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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签署病危通知书权限者包括:患者意识不清且无能力签署时,由近亲签字;若无近亲,则由血缘或姻亲关系的人代签。在紧急救治时,若法定代理人、近亲、关系人无法即时签字,医院院长或授权院长可代表医务机构签字。病危通知书是当病人病情危急时,由诊疗或值勤医生向家属告知病情,家属签字确认的医疗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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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医疗事故需满足五大要素责任人为合法医疗机构及履职医护人员;医院或雇员行为违规触犯医疗法规及诊疗规范;直接负责人诊治时存在明显主观疏忽;患者受到身体或精神严重伤害;治疗行为措施是患者受伤害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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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因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其性质界定需满足行为主体为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存在违反相关规定或操作不当的行为、行为过失且非故意、过失行为与不良后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等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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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术后下肢血栓生成的责任归咎于医院是否恰当需具体分析。若医院存在过失,如未采取预防措施或治疗不当,可能需承担法律责任。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评估具体情况并采取合适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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