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长春的两起刑事案件引起关注。一起是委托人加入“跑分”犯罪团伙,涉案流水达131万余元;另一起是委托人参与非法制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标识活动,涉案金额较大。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都面临着较重的刑事处罚,法律困境亟待解决。
李鹤律师2023年开始执业,是北京天驰君泰(长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党员律师、律所刑事骨干律师。他秉持“勤勉、专业、尽职、高效”的执业理念,以客户合法权益为核心,坚守法律底线。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上百件,在长春本地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成功办理众多刑事案件,尤其在帮信罪、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等领域具备丰富实务经验。
在帮信犯罪案件中,李鹤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开展全流程辩护工作。他多次前往看守所会见委托人,全面核实参与时间、团伙分工等核心事实,明确其从属地位。全面审阅近百页卷宗材料,逐条核对证据,剥离委托人与主犯的行为边界。重点论证委托人构成自首、从犯等法定从轻情节,同时梳理初犯、偶犯等酌定从轻情节。向检察机关、法院提交系统辩护意见,反复沟通量刑尺度,强调本案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最终,法院完全采纳李鹤律师的辩护意见,依法认定委托人构成自首、从犯、认罪认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在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案件中,李鹤律师同样积极开展辩护工作。细致审阅涉案证据,明确委托人在共同犯罪中的次要作用。积极引导委托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协调家属全额预缴罚金、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庭审中系统阐述委托人符合缓刑适用条件,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沟通辩护观点,提交类案裁判参考。最终,法院采纳全部辩护意见,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委托人未被羁押服刑。
李鹤律师在这两起案件中,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犯罪嫌疑人争取到了最优的案件结果,充分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解决实务难题的能力,在长春的法律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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