居两年以上等情况下,批准离婚申请。 #婚姻家庭 911次阅读
  • 最新民法典规定,婚前个人财产购房并得到产权证明视为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款且用于共同生活的房子转为共有财产。共同财产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得的资产,包括物质和资金资产,甚至品质。双方都有权使用,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平分配,归夫妻共同所有并平等处置。 #婚姻家庭 1406次阅读
  • 代理方: 上诉人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一审男方未委托律师,导致判决离婚时将子女判决夫妻双方一人抚养一个,经与男方沟通,了解到女方从2016年起就外出了,一直未履行过任何抚养义务,也基本不和孩子联系及沟通。接受委托后,代理人手把手都男方如何取证女方与孩子的真实相处情况,又让孩子充分向二审法院表达自己是否愿意和妈妈一起生活的意愿,更是多次与二审法官沟通调解情况,最终在女方多次反悔无果后判决支持了男方两个孩子都由他抚养的上诉请求。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上诉人 结果: 维持原判
    我的价值:男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女方名下欠下大额债务,因女方未保留证据,最后吃亏,但对于男方要求分割女方婚姻关系关系存续期内取得的拆迁补偿款的诉求,因具有人身专属性,法院坚决予以驳回男方要求分割女方拆迁补偿款的诉求。 劝告各位女性朋友,婚姻就是找了一个共同生活的合伙人,即使已结婚,也请记得随时警惕和规避对方可能给你带来的风险,尤其是人身和财产方面。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我的价值:委托前,双方多次微信沟通离婚问题,委托后,代理人发现女方沟通内容无法达到其想要目的,指导女方与男方沟通,后男方多次在微信上认可房屋出售价格和资金去向,加上女方自己手上的部分房贷还款记录及代理人取证,最后对方及法院认定了共同还款金额并予以分割。 详细案情>

  • 代理方: 原告 结果: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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