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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超颖律师代理故意伤害案:二审成功改判,当事人杨X获大幅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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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0 · 151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贾超颖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7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四川丰宜(屏山)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1520091092625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011221866
代表案例:1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贾超颖律师先后担任了宜宾市国税、宜宾市地方税务局、宜宾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象鼻街道办事处等国家机关及四川省盐业总公司宜宾支公司、四川普什醋酸纤维素有限责任公司、宜宾共玉物流有限公司等大中型企业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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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四川省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人杨X等人故意伤害案。一审杨X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四川宜宾贾超颖律师作为杨X辩护人提出上诉意见。二审法院经审理调整量刑。最终,杨X刑期从八年减为六年十个月,贾超颖律师精准策略助当事人获减刑。
贾超颖律师代理故意伤害案:二审成功改判,当事人杨X获大幅减刑

在四川省宜宾市,杨X、林X、赵X共同涉及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一审法院认定他们共同故意伤害他人致重伤一级,判处杨X有期徒刑八年。这样的判决对于杨X及其家庭而言,无疑是沉重的打击,不仅限制了杨X的人身自由,还对其未来的生活和发展造成极大的阻碍。在此困境下,杨X委托了四川丰宜(屏山)律师事务所的贾超颖律师,贾超颖律师自2009年起开始执业,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贾超颖律师曾在成都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实习,担任书记员工作。在接手杨X的案件后,凭借在检察院积累的对刑事案件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的经验,对整个案件进行了细致入微的研究。他发现一审判决可能存在认定基本事实错误的问题,被害人醉酒后多次挑衅、辱骂、持碗打砸被告人,这一情节在一审中可能未得到充分考量。于是,贾超颖律师在上诉意见中明确指出,被害人对本案发生及伤害后果具有明显过错。

之后,贾超颖律师还曾在宜宾市中级人民法刑事审判庭实习,担任助审工作。基于这段经历,他熟悉法院的审判流程和量刑标准。他在上诉中提出,杨X没有伤害的主观故意,在冲突过程中多次劝阻林X并克制自己的行为,所起作用较小。贾超颖律师清晰地阐述了杨X在案件中的具体表现,结合法院审判的要点,为杨X争取更合理的量刑

二审阶段,贾超颖律师凭借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在法庭上充分展示自己的上诉观点。他从案件事实、当事人行为等多个角度进行分析,有理有据地论证一审量刑过重,请求改判较轻刑罚。他的专业表现和精准策略,让二审法院能够全面、客观地了解案件情况。

最终,二审法院经审理认定,本案系林X主动介入引发口角并先行出手导致矛盾升级,被害人陈X对纠纷持续负有责任,而杨X在冲突中多次对林X进行劝阻,并及时克制自己的行为,其在本案中的作用、主观恶性较林X次之。结合杨X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现等,一审法院对杨X的量刑不当,予以调整。二审法院改判撤销一审对杨X的量刑部分,将杨X的刑期从有期徒刑八年减为六年十个月。贾超颖律师凭借精湛的法律服务,成功为杨X争取到二审减刑一年二个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贾超颖律师曾获2018年度宜宾市优秀青年律师称号,还曾长时间在宜宾交通广播电台做客《律师在线》节目,其专业能力得到了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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