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娅雯律师执业的第七年,接手了这起撤销婚姻纠纷案件。原告A称被告A婚前仅告知自己患有抑郁症,婚后才发现其实际患有精神分裂症,认为该疾病影响了自己缔结婚姻的真实意志,还提及为缔结婚姻支出了彩礼、红包,以及为被告治疗花费了不少费用,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婚姻关系。陈娅雯律师接受被告A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后,围绕“被告是否婚前隐瞒重大疾病”这一核心问题进行调查。她有着严谨细致的办案风格,在梳理证据链时,全面收集并提交了如残疾人证、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染色体检测报告、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以此主张被告已尽到如实告知义务,原告的诉讼请求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这位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专业、诚信、卓越”执业理念的律师,在庭审中表现出色。她熟练运用《民法典》《母婴保健法》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案件事实清晰、通俗地向法院阐述,针对普通公民对精神类疾病的认知差异,说明原告在知晓被告患有精神类疾病并需服药控制的情况下,仍主动安排遗传检测、办理结婚登记并支出相关费用,足以证明其对被告病情的充分知情与结婚的自愿性。她精准发表代理意见,逐一驳斥原告的诉讼主张。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陈娅雯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原告在充分知晓被告患有精神分裂症的情况下自愿与被告结婚,被告及其家人无刻意隐瞒行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不符合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双方婚姻关系合法有效。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在缔结婚姻过程中,双方对于重大事项的告知以及证据的留存十分重要。像本案中陈娅雯律师正是通过收集到的各类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才证明了案件事实。此外,法律知识的运用和专业的律师代理在解决纠纷中也起着关键作用。
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在涉及婚姻等重大事项的交往过程中,双方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同时保留好重要信息的沟通记录等证据,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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