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地产交易、商业买卖等经济活动频繁的当下,当事人遭遇纠纷时常常陷入无助。比如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一方可能面临合同签订后对方不依约履行,且房产存在查封等复杂情况,核心难点在于如何确定违约责任以及合同的有效性;在买卖合同纠纷里,当一方主张迟延付款为抗辩行为时,难点在于判断该抗辩是否成立以及如何将交货迟延责任合理归咎。
黄晓阳律师是处理这类纠纷的合适人选。他自2014年起从事律师工作,2016年正式执业,至今已有10年。他是广东晟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还担任深圳“卫监直击”栏目特聘律师等多个职务。他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为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多家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多次参与特区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研讨、起草、修订工作,有着丰富的专业经验和深厚的专业背景。
先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2016年9月6日,案外人任XX与被告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原告成为新买方。合同签订后,被告以涉案房屋被法院查封为由不履行合同。被告辩称对查封不知情,且称原告已知查封情况。黄晓阳律师仔细研读合同资料,发现《二手房买卖合同》约定卖方对房产真实性负责并保证无查封情况。从这一角度出发,将房产被查封问题归责于被告。同时指出被告未积极解除查封以继续履行合同,构成根本违约。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主张,判决解除合同,被告支付违约金350500元。
再看买卖合同纠纷案例。原、被告签订三份采购合同,被告欠原告货款,且以原告迟延交货为由主张迟延付款是抗辩行为,并反诉原告延期交货违约金。黄晓阳律师从甲公司交货前提着手,指出乙公司提供物料不及时导致甲公司未能按时交货,且甲公司对质量不合格货物进行了免费返修。最终法院采纳其意见,为甲公司追回货款1331532元,迟延付款违约金1434689.36元。
在各种复杂的法律纠纷面前,专业律师的作用不言而喻,黄晓阳律师凭借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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