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法院打官司,可不是随便找个法院就能立案的,得先搞清楚哪个法院有管辖权。就好比你生病了,不同的病要去不同的科室看,民事诉讼也是一样,不同类型的案件有不同的管辖法院。要是找错了法院,不仅浪费时间和精力,还可能影响案件的审理。那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到底是怎么确定的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级别管辖怎么分
级别管辖主要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复杂程度来划分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大部分普通的民事案件,像邻里纠纷、小的合同纠纷等,都由基层法院管辖。比如张三和李四因为借款纠纷闹上法庭,这个案件一般就由当地的基层法院受理。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二、地域管辖怎么定
地域管辖又分为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即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被告是公民的,住所地为其户籍所在地;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王五要起诉赵六还钱,赵六的户籍所在地是A地,但他长期在B地居住,那王五就应该去B地的法院起诉。特殊地域管辖是针对一些特定类型的案件,有不同的管辖规定。比如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三、专属管辖有哪些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强制规定某类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管辖,其他法院无管辖权,当事人也不得协议变更管辖法院。主要包括三类案件:一是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比如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转让等纠纷;二是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是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四、协议管辖是啥
协议管辖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以协议的方式选择解决他们之间纠纷的管辖法院。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比如甲公司和乙公司在签订合同时,约定如果双方发生纠纷,由合同签订地的法院管辖,这就是协议管辖。
确定了民事诉讼案件的管辖权后,后续还可能遇到管辖权异议的问题。如果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该怎么提出异议,法院又会如何处理呢?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可能会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进度。要是你在确定管辖权或者处理管辖权异议方面遇到难题,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诉讼过程中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