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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诈骗案被告人辩护,助其获量刑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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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0 · 117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韩蕊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01202211430590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617677970
代表案例:3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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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中,被告人叶X等五人因涉嫌诈骗罪被起诉,其中张X还涉嫌偷越国(边)境罪。河南郑州地区韩蕊律师担任叶X的辩护人,从叶X身体状况、入诈骗团伙原因及初犯等方面辩护,虽部分意见未被采纳,但初犯、认罪认罚获认可,最终叶X获相应量刑。
为诈骗案被告人辩护,助其获量刑考量

在这起诈骗案件中,被告人叶X因在国内负债上千万,经介绍打算到新加坡工作,后辗转至缅甸大其力的诈骗园区参与电信诈骗活动近两年,直至被缅甸警方抓获。这种涉嫌诈骗犯罪的情况,一旦罪名成立,叶X将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不仅会失去自由,还会给其家庭带来沉重打击。河南郑州地区韩蕊律师于2022年开始在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执业,接受了叶X的委托,为其进行辩护。

韩蕊律师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过,有较为丰富的刑事法律工作经验。在侦查阶段,凭借其在法院刑庭积累的对证据收集和审查的经验,韩蕊律师仔细研究了公安机关收集的各类证据,包括到案经过、常住人口基本信息、出行信息、出入境记录等。她发现叶X身患疾病这一情况,为后续的辩护工作找到了一个切入点,认为叶X出境可能是为了务工赚钱而非蓄意诈骗。

审查起诉阶段,韩蕊律师基于自己在刑事法律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叶X系被骗进入诈骗团伙,实施诈骗并非其个人意志控制,且未有受害者遭受财产损失,应认定为犯罪未遂。同时强调叶X系初犯认罪认罚,应从轻处罚。然而,经法院审查,认为该辩护意见中关于犯罪未遂的部分与查证事实不符,未予采纳。但对于叶X系初犯、认罪认罚的情况,法院予以认可。

在审判阶段,韩蕊律师再次强调叶X的初犯情节以及认罪认罚的态度,希望法院在量刑时能够予以充分考虑。她依据自己在法院刑庭工作时对量刑标准和审判流程的熟悉,清晰地阐述辩护观点,为叶X争取最有利的结果。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叶X等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张X还构成偷越国(边)境罪。在诈骗共同犯罪中,叶X等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叶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韩蕊律师秉持“以法为盾,以理为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专业能力,是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团队负责人,还是郑州市律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其专业形象获得了业内和客户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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