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日常的经济和民事交往中,我们常常会遇到各种合同或者法律行为。有时候,在签订合同或者实施某些法律行为之后,可能会发现一些情况让我们觉得这个行为存在问题,这时候就可能涉及到行使撤销权。那么,到底在哪些情形下可以行使撤销权呢?这是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
一、重大误解情形下的撤销权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情形。比如,老张误以为某幅画是著名画家的真迹而高价购买,后来发现是仿制品,这种情况下老张就可以基于重大误解行使撤销权。当发生重大误解时,当事人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要行使该撤销权,当事人需要收集能证明自己存在误解的相关证据,比如当时的交易记录、对方对物品的描述等。
二、受欺诈情形下的撤销权
如果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例如,小李在购买二手车时,卖家故意隐瞒车辆发生过重大事故的事实,小李基于此购买了该车,那么小李就受到了欺诈。受欺诈方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在这种情况下,受欺诈方要注意收集欺诈的证据,像聊天记录、虚假宣传资料等。
三、受胁迫情形下的撤销权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小王被人威胁,如果不签订某个合同就伤害他的家人,小王无奈签订了合同,这种情况下小王就可以行使撤销权。受胁迫方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受胁迫方要及时报警,获取报警记录等相关证据来证明自己受到了胁迫。
四、显失公平情形下的撤销权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小赵在急需用钱时,以极低的价格将自己的房产卖给了他人,这种交易明显不公平,小赵就可以行使撤销权。受损害方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行使该撤销权,需要提供证明交易显失公平的证据,比如市场价格评估报告等。
行使撤销权后,后续还可能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对方不配合返还财产怎么办,撤销权行使的范围如何确定,是否还会产生其他的赔偿责任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较为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陷入新的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行使撤销权的过程中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