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明律师就职于四川鑫中云律师事务所,身为中国法学会会员,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刑事民商事案件已逾100件,拥有深厚的实务积淀。
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黄明律师在多个领域展现出卓越的实战能力。在合同纠纷领域,他处理的案件总能高效解决争议,为当事人挽回损失。在公司事务方面,他主导或参与的股权架构设计、并购重组等工作,凭借对财务细节的精准把控,为企业提供更具战略价值的方案。在刑事辩护领域,他在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涉税犯罪等案件中,以财务分析能力厘清事实,进行有效辩护。
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更直观地了解黄明律师的专业能力。
第一个案例是天然气安装工程款纠纷案。在这起案件中,黄明律师作为南充某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原告)的代理律师,参与了诉讼过程。案情是20年8月31日,原告与被告四川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委托合同》,负责其项目二期427户天然气管道设施建设工程,合同总价款208万余元。合同约定被告签订后付50万元,余款158万余元于“通气点火前”付清。后因被告资金周转困难,双方于20年9月1日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付款方式,被告以三期项目50个车位销售款抵扣剩余工程款,承诺最迟20年12月31日前付清。但付款期限届满后,被告仅陆续支付部分款项,截至起诉前,仍拖欠工程款本金110万余元及相应违约金。原告的核心诉求是让被告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按原合同约定的银行贷款利率三倍计算的违约金18万余元。案件的难点在于确定欠付工程款的具体金额以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应适用原合同约定还是视为变更后未约定。黄明律师及其搭档采取了一系列策略:通过梳理银行流水、双方盖章确认的《往来款项确认书》等证据,在法庭主持下与被告当庭对账,精确锁定无争议的欠付工程款本金为1,019,541元;针对违约金争议,指出《补充协议》虽变更付款方式和期限,但未明确“免除”逾期付款违约责任,同时向法庭陈述原合同违约金标准的约定背景;在坚持主张违约责任的同时,预见到法院可能基于公平原则对违约金标准进行酌情调整,将诉讼策略核心放在确保工程款本金的全额支持上。
第二个案例是民间借贷纠纷案。黄明律师代理当事人张X起诉瞿X。2025年2月,瞿X以投资项目资金周转为由向张X借款12万元,张X于2月12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并要求瞿X出具书面凭证。瞿X先出具《借条》,后又于2月19日出具《借款承诺书》,约定还款期限为2025年4月15日,逾期还款按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利息,若因借款人违约导致出借人采取法律手段追索债权,借款人应承担包括律师费在内的全部合理维权费用。还款期限届满后,瞿X仅偿还3.6万元,剩余8.4万元本金及相应利息未支付。张X委托黄明律师提起诉讼,要求瞿X偿还剩余本金、按约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律师费、保全保险费等。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剩余本金及利息的计算是否准确,以及《借款承诺书》中关于由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等维权费用的约定是否有效。黄明律师的代理策略包括:强化证据优势,向法庭提交银行转账凭证、《借条》《借款承诺书》及被告部分还款记录,形成完整证据闭环;精准计算并适时调整诉请,根据《借款承诺书》约定精确计算利息,当庭调整利息计算起止点,撤回可能被视为重复主张的“违约金”请求;力主支持维权费用,阐明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提交委托代理合同及律师费支付凭证证明费用已实际发生;应对被告缺席与书面抗辩,有力回应被告对律师费承担的异议。
在这两个案例中,黄明律师发挥了独特的价值。在天然气安装工程款纠纷案中,他精准把握案件核心,娴熟运用证据规则,理性预判并制定策略,保障了企业现金流与合法权益。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他最大化运用证据价值,进行专业的诉请设计与庭审应变,成功实现维权成本转嫁,并提供了规范的交易文本范例。
这两个案例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意义。在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中,证据的组织和运用至关重要。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和补充协议时,应明确各项条款,避免产生歧义。同时,当事人在交易过程中要注重保留书面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对于律师来说,要善于从案件中发现关键问题,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黄明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财务经验,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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